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下班交通事故工伤认定案例_上下班途中交通事故工伤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5 14:41:02 人阅读
导读:感谢邀请!先回答第一个问题:上下班途中如果发生了交通事故到底算不算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来看,员工在上下班途中遭遇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时是可以认定为工伤...

感谢邀请!

先回答第一个问题:

上下班途中如果发生了交通事故到底算不算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来看,员工在上下班途中遭遇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时是可以认定为工伤的。前提是要推断出你上下班到公司的合理路线和所要花费的合理时间,如果在这个合理的时间内发生工伤,人社局都会认可。当然如果员工在上下班途中绕路或者花费的时间远超过了合理的范围内,这种情况下就很难说了。

第二个问题:工伤认定中举证责任如何分配?

一般来讲如果员工上下班途中发生了交通事故,肯定会报警处理,交警根据现场情况会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双方谁负主要责任、次要责任或对等责任(非员工本人主要责任的,都可以认定为工伤)。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是人社局认定工伤的重要依据,所以在员工申请工伤时只需要把交警出具的相关证明交给人社局即可认定工伤。如果没有报警,但是你有其他证据证明是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也可以。

之前正好写了一篇头条是关于该问题的,拿过来给你作为参考:

今天恰巧看了两个案例,都是员工未向公司请假、未经公司允许早退,并在回家路上发生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产生伤亡,职工因此申请工伤认定而引发的纠纷。问题:该情形是否应当认定为工伤呢?楠楠律师先来分享今天看到的两个案例,分享案例之前给大家统一一下认识:《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了正常上下班途中发生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应当认定为工伤。

案例一:湖南省高院(2018)湘行再24号判决书认定为工伤。

职工提前下班系早退,属于违反单位劳动纪律的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违反劳动纪律的责任。故早退行为与工伤认定属于不同的法律关系。工伤认定是无过错认定,受伤害职工是否违反单位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等不是认定工伤的前提条件。因此,该情形应当认定为工伤。

案例二: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6)粤19行终131号判决书和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16)粤行申1339号裁定书,认为该情形不应当认定为工伤。

法院认为:上下班途中除考量职工是否在上下班之合理路途中外,还需参照上下班合理时间因素综合判断,只有在上下班途中遭遇的交通事故才可能被认定为工伤。职工擅自离岗系对单位利益的损害,若将其视同为正常下班,并让单位承担该有害行为所带来的风险,显然对单位缺乏公平。因此,在没有证据证明职工与同事已完成正常交接班或已征得公司同意的情况下而提早下班,职工前述提早下班应属擅自离岗行为,该行为不属于职工正常的上下班范畴,不符合上下班途中的时间要求,因此不应当认定为工伤。

在这里,楠楠律师其实想要借这两个案例告诉大家两个问题:

第一、我国现行法律确实存在着同案不同判的现象,不能说哪种判法不对。这种现象是多种因素综合产生的结果,比如法官对于法律规范的理解差异或对于案件事实的认识差异,另外还有对于自由裁量权的不同的把握尺度或者对于案件的社会效果的权衡因素等等所导致的。

第二、作为“庭审”以外的人,我们没有经过庭审过程,没有对全案证据进行分析,没有对各方当事人进行询问调查,那么导致我们对于案件的认知要远远小于法官,因此不排除我们“庭审”外的人对案件的理解存在偏差或误会,导致我们对案件的评判错误。

另外再提醒大家一点,我国并非判例法系国家,因此遇到具体的案件,法院对于已经生效的相关案例一般只作为参考,除非最高院的指导案例,或者基层法院对于当地中级法院和所在省高级法院的生效判例认为指导意义大一些。

感谢邀请!

根据法律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遭受人身伤害,只要符合一定条件就应当认定工伤,从而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具体来说,应当符合以下条件,才能依法认定工伤:

  • 属于正常上下班,即没有迟到早退;
  • 在合理的上下班路线,即没有无故绕远路或者去玩;
  • 在交通事故中,本人不负主要责任及以上。

如题所述,交警定了同等责任,满足上述第三个条件。因此,如果该起交通事故同时符合上述另外两个条件,那么就能依法认定工伤,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值得注意的是,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也不能免除侵权人的赔偿责任,死者家属同样可以要求事故他方在责任范围内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我是沐沐爱写作,我结合实际与回答。

本人也曾于2017年,骑车摔倒过一次。有很深的教训,但是我是因为路太滑了,不小心摔倒了,导致了骨折。所以对工伤的相关条例及具体的办事流程,有过研究。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因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首先,必须是交通事故,因为别的原因受到伤害的不属于工伤范围。之前有一案例,一员工在上班路上的地铁站被踩伤,社保部门未予认定工伤,因为不属于交通事故,法院也支持了社保部门的决定。

其次,该交通事故本人不能负主要责任,只能是无责、次要或者同等责任,否则也不能认定为工伤。

再次,即使符合以上两条,但是如果员工是在实施故意犯罪、醉酒、吸毒、自残或者自杀的情况下,也不能认定工伤。

只要是非本人主要责任,就可以认定为工伤。和有无驾驶证不是很大关系。

认定上下班途中发生的交通事故是否属于工伤,我们需要仔细查看两个相关的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和《工伤保险条例》。

首先,对于上下班途中法律是怎么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规定: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上下班途中”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即上下班途中一般必须是在日常工作时间在工作地和本人实际居住地之间的往返,当然个人的居住地也包括在父母住所、宿舍、其他任何固定的居住场所。另外,为了工作需要有时需要在其他合理路线的行进途中也是可以认定为上下班途中。

其次,结合本案分析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是否是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在工作场所因为工作受伤的情况一般认定工伤不多说,一般有争议的就是在工作场所以外的地方受到伤害的,工伤保险条例明确规定在因公外出期间,因为工作原因受伤或者发生意外的,一般认定为工伤。对于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以及其他意外事故的,只要不是本人承担主要责任的,均可认定为工伤,即本提问的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只要不是自己存在重大过错,对事故不承担主要责任的,一般都可以认定为工伤。

考虑交通事故的特殊性,受害人除了申请工伤认定,获得工伤待遇赔偿,也可以直接向侵权人主张权利,二者可以同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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