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手做所得税汇算清缴_汇算清缴不会做,怎么办?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1 05:18:54 人阅读
导读:谢谢邀请!如果对我的回答满意,请关注、转发我的文章,让我们成为朋友吧!更多会计、审计理论相关知识,请关注我的头条号和微头条!优先回答粉丝的提问哦!本人注册会计师...

谢谢邀请!

如果对我的回答满意,请关注、转发我的文章,让我们成为朋友吧!

更多会计、审计理论相关知识,请关注我的头条号和微头条!

优先回答粉丝的提问哦!

本人注册会计师,在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工作16年。曾经多次为企业解决会计、税务等方面的疑难问题。获得客户的称赞。对于汇算清缴工作,本人也曾经做过多次这样的工作。

所得税汇算清缴前成本票进来怎么做账,说一下我的观点:

1、第一种情况:对于购买的存货,在货物已到,发票未到的这种情况

收到货物时,及时进行暂估,会计分录如下:

借:原材料

借:其他应收款--进项税

贷:应付账款

在实际工作,大部分企业都对进项税也进行暂估,这样更能反应企业的实际资产负债情况。

经过暂估,生产部门领料,原材料不会出现负数,也不影响所得税汇算清缴。

2、第一种情况:有的时候,公司职工支付的部分费用,在当年度可能没有拿回发票,可能在下一年度,汇算清缴前取回了发票。

如果职工支付费用的钱,是从公司借支的,就先挂账

借:其他应收款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这种情况金额一般不大,在取回发票时,可以直接把发票做到取回发票所在会计年度

借:管理费用等

贷: 其他应收款


上述我的回答不知道是否满意,如果满意,请关注、转发我的文章,让我们成为朋友吧!

更多会计、审计理论相关知识,请关注我的头条号和微头条!

题主的诀窍是否特定含义?如果是少一点缴税的诀窍,基本没有空间。

⑴综合所得收入:综合所得四项应税所得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在取得环节 政策规定是要做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的,即使不足起征点也要在扣缴客户端做申报,因此理论上汇算清缴时,纳税人的收入数据是完整的确定的,除申报错误或者被冒名虚发工资等,收入数据是不能随意更改的。

⑵税前扣除:费用6万固定扣除、三险一金固定扣除、职业年金、企业年金、商业健康保险、递延型税收养老保险、公益慈善捐赠扣除数据也是已经确定的,专项附加扣除如果年初已上传扣除信息,数据也是可以确定的。

因此,在收入和税前扣除可以确定的条件下 汇算清缴的结果也是确定的,而且收入和税前扣除数据在扣缴环节自然人电子税务局已经实时采集存储,删除和修改要做守信承诺。

不确定的影响

大病医疗:如果年度发生大病医疗,已婚人士可以选择由谁扣除,这个可以根据有利原则扣除。

专项附加扣除:如果预扣没有享受可以汇算清缴新增享受,是可以影响汇算清缴结果, 其中子女教育、房贷、房租也是可以采用有利原则选择扣除或者各按50%扣除。

年终奖:选择单独计税或合并综合所得计税,影响汇算清缴结果不同。

因此,要做个人所得税的筹划应在发放之前,单纯汇算清缴的诀窍就是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提供了预填申报功能,自动归集各项收入和各项扣除,数据无误 可以选择使用已申报数据模式。

回答这个问题前,先了解一下11月2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关于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有关内容 :

暂定两年内对综合所得年收入不超过12万元或年度补税金额较低的纳税人,免除汇算清缴义务。

会议内容免去汇算清缴义务的两种情形中,年度综合所得低于12万容易理解,那么怎么算补税金额较低呢?在这里不猜测,等国家税务总局下文通知。国家税务总局下文后,属于上述两种免于汇算清缴的纳税人不需要在2020、2021年进行2019、2020年的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了。

但该次会议还强调:

下一步,要合理有序建立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制度,使专项附加扣除政策更好落实并不断完善,实现税制可持续。

实现税制可持续,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制度还是要有序建立的。那么,正常情况下,哪些情形需要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呢?《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有明确说明:

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情形包括:

(一)从两处以上取得综合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除专项扣除的余额超过6万元; (二)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中一项或者多项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除专项扣除的余额超过6万元;

(三)纳税年度内预缴税额低于应纳税额;

(四)纳税人申请退税。

了解了个人所得税需要年度汇算清缴的4种情形后,那么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在什么时候进行呢?

具体汇算清缴的时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得税法》第十一条有明确规定:

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

此外,根据《关于加强个人所得税纳税信用建设的通知》(国家发改委、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印发2019年8月28日)提出:

对个人所得税严重失信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税务部门与有关部门合作,建立个人所得税严重失信当事人联合惩戒机制,对经税务部门依法认定,在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专项附加扣除和享受优惠等过程中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向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推送相关信息并建立信用信息数据动态更新机制,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

这个惩戒视情节严重情况,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条例、刑法、行政法规做出,可能涉及行政处罚,也可能涉及刑事处罚,从而影响个人信用。如果个人信用受影响了,可以通过进行公益活动修复。

要注意的是,如果个人符合需要参加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情形,应当在次年规定的时间内自行申报或委托中介机构申报。

年度汇算清缴时针对企业所得税的,你公司的企业所得税在哪个税务局缴纳汇算同样就在哪个税务局申报,不是说哪个税务局要做或者哪个税务局不做。

年度汇算清缴主要是对整个年度的企业所得税进行清算,一般情况下关注以下问题:

1、会计和税收差异。包括税收上的限额扣除(如业务招待费),计提的一些费用(如坏账准备),符合税收规定但达不到会计规定的一些收入,固定资产年限等。

2、税收上有特殊规定的一些项目,比如不征税收入的管理是否到达税收上的要求,比如资产损失的确认是否到税务机关进行备案等等。

3、应该确认收入而未确认的收入,例如一些预收账款或者往来款项。

4、费用扣除的一些规范问题。比如票据是否合规等。

如果企业不大,你可以根据企业年度汇算清缴申报表来跟着做,按照上面的要求来填写。如果企业比较大,建议找专业机构进行审核。

展开原文 ↓

更多 # 相关法律知识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2
    律师解答

    律师根据问题描述给予专业意见

  • 3
    采纳

    采纳回复意见,确认得到解答

Copyright 2004-2021京ICP备18032441号 有害信息举报:线上咨询律师  线下门店解决问题

Copyright © 2020-2021

在线客服 隐私协议 侵权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