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在试用期如何辞职_试用期离职?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1 17:04:22 人阅读
导读:不仅是试用期,任何时候想要辞职,都不需要经过公司的同意,要辞职,对公司只要做到通知的义务就够了。很多人之所以以为辞职是要经过公司的审批才能生效,是因为一些公司的...

不仅是试用期,任何时候想要辞职,都不需要经过公司的同意,要辞职,对公司只要做到通知的义务就够了。

很多人之所以以为辞职是要经过公司的审批才能生效,是因为一些公司的特殊规定,有些公司是要求经过审批的辞职才能辞职,其目的主要就是为了挽留员工,让员工能够回心转意,或者利用审批拖延员工离职的时间,不至于只有30天的交接时间,这样的话公司也好有个提前的准备。

但公司这样的做法合情但不合理,因为《劳动合同法》里规定,试用期员工辞职只要提前3天提出辞职申请,已过试用期的员工只要提前30天提出辞职申请即可,这里面是按照员工提出辞职的提起来确认3天和30天的,并没有强调要经过审批辞职申请才有效,所以想要辞职,按规定时间提出就行了。

如果公司有经过审批才能生效的特殊规定,那么作为劳动者可以谨慎一些,通过纸质签字文件送达给公司HR提出辞职,并且留存签收证明,或者使用公司内部的OA系统,能有详细提出辞职的日期,并截图留存,避免公司删除了相关记录。这样做的目的就是为了将自己提出离职申请的日期记录下来,这样到规定的时间(3天或30天)就可以离职走人了,不会受到公司只有审批通过才能离职的影响。

所以,碰到试用期要辞职的情况,不用担心要经过公司的审批同意,只要自己做到了按规定时间提出离职申请就够了,提出来3天后,就可以办理离职了,公司没有任何理由阻拦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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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可以很负责人的告诉你,如果按照法律流程,你可以立马离职,甚至连所谓的辞职申请都不用写,也不需要赔偿他(说不定你还能再从你们老板那里一笔,哈哈)。当时我离开校园时,特地了解了一下有关工作方面的法律,今天很乐意给你一一作答。

严重加班

根据你的描述,每天工作12个小时,没有加班费。劳动法规定员工加班要给加班费或者调休(根据你的情况,我猜测你应该没有调休),而且一般情况下每天只能加班一小时,最多不得超过三个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而你的老板已经严重违反劳动法的规定。

试用期离职

根据你的情况,你在试用期你的老板应该没有给你缴纳社保吧!劳动法明确规定,试用期要也要给员工缴纳社保。所以你的老板又一次违法了。而且,在试用期员工离职提前三天打申请即可,特殊情况下可立刻离职,那就是当你的雇主违法劳动法时可立即辞职。老板让你加班严重,又不给你缴纳社保。他已经严重违法了。



试用期培训

有关培训分好几种。你的培训应该公司内部的上岗培训,这个是不能作为培训费的依据的。法律规定第三方公司给员工的培训才能作为培训依据,而且还要有培训费用的发票或收据等。还有重要的一点是,你在试用期,你还没有转正。在劳动法中,如果你没有转正,那么你离职时就不用缴纳任何培训费用。

解决方案

根据你的一些描述,如果你的描述是真实,那么你们走法律程序,那你是胜券在握,你的老板让你严重加班,他还要偿还你一笔加班费用的。但是,我不建议你这么做。一方面来说,你的老板的确是给了你一定的培训,你这样把人家告了也不厚道,另一方面,你以后去找工作人家都知道你把雇主告了,谁还敢录用你。我的建议是,你可以一方面向老板说明情况,先说一些什么老板培养了你,你十分感谢之类的话,然后再说下实在对不住,不想干了(具体原因自己想一个,我这里可以给你编一个,父母要我回家娶媳妇);另一方面你也可以间接的告诉他如果你们打官司的后果,对他来说,既要赔钱,别人知道他加班严重,还会让他招不到新的员工。软硬兼施,你还可以少要几天的工资。我相信,这样的话你应该可以顺利离职。

