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探望权不让看孩子怎么办_夫妻离婚后,不给探视孩子怎么办?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3 20:36:41 人阅读
导读:可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强制执行。《婚姻法》第48条规定:对拒不执行有关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

可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强制执行。

《婚姻法》第48条规定:

对拒不执行有关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因此,可以提起诉讼申请强制执行探望权。

离婚是现在这个社会普遍现象,基本上都是协议离婚,孩子抚养权归属哪一方,另一方要定期去看孩子,如果对方不让见孩子,那就要拿出协议书协商解决,没有解不开的误会,商量着来一定会让看孩子的

我是合肥人,5年前与妻子离婚,儿子判给了母亲。判决书上说,节假日我可以接孩子过来住,但离婚之后前妻带孩 子去了外地,不给见孩子,还换了联系方式。请问律师,下一步我该怎么办?


从法律的角度上来解答这种情况,可以申请强制执行要求他的前妻来配合他来看望孩子,因为看望孩子不仅仅是权利,也是一个义务,这个义务就是:作为父母要尽到对子女的扶养义务,即使不是他自己来照顾孩子,那么他依然有教育这方面的权利,法律不能剥夺,这是第一个问题。

第二个问题是,他们已经是属于离婚了,之间肯定还存在着矛盾,但是还是那一句话:和为贵,只要双方沟通好,一切从孩子的角度出发,我相信他的前妻也会配合他来看望孩子的。

能在哺乳期离婚的人,也很佩服。家家有本难念的经,不是当事人不好做出评判,先想一下自己是否把该支付的抚养费给足了,在精神上是否也给过媳妇支持,我有个朋友,她生了孩子后,脾气暴躁,在月子里,婆媳关系,夫妻关系都不算好,也是在孩子只有四个月的时候,离婚的,她提出来的。其实当时丈夫和婆婆都不愿意静下来好好和她沟通,她虽然生了孩子升格当了妈妈,可是她根本不知道怎么办,孩子哭,她也哭,婆婆不高兴,老公也跟着甩脸子给她看,她抑郁的很厉害。作为婆婆没有把媳妇当自己的孩子看待,作为丈夫没有去了解媳妇脾气暴躁的原因,一味的责怪她,我这个朋友从小失去母亲,没人教她如何成为一个合格的妈妈。五年后她再次结婚,婆婆对她好的不得了,从怀孕到生孩子,婆婆带她如亲生女儿一般,第一次婚姻是男孩,这次是女孩,在月子里,婆婆陪在身边,老公打地铺,她基本没管过小孩子,婆婆好吃好喝好伺候,老公下班回家接替婆婆,带孩子,不要她操心,也没见到她有暴躁的时候,我们去看她,她开开心心的,只能说人心换人心吧!

感谢悟空邀请,来回答离婚后只要孩子抚养费却不给看孩子这个问题。我很气愤也很无语,世界上怎么会有这种目光短浅,不计后果的父母呢?



父母离婚,孩子是最无辜的了,生在你家不是他意,大人离婚也更不可能是他的错,可他小小年纪却要因此承受很多,不完整的父母之爱,缺乏安全感,更可怜的是成为父母某一方的私有财产,作为打击和控制另一方的筹码。婚都离了,往日的恩怨俱已清零,孩子的健康成长才是大事,所有的联系都应该围绕着这个中心。说两个身边的例子,大家评论评论,怎样才是最好的办法?

两件事的主角都是我同事,我们是省类一级站,所以员工很多,A同事书香门第,技校站务专业,性格温柔,又正值青春,同学同事中都有追求者,不知她怎么看走了眼 ,嫁给了一个妈宝男,婆婆强势到上门打了女亲家一耳光,交恶如此,同事就离了婚,孩子归男方抚养,同事付抚养费。奇葩的事来了,当事人妈宝男云游四方,不足五岁的女儿留给奶奶照顾,那可恶的前婆婆就只要抚养费,不给同事看孩子,还灌输孩子她妈妈抛弃她不要她,小学时同事还在课间偷偷送些零食看看她,初中就生疏了,高中更不愿见面了,18年考上大学都没通知她妈妈,我同事一直未婚,骨肉分离的煎熬让她无比的沧桑,前婆婆虽然把孙女带大,培养上大学,但女孩性格内向,单亲家庭的痛会是她心中挥不去的阴影。奶奶这一生,有孙女陪伴,或许还有成就感,但一旦奶奶老去,丢下这不知爹疼娘爱的姑娘该多么的孤单?



B同事是个年轻的美女,身材好颜值高,具文艺气质还兼幽默细胞,自身条件好,也找到了好儿郎,一时间郎才女貌天作之合,非常的登对,可是好景不长,狗血剧临,男方出轨,同事义愤难平,净身出户离了婚,孩子也归男方抚养,也是奶奶照顾,同事给抚养费。但B同事的前婆婆非常明理,说你是她妈,随时可以来看她,还经常打电话沟通孩子的学习生活情况。因为家庭氛围宽松,小女孩心理健康,待人接物落落大方,后来B同事再婚,她便像个小蜜蜂,两个家两边酿蜜。爱孩子,就要让他得到更多的爱,孩子因为被爱,才具有爱的能力,才能享受爱回馈爱。



所以,只要你对孩子没有负面影响,你可以先礼后兵,先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找长辈,朋友做工作,实在不行就起诉,通过法院的判决来捍卫探视权。

感觉这个事讲法律就走远了,讲人情吧,他不让你看孩子就是怕影响他现在的生活,毕竟刚有女朋友,我觉得你可以突破下她女朋友,请出来吃个饭聊聊天,跟他女朋友说说你的想法,别引起别人的误会然后再找他。

您好!

夫妻离婚,孩子判给了另一方,法律规定,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有探视权,另一方应当予以配合。

但是,由于夫妻双方的感情破裂,甚至矛盾激化,因此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就可能不让对方来探视孩子,一方面不想与对方有任何往来,另一方面也不想让孩子与对方有任何接触和瓜葛。甚至有的人还把孩子转移到对方找不到的地方。

出现这种情况怎么办呢?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可以请亲戚朋友帮助调解一下,也可以请当地的群众组织帮助解决一下;如果还是协商不成,只能通过法律来解决了。在司法实践中,可以采取以下办法,您可以凭法院生效的判决书,到法院立案,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的判决,由法院的执行部门要求对方按照判决书上关于探视权的规定履行,对您的探视予以配合。如果下一次探视对方仍然不予配合,那么您还可以再次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这样,申请的次数多了,您就有了充分的证据,证明对方拒不执行生效的法律文书,那么您就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孩子的抚养权。

这种做法可能会不利于化解双方的矛盾,也可能会对孩子造成不利影响,不到万不得已,也不要采取这种措施。

孩子不是父母的私有财产,夫妻离婚了,不能因此不允许对方来探视孩子,更不能因此采取极端的措施,这样长此以往会对孩子的成长和身心健康产生不良影响。孩子需要父爱,也需要母爱,任何一方的缺失,都会使孩子得到的爱不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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