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观点是:这样的问题已经涉及到两个人的原则性问题,不能同意。
老公这次给你提出带上前妻和他们的孩子出去旅游,你大度,你同意了。下次老公提出带着前妻和他们的孩子回家来住一晚上,你还大度,你又同意了。直到有一次,你老公给你提要求,他要带着前妻和他们的孩子出去玩不带你,他要带着前妻回家来过夜,让你回避,你还要大度同意吗?
约法三章,原则性的问题不能触碰
老公离婚,有前妻,还有孩子,作为现任妻子接受他就要接受他的过往,这都无可厚非,谁没有点过往历史能成长?
但是,越是这种有婚姻历史背景的人就越要注意和前妻因为孩子交往时把握好一个度。不能拿着孩子的事,没有边界地和前妻交流到好过离婚前。这样叫现任情何以堪?一定要考虑现任的感受。
不管咋样,你们的既往已经成历史了,因为孩子不得不还得在离婚后相互扶持把孩子养大成人,如果处处拿孩子为借口经常凑一起超过了现任的可接受程度,那就过了,没有原则的婚姻还叫婚姻吗?
所以,遇上这样的情况,两个人就应该约定好一些原则性的规定,谁也别轻易触碰,尊重爱人,尊重自己。
没有底线,一味忍让,不是善良,而是懦弱
不要以为这样的“三人行”行为可以长期以往,一旦形成了习惯,最先承受不起的就是现任。
你这样一再地谦让会让老公上瘾,他每天光明正大地徜徉在前任和现任中间,为所欲为。一开始他觉得对你愧疚,时间一长,他就觉得理所当然,再到你受不了时,他返回来就会指责你小鸡肚肠,不可理喻。
发生这件事的始作俑者就是你自己。不要以为什么事忍让就是美德,那是你在引火烧身。这种事只有零次和无数次,你需要做的是把类似这样的状况扼杀在萌芽状态!
孩子是老公的,前妻已经不是,你才是他的妻子
一定要让老公意识到,你才是他老婆。他的孩子你不会阻挠他抚养成人,但是前妻不行。
凡事,为孩子做时涉及到前妻,就要考虑你的感受,你所在意的,他都应该有所保留。否则马上就会回到过去,甚至比过去还好。
因为很多时候,也许不是夫妻,站在旁观者的角度考虑时,更容易交流,反而不会吵架,弩拔剑张,更好相处。
毕竟他们曾经相爱过,不要小觑他们的曾经。不加克制,很可能死灰复燃。那你呢?眼睁睁看着他们破镜重圆,你倒成了第三者吗?
总之,原则性问题,不能触碰,孩子的事,无从干涉。前妻不行。所以,老公跟你出去旅游,要求带上孩子可以考虑,前妻免谈。
如果是公婆邀请前儿媳来吃饭,那么就让公婆在他们自己的家里宴请,你和你老公不参加就是;如果你们和公婆住在一起,那么你就带上你老公去外面溜达一天,正好二人世界;如果你老公不愿意回避,那么,这一家人是生病了,可以下药治疗……
我始终不认为我是妈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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