员工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即可书面解除劳动合同;如因单位拖欠工资等违法原因,员工可随时书面通知单位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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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试用期并不是必须的条款,没有试用期也不影响辞职。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需要提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辞职。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第二十一条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扩展资料:注意事项一、用人单位不得随意在试用期间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许多用人单位都认为在试用期内可以随时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实际上这是一个认识上的误区。滥用关于试用期的单方解除权,常常是用人单位方面容易出现的问题。其表现是:在没有约定试用期,或者试用期的约定违法,或者已过了试用期的情况下,仍以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由此而产生的争议纠纷,仲裁和诉讼时单位必然会败诉。因此,必须提出一个忠告:试用期内不得随意解除员工的劳动合同。二、用人单位要为有录用条件而且已经向劳动者公示和告知举证《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一)项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这一项规定的要点是:用人单位首先要证明单位是否有“录用条件”。如果有录用条件,辞退员工时还得证明该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不知何为录用条件,或无法证明该录用条件已经公示和劳动者已经知悉就贸然辞退试用期内的员工,是用人单位在劳动争议处理中败诉的重要原因。违规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要承担法律责任,还要按照经济补偿金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因此,已经公示和已经使劳动者知晓的录用条件,劳动者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考核证明,就成为用人单位必须提供的重要证据。因此,用人单位要尽可能使自己的录用条件具体化,书面化,公示化,证据化。

很多人担心试用期离职会造成自己在职场下留下负面的影响,比如被企业拉黑,甚至于被同行业内的大企业拉黑;或是使得自己的工作简历不好看等等。但其实,只要你在这件事情上处理得当,非但不会有什么问题及影响,反倒可能会为自己的职业发展找到另一出路。

先梳理离职原因,是否非离职不可,千万不要用离职来逃避问题

如果不是公司不给你通过试用期,那么建议你还是先想想是否非离职不可,当初选择面试这家公司,必然是认为这家份工作有其优势,那么在试用期期间又后悔了,是出于什么原因呢,这个原因是否不可改变。职场人士在每份工作的选择和离职上都要深思久虑,有些问题不管去到哪家公司都会存在,建议你可以和身边的人讨论下你想离职的想法,听听身边人的建议,这时候一般旁观者清,能给比较客观的建议。听完大家的建议后,你再思索下,不要拿离职来逃避问题,从长远的角度来考虑自己的职场发展。当然如果是非离职不可的话,也不要纠结太多,那就离职吧!

和领导面谈下,聊聊你的想法,以及领导对你在试用期间表现的看法

这时候不妨先和领导面谈下,聊聊你想要离职的想法,这时候一般领导也会提到他的看法。有些问题可能就在这个面谈的过程中给解决了,当然也可能对方会坦然接受你的离职想法,这时候就更好了,不用纠结。如果领导想要挽留你,你不妨听听领导的说法,说不定领导会提出一些能够打动你的点。同时,你也听听领导对你在试用期间表现的看法,就当在离职前学习一次,对自己以后在其他公司工作也有帮助。

除了这点,通过面谈听听彼此的想法,也有助于领导去理解你想要离职的心情,从而达到好聚好散的效果。

如果没法好聚好散,那就果断离开

如果面谈的时候谈不拢,公司也不理解你,甚至威胁要把你拉黑,这时候也没什么好说的,也不必担忧什么,果断离职。事实上,我觉得你根本没必要有这种担忧,因为大公司的员工很多,管理制度完善,老板根本不会太在意一两个员工的辞职。而小公司的话没什么影响力,就算公司把你拉黑,也没办法影响到行业内的其他公司,这时候最多就是说几句狠话罢了。

其实,基本只要做到前面两步,离职不会给你造成什么负面影响,当然,还是建议三思而后行。

我是关注于职场干货分享的写作者林莫,欢迎大家关注,2019年一起交流更多职场知识,愿我们都有更好的职场发展!

你好,很高兴可以回答你的问题!

试用期是以便让公司和职工可以有更为充足的掌握,是不是明确长期性劳务关系的時间。

您在试用期发觉你不适合这一职位,要想辞职,也就充分说明了试用期的使用价值。

在彻底决定辞职以前,你要先自身回应下列三个难题:

1.我入职这个企业的原因是啥?

2.如今我工作中一段时间之后,发觉我那时候的原因跟具体的状况差别有多大?

3.这类差别是否根据沟通交流、转岗或是自身的勤奋,能够处理

假如上边三个难题,你都早已很用心的思索过,還是决策你一定要辞职,那麼估计你应当不必编任何借口去骗老板,老板并不是经理人,他不用你给他们原因(实际上你骗他也了解的),他必须的是真正的缘故,因此提议你将你的思索,告知老板,期待他可以了解你。(可是表述一定要婉转一点,不必偏执,不必主观性,不必去否认企业的一切)

希望可以帮助到你哦!

你好!劳动者在试用期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但是要受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的限制。试用期内,劳动者不能说就走,要提前3日告诉用人单位,才能辞职也就是解除劳动合同。下面,我将试用期的一些法律规定梳理如下,以供参考。

一、试用期期限。三个月以下的,无试用期;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试用期不超过1个月;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超过2个月;三年以上的,试用期不超过6个月。违反期限的,要支付赔偿金。

二、试用期工资。工资待遇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水平,不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

三、试用期只能约定一次,并且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内。试用期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除非劳动者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及严重过错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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