有限责任公司转股份有限公司条件_有限责任公司转化为股份公司需要什么条件?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0 17:11:56 人阅读
导读:这个涉及到企业改制的问题,企业改制成为有限公司,要符合公司法关于有责任公司的规定,这个很容易的,如果改制成股份公司就复杂了,但只要你的条件成熟,可以由我们律师事...

这个涉及到企业改制的问题,企业改制成为有限公司,要符合公司法关于有责任公司的规定,这个很容易的,如果改制成股份公司就复杂了,但只要你的条件成熟,可以由我们律师事物所帮您做资金募集,也就是发行股票来吸引资金,也就是常书的私幕,以后你就做的更大更强了,呵呵。

(一)根据《公司法》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符合《公司法》规定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条件,并依照《公司法》有关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程序办理。

(二)《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依法经批准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折合的股份总额应当相等于公司的净资产额。有限责任公司依法经批准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加资本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时,应当依照《公司法》有关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的规定办理。

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在股权结构、主营业务和资产等方面维持同一公司主体,将有限责任公司整体以组织形式变更的方式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并将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额相应折合有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总额。整体变更完成后,仅仅是公司组织形式不同,而企业仍然是同一个持续经营的会计主体。根据我国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具备以下条件:1、应当有2人以上200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在中国境内有住所2、发起人认购和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500万元人民币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4、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5、有符合公司法要求的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6、有合法的公司住所。

现实中,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还是有一定存在的,这种变更可能基于某种目的或需要。

一、实现公司战略,调整公司经营架构的需要

这种因战略需要而进行的调整,一开始并不为外界所知,外界也难以从其有限的公开信息窥知其用途,待其调整完后才知或恍然大悟。

以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为例说明:其前身为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6年9月,随着在保险业的深耕,先后成立资产管理公司、泰康养老院、财产在线等公司,为实现集团化发展战略,经当时的保监会批准成立泰康保险集团,2016年11月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保险业务、资产、负债、人员、分支机构整体划转至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更名为泰康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为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的母公司。

二、公司不满足上市要求、私有化、主动退市或被动退市

公司不满足上市要求,从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这个以当当网举例:2016年9月当当网退市后,其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

当然,退市并不必然导致退市的原上市公司由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是否变更公司形式,看股东会的需求。

三、具有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征

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后,公司具有有限责任公司的鲜明特征了:

(一)股东人数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人数在公司成立时有限制,公司的发起人为2-200人。在其上市后,对股东人数没有限制。

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为1-50人,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公司形式成为有限责任公司后,其股东人数应符合公司法的规定。

(二)具有人合特征

有限责任公司既是资合公司,又是人合公司,而股份有限公司不具有人合性质,只具有资合性质。

四、有限责任公司的实收资本

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时,有限责任公司的实收资本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股本。这个与有限责任公司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时,以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折股有所不同。

以上回答,希望能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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