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没有房产证的房子怎么签合同_买没有房产证的房子是如何签合同的?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4 09:10:26 人阅读
导读:根据物权法规定,你没有办理房产证你就不享有该房屋的产权,至于签订的合同虽然有效但你是基于债权关系取得相应权利,但你不享有物权。建议,办理房产证。另外提醒一下,你...

根据物权法规定,你没有办理房产证你就不享有该房屋的产权,至于签订的合同虽然有效但你是基于债权关系取得相应权利,但你不享有物权。建议,办理房产证。另外提醒一下,你如果去办理公证也只能对你们合同行为进行公证而不能对房屋产权进行公证,两者关系是不一样的。且导致的法律后果也不一样。本人是律师,为了考虑你能更好的理解,用词比较通俗,

第一、关键是,你所说得没有房产证,是房产证丢失了而造成的“没有状态,还是此房从建设成到现在根本就没下发过产权证。严格的讲,没有产权证的房屋的买卖是不受国家法律保护的,买这样的房屋很危险。必须查明这个房子的产权到底是谁的。只有持有此房产权证的产权本人和你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才是有效的。没有产权证的所谓的产权人是没有充分的权力处分这个房屋的。只有弄清了此房屋的产权状况,才可以考虑买与不买的问题。 第二、根据你的叙述,“现有的主人两年前花了很少的几万从单位买过来了”来判断这个房屋的产权,还要弄清他是什么身份?与卖给他房子的单位是什么关系?这个房屋的原始产权是这个单位的么?该房屋的建设是合法的么?为什么到现在还没有产权证?如果是合法的,可以下发产权证,下发的产权证是什么性质的?(是住宅还是商用房,能够取得国家出让土地使用权证么?)根据我国的房产政策看,如果上述房主是从自己单位买来的,他买的途径是否是合乎国家的房屋改革政策的规定?原单位再卖给他房子时的合同上是否有其他买卖的限制? 基于以上两点,我认为,你应该找到真正的产权人,或者干脆找到该房屋的原所属单位,根据当地的房产政策,从该房屋的原单位购买。购买程序是这样的。有现房主将该房交回原单位,你再和原单位签订买卖协议。然后,给现房主补差价。这样操作,你的风险能降到最低点。

1、首先,从国家法律政策来讲,没有产权证的房产是不允许交易的。因为我国规定,房产买卖以办理权属转移登记(也就是所谓的“过户”)为准,没有产权证的房产是不可以办理过户的,国家不保护不过户的房产交易。

2、其次, 也建议大家不要购买这类房子,因为没有产权证将不能贷款、不能过户、也不能办理公证,所签署的协议也是无效的。

3、没有产权证不能办理过户的话,那么其中隐藏的风险将会很大,不过户的话房产的所有权还是原业主的。例如,如果原业主离异的话房产将会被分割,如果他有债务被起诉的话,那么这套房产将会被法院列入可执行的财产。 在没有房产证的情况下,应该注意以下事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规定: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房地产证是拥有所有权的证明,没有房产证即意味着没有所有权,出卖没有所有权的房屋属于无权处分。双方都知道卖方没有房产证,却签订了一份买卖没有房产证的房屋的合同,这是一份无效合同。3、依照购房合同规定的日期,及时办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及违约金的支付问题了。扩展资料:作为证书之一种,房产证具有以下显著特点:(1)房产证只能由房地产主管机关发放。(2)房产证是对特定房屋所有权归属的书面证明,并可记载特定房屋共有状况以及是否设定担保物权等状况。基于一物一权主义,房产证以一房屋一房产证为原则,即一个具有独立建筑结构与使用功能的房屋 (包括区分所有的房屋)只有一个所有权,在不动产登记上只能有一项所有权登记,并且据此只能发放一个房产证。(3)房产证只能向特定房屋的所有权人发放,如房屋系共有,在房屋所有权证之外,还可向共有权人发放共有权证。(4)房产证是登记机关在对特定房屋权属情况进行登记之后,向特定权利人发放的权属证明,房产证的内容应与登记簿的内容相一致。委托代办的协议中应明确约定:1.开发商应该于什么期限内办理房产证(如果是“两证分离”的地区,一定要注明《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当然如果因为行政原因,本地暂时无法取得《土地使用权证》的,只能让步了)。2.开发商或代理公司应当于什么期限内提供缴纳相关税费的正式收缴凭证。3.约定一旦因开发商原因导致不能如期办理或办证发生错误的情况时如何处理,最好明确约定“可以退房”或“不退房,但开发商应赔偿全部房款x%的赔偿金”等明确的违约处理方法。参考资料:

