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根据律师法的规定,不予颁发律师执照的情形之一是:受过刑事处罚的,过失犯罪的除外。
因此我认为根据这个条款,你岁犯罪但是未受刑事处罚,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应该是可以申请律师执照的。受过刑事处罚的人也可能当律师。根据法律规定,受过刑事处罚的,不予颁发律师执业证书但过失犯罪的除外。也就是说因过失犯罪而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如果满足了申请律师执业条件的,就应当为其颁发律师执业证书,允许其当律师。 相关法律可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六条 申请律师执业,应当向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合格证书; (二)律师协会出具的申请人实习考核合格的材料; (三)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同意接收申请人的证明。 申请兼职律师执业的,还应当提交所在单位同意申请人兼职从事律师职业的证明。 受理申请的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二十日内予以审查,并将审查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报送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报送材料之日起十日内予以审核,作出是否准予执业的决定。准予执业的,向申请人颁发律师执业证书;不准予执业的,向申请人书面说明理由。 第七条 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颁发律师执业证书: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受过刑事处罚的,但过失犯罪的除外; (三)被开除公职或者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的。
过失犯罪,不影响律师执业。
律师过失犯罪服刑或者缓刑期间,一般执业证会被注销,待刑期结束,可再申请恢复执业。
父亲坐过牢不会影响子女当律师,《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仅规定了本人受过刑事处罚的不予颁发律师执业证书,并没有亲属坐牢,家人不能当律师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规定: 第七条 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颁发律师执业证书: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受过刑事处罚的,但过失犯罪的除外; (三)被开除公职或者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律师法第七条规定,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颁发律师执业证书:(二)受过刑事处罚的,但过失犯罪的除外。如果有过失犯罪记录的,是可以做律师的。但如果有故意犯罪记录的,是不可以做律师的。
不可以。
申请律师执业应当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不可以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
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一)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或者曾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三)被吊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
(四)被给予二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国家司法考试)处理期限未满或者被给予终身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国家司法考试)处理的;
(五)因严重失信行为被国家有关单位确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并纳入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
(六)因其他情形被给予终身禁止从事法律职业处理的。
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人员,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已经参加考试的,考试成绩无效。
根据《律师法》
第七条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颁发律师执业证书: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受过刑事处罚的,但过失犯罪的除外;
(三)被开除公职或者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的。
从第(二)项,我们可以看出因故意犯罪的,不予颁发律师执业证书。也就是你说的这种情况,不能再重新当律师了。
按相关法律规定,即使是定罪免于刑事处罚,但是也属于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情形的,不可以报考司法考试,如果不属于规定情形的,依据可以报考司法考试,考取律师资格证。
相关规定《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试行)
第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名参加考试,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
(一)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国家机关开除公职,或曾被吊销律师执业证的;
(三)依照本办法第十八条的规定,曾被处以2年内或终身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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