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子还要公摊面积吗_大家买的房,公摊面积是多少平?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4 20:31:28 人阅读
导读:谢邀。买肉时,带皮就忍了,还要为皮上的毛买单吗?奇葩,特色。开发商的利润,就不需要摊进工料成本吗?黑!忒黑!没有人讲理的地儿了!按套内面积计算住宅,是公平公允的...

谢邀。买肉时,带皮就忍了,还要为皮上的毛买单吗?奇葩,特色。开发商的利润,就不需要摊进工料成本吗?黑!忒黑!没有人讲理的地儿了!

按套内面积计算住宅,是公平公允的进步。多年来,公摊面积就是一笔糊涂账,被开发商等各类利益集团玩弄于股掌之间,购房住房的平民百姓等广大受众花了冤枉钱、缴了不该缴的费,且至今还在承担公摊带来的负担。

让住宅面积透明清晰。公众购房,享有绝对支配权的,只有套内部分。按套内计算,当然更加合理。尽管住宅单价会因之变化,哪也是明明白白的愿买愿卖。

让不当收费搭不了车。搭车住房收费的名目很多,公摊面积大体在15%到30%,有的甚至更高,随这部分面积搭车的收费不是小数,有的收费上车就下不去,比如取暖费、物业费。取消公摊,等于剔除了不当收费,把不正当的赶下车也就天经地义,有了政策依靠。

让卖房套路玩不转。公摊面积就是套路,里面的水深水浅,买过房的都有感受。一些黑心开发商,极尽能事,在公摊面积上大做文章做足文章,以至于有的楼盘公摊面积超过50%,真是没有最黑只有更黑。

取消公摊面积还有利于政府对住房的管理,有利于社会住房管理秩序的规范。毫不犹豫地设想,取消公摊面积后,关于这方面的纠纷就会减少甚至消失。

公摊没有具体标准,现在一般说来:小高层的公摊在15-20%左右;高层在20-25%左右;电梯洋房在10-15%左右;别墅类型的在1%—8%左右,独栋别墅一般是没有公摊的。但是现在有些超高层项目因为户数较多,电梯较多,公摊较高,公摊接近30%的也不在少数。

所谓新规,即取消房屋公摊面积,按套内使用面积进行交易,其实只是调整了房屋销售的计价方式,对购房人而言,不会有任何实质性的实惠。计价面积缩小了,交易单价自然会上调,房屋总价还是原来那个价格水平。包括维修基金、物业费、取暖费等,也必然会相应上调计费单价。不要寄希望于开发商及有关单位和部门会牺牲自身利益让利于民。调整房屋交易计价方式的唯一目的和作用,是使房屋销售单价更能真实、准确地反映房屋的交易价格水平,有利于经济学统计和研究。

很多人买房时只知道是要分摊的面积,但对公摊面积却知之甚少,不知道包含哪些方面,不知道公摊面积是怎么算出来的,甚至有人以为公摊面积越少越好。

先来了解清楚两个概念

1、公用建筑面积

公共建筑面积指的是整栋楼产权人共同拥有的公用部分建筑面积,主要有:电梯井、垃圾道、变电室、管道井、楼梯间、过道、地下室、设备间、公共门厅、值班警卫室、公共用房、管理用房等。

共有建筑面积还包括独立使用的地下室、车棚、车库,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都不计入共有建筑面积。

2、公摊面积

是指每套商品房依法应当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公用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的产权归整栋楼购房人共有,购房人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其享有权利,承担责任。

各自的公摊面积就是各自的套内建筑面积与分摊系数之积。用公用建筑面积除以整栋建筑物的各套套内建筑面积之和,然后得到一个建筑物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系数。

公摊面积有哪些?哪些又不是?

