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约定期限超过多久有效_借条有效期多少年?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1 03:58:01 人阅读
导读:首先要搞清楚有效期是什么?是诉讼时效还是借款期?1、如有效期是指诉讼时效,则自出借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借款到期之日起2年为时效期间届满;最长时效期间为20年,即不论...

首先要搞清楚有效期是什么?是诉讼时效还是借款期?

1、如有效期是指诉讼时效,则自出借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借款到期之日起2年为时效期间届满;最长时效期间为20年,即不论出借人是否知道还是不知道借款期间届满,超过20年的,法律不予保护。

2、如借条没有约定何时还款,则如何计算诉讼时效呢?自出借人催告要求借款人还款的催告期间届满之日起算诉讼时效。

3、如有效期是指借款期间,则是借条中约定的期间

4、欠条则不属于借款的债权债务关系凭证,需要结合具体记载内容来判断。但在借款的债权债务关系中,要约定借条而不是欠条,才能受到法律的有效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第一百八十九条规定: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写有还款期限的借条,应该在还款期限到期后,找借款人催要,如借款人还不出钱,就需要叫借款人重写借条;没有写还款期限的借条,有二十年有效期。

有朋友问我,借条多长时间失效?

我告诉他,借条本身是不失效的,也就是说无论经过多久,借条本身的效力是不受影响的。那朋友为什么会问借条失效呢?因为他听说法律上有诉讼时效失效这一说法。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义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利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就强制义务人履行所承担的义务。而在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后,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人民法院就不再予以保护。

《民法总则》第188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即诉讼时效就从还款到期日的次日起计算3年。如果没有约定归还时间,则最长诉讼时效为20年。

一、民间借贷的诉讼时效怎么计算?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关于民间借贷的诉讼时效,怎么计算呢?这要区分不同情形:

(一)借条注明了还款日期的,诉讼时效期间就从还款日期的次日起计算。

(二)借条没有注明还款日期,则:

1、虽未约定还款日期,若当事人后来协商一致确定一个明确的履行期限,债务人于该期限届满仍未履行债务,诉讼时效期间则从履行期限的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计算;如果债务人要求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2、虽未约定还款日期,若债权人催告债务人还款,当时债务人就表示立即履行,实际上却未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应自催告次日起计算。

3、虽未约定还款日期,若债权人已经向债务人主张还款,但债务人明确表示拒绝履行,并有否定债权存在的意思表示,那么,诉讼时效期间应从该拒绝之日的次日起计算,而不论之前债权人是否已约定有宽限期限及该期限是否届满。

4、虽未约定还款日期,若在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履行债务,债务人未明确拒绝的情况下,双方约定有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在该期限届满时,无论债务人是否明确拒绝履行债务,只要在客观上债务人不履行,诉讼时效应自该宽限期届满的次日起计算。

三、超过诉讼时效怎么办?

(一)超过了诉讼时效债权人是否就不能起诉?不是的!债权人仍然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债务人还款。但是如果债务人提出借条已超过诉讼时效的抗辩,那么法院在查清事实的情况下就会驳回债权人的诉讼请求。如果债务人未主张诉讼时效抗辩,则法院不得主动适用诉讼时效制度。

(二)借条上的还款日已超过3年,中间没有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情形,说明已经超过了诉讼时效。

1、超过诉讼时效期间,最好的办法就是通过民间协商解决。通过协商达成还款协议,重新做一个约定,达成新的债权、债务关系,该还款协议应受法律保护。

2、如果双方无法达成协议的,债权人可以考虑向对方发出催收通知单。如果债务人在通知单上签字或者盖章的,应当视为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该债权债务关系应受法律保护。

赖不掉的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

这句古话说的很对。你说的债务人所写借条超过三年,就可以不还钱,这是对法律的歪曲理解。如果真要是这样,那岂不天下大乱了。

我们欠银行房贷,一借就是20年,还三年就不用还了吗?

听我细细给你说三年的问题。

法律有这样单位规定,到期债务,如果三年之内不向法院主张权利,法院就不予保护。

这里面包含三层含义,

一,到期债务,什么是到期债务,就是借钱时,约定的还款时间,比如借条上写,2017年1月1日借钱,一年后还,那么到期日就是18年1月1日。从18年算起,三年内如果你不向借钱人要钱,那么,过了3年,法院就不管你借钱的事了。

有的人说,打欠条时,没有写什么时候还,怎么办,没关系,你什么时候第一次要,就从什么时候算到期日,就是打了没有还款期限借条,你十年不要,都没有关系,你第十一年要,从第十一年,再算三年,在三年内,如果你不要,那你再去打官司,法院就不管了。

二,如果我在三年内不断地要,那么前边的时间就终止了,再从新算3年。你看,如果你不停地要,诉讼时效就不中断,一直可以要。

有的人说,那如果我真的超过三年没有要,是不是钱就没有了?

当然不是

三年不要,去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还钱,法官就说,你怎么现在才想起我呀,都三年了,你这三年都干什么去了,是不是都玩贪玩蓝月了,对不起,过了三年,时间太久了,这事我不管了,你自己去要吧,

重点在你自己去要吧。

你可以堵他家门,可以找他本人。可以运用你的智慧去要钱,就是不能拿起法律武器了。

所以,钱都能要。就是不能起诉了。

如果认为我回答的对,请多多点赞,并关注我。

多多邀请我回答法律题,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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