没有房产证的房子无法办理过户。原因如下:

1、房产证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证件。即《房屋所有权证》,是国家依法保护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

2、前我国采取的是产权登记制度,取得房产证的房屋才可以进行二次交易,没有取得房产证的房屋禁止上市交易的;

3、无房产证的房子在房管局是没有备案的,也就不存在过户的事情。对于可以办理出房产证,但暂时还未办理出房产证的房子过户的话有以下两种情况:1、如果这个商品房没有竣工验收,就可以更名,但要到市有关单位开具未竣工检查报告,并由开发商提交合同更名的原因,此时支付相关手续费用。2、如果该商品房已经竣工验收,则无法进行更名,但可在产权证办理出来后再以赠予的形式将产权证的名字改名。

没有房产证的房子再次转让,买卖双方签订的购房合同是否有效?这是一个相当普遍的问题。由于商品房销售实行预售制,加上各种原因,可能导致已交付的房屋长时间无法办理房屋权属证书,几年甚至十几年办不了证的都有。但是,这样的房产交易又大量的存在。对待这类房屋买卖合同的有效性问题,要有所区分,如果是小产权房,根本办不了证的,房屋买卖合同就属于无效合同。如果是商品房,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尚未取得房屋权属证书,这样的合同是有效的。

认定未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房屋交易合同有效性的法律依据

购房合同有效性主要是根据《合同法》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来认定。

1、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合同无效的法定情形有以下几种: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而订立的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

也就是说,只有符合上述五种情形的合同才能认定为无效合同。对于题主所说的情况,排除前四种情形,合同是否有效取决于购房合同是否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四条进一步明确,上述条款中所说的“强制性规定”指的是效力性强制规定,而非管理性强制性规定。

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不得转让房屋的第(六)项为“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这里使用的是“不得”,根据法院实际判例,一般认定此条款不属于效力性强制性规定,而是管理性强制性规定。

由此可知,未取得房产证的房屋的交易合同,不属于《合同法》规定的无效合同法定情形的第(五)项,所以,应当认定为有效合同。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以出卖人在缔约时对标的物没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这就是说,无论是买方,还是卖方,都不能以卖方在出售房屋时没有取得房产证为由,主张合同无效。

现实中,有很多这样的案例,卖方将未取得房产证的房子卖出,几年后房产证办下来了,但是,由于房价大幅上涨,卖方反悔不认账,主张合同无效。上述司法解释明确了合同的有效性。这也就排除了卖方为了偿债而不承认合同有效性的问题。

房子被查封后,买方应该如何维权?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物权以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因此,尽管你已经支付了购房全款,但是,由于没有房产证无法办理过户登记,还不能证明房子属于你。也就是说,从法律角度来讲,房产仍属于原房主的财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法院可以查封该房产作为原房主的执行财产。

然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在金钱债权执行中,买受人对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提出异议,符合下列情形且其权利能够排除执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在人民法院查封之前已签订合法有效的书面买卖合同。

(二)在人民法院查封之前已合法占有该不动产。

(三)已支付全部价款,或者已按照合同约定支付部分价款且将剩余价款按照人民法院的要求交付执行。

(四)非因买受人自身原因未办理过户登记。

通俗点说就是,只要题主全部满足上述四个条件,就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异议,请求对案涉房屋排除执行。由于题主已经支付了全部价款,且购房合同合法有效,而未办理过户手续的原因是由于卖方未取得房产证,并非由于题主的原因。这三个条件满足了,剩下的关键在于第(二)项。也就是要看题主是否已经实际占有了案涉房屋。如果房屋已经交付给题主,那么根据上述司法解释,题主就可以向执行法院申请执行异议,并有希望将案涉房屋排除执行。相反,如果房屋尚未交付给题主,即使你向执行法院申请执行异议,也无法获得法院支持。

上述推理是假设卖方是直接购买的新建商品房,开发商未办理房产证。如果原房主并非直接由开发商手里买的一手房,而是经过了转手,那么情况就要复杂的多,维权也将变得相当困难。

这个比较危险,以后如遇到拆迁,确权有危险!

展开原文 ↓

更多 # 相关法律知识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2
    律师解答

    律师根据问题描述给予专业意见

  • 3
    采纳

    采纳回复意见,确认得到解答

Copyright 2004-2021京ICP备18032441号 有害信息举报:线上咨询律师  线下门店解决问题

Copyright © 2020-2021

在线客服 隐私协议 侵权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