1、计入公摊面积的有:

①电梯井:包括电梯井道所占的空间和电梯前室所占有的空间及屋面机房,一般住宅没有电梯前室的,主要是公共建筑、商业建筑等人员密集场所有这个需求。

②楼梯间:供人上下的梯间及前室和屋面冒厅,同样的是一般住宅没有楼梯前室的,主要是公共建筑、商业建筑有。

③门厅过道走廊:入户大厅、楼层的通道、门卫房等。

④共用墙体:主体承重结构,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户外墙面等。

⑤管道井:水井、电气井、通风井等。

⑥设备间:小区的供电间、弱电机房、水泵房、监控设备间等为小区运行提供支撑服务的设备间。

2、不计入公摊面积的有:

仓库、车库车道、供暖锅炉房、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售房单位自营、自用的房屋、管理用房等。

公摊面积并非越小越好

1、公摊过少居住不安全

公摊面积少意味着通道窄了、楼梯窄了、电梯小了,直接影响到你的切身感受以及你的居住安全。

2、赠送越多并非越划算

开发商在宣传时会说飘窗、挑高、阳台、露台面积都是送的,其实只不过是为了方便售出,会让你觉得自己捡了个大便宜,其实这些赠送的面积早就算在了房价里了。

3、楼盘宣传“零公摊”根本不可能

零公摊其实是不可能存在的,那只是诱导购房者买房的借口而已。

感谢悟空问答邀请!

这是我最近收到的第几十个回答该问题的邀请,但我依然选择回答下去,因为部分媒体严重在误导消费者,对该《规范》摘文曲解,恶意造成舆论恐慌。

首先我们来看住建部发布的是什么?

是《城乡给水工程项目规范》,这是一个典型的面对规划设计单位和建筑施工单位的行业规范,且目前只是意见征询稿,从头到尾与房地产销售没有关系。

发布的对象是规划设计院和建筑单位,起草文件的也是建筑相关单位和设计院。

那么为何其中有一条“住宅建筑应以套内使用面积进行交易”呢?

因为目前我国从规划设计到建筑施工存在一定的偷面积问题,部分开发商因为谋利,将100平米的房子摘取公摊实得面积只有70平米,违反了公摊系数,造成了购房者多支付未使用的套内和建筑面积。

针对此现象,住建部要规范行业行为,因此对于规划设计单位和建筑相关单位发布了行业规范,大家都看清楚,原文件是不是“规范”二字?

那么未来会不会取消公摊面积?

从购买环节来看,是无法取消的,购房者还是变相会负担公摊面积的费用,只是羊毛出在羊身上,以另外的方式支付罢了。

但是取消公摊面积对于购房者在缴纳物业费、暖气费等相关费用时,或许会有一定的减免。

但此《规范》目前还只停留在意见征询环节,具体何时实施、如何实施还有待商榷。

另外我国当前的法律法规各项制定条款已经非常成熟,老百姓一眼就能看出的问题,制定者不可能从上到校忽律掉,因此,不信谣不传谣,是我们每个互联网使用者应当遵守的道德底线。另外对于那些过度曲解该《规范》的自媒体表示谴责!

今天好多这样的问题啊,其实取消公摊目前只是一个征集的过程,并没有实施!并且就算实施了,对于买房也没有亏不亏的问题,这就是一个概念上的鱼龙混淆!你觉得2*3=6和用3*2=6有区别吗,感觉是利好一样!其实就是换个方式忽悠,有本事让所有物业公司按照套内面积收入管理费!


简单的说明下吧,目前大部分的人都是被网络上所谓的“买100平米房子只得70平米”给带偏了思路!认为自己花了100平方的价格,买了70平方的住处,亏了很多!如果未来实行了公摊,那么岂不是自己只能按照70平方的价格出售,反而会造成房价的上涨或者自己的亏损了!


但其实并不是这样,因为目前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中有明确的规定:商品房销售可以按套(单元)计价,也可以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也就是说我们平时买房的时候看到的价格和自己签合同的价格是两种形式,两种用意的!


开放商宣传一套楼盘的时候打着10000元的单价,其实是建筑面积,但是你签合同的时候价格则是15000元/平一平这是套内面积!而开发商这样做的目的也很明确,利用的是建筑面积的单价较低来吸引客人!

  • 举个例子,10000元/平的是建筑面积,一套100平方建筑面积的房子总价也就是10000x100=100万元!

  • 而套内面积的单价为15000元/平,但是套内面积为66.6平方,那么15000x66.6也是等于100万!所以并没有差别!


所以如果真的取消公摊面积后,你买房不会亏,无非就是现在大部分的二手交易都是按照建筑面积来计算的,以后可能要按照套内面积了!无非就是2x3和3x2的区别,但是一旦这样执行,就会出现很多不必要的麻烦,并且引发许多合约纠纷!就像现在,只是一个取消公摊面积的意见征求,就已经弄得沸沸扬扬,甚至那么多人错误解读,更何况真的实行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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