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工伤没有证人证言怎么办_工伤如果没有证人证明怎么办?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4 06:30:19 人阅读
导读:认定工伤,除了证明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外,还要提供初步证据以证明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因为工作原因导致的伤害。法律规定对于员工受到的伤害是否工伤,需要由用人单位...

认定工伤,除了证明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外,还要提供初步证据以证明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因为工作原因导致的伤害。

法律规定对于员工受到的伤害是否工伤,需要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因为有的用人单位与员工可能会合伙骗取工伤保险待遇。当用人单位否认是工伤,也需要举证证明员工不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因为工作原因受到伤害。这里容易产生混淆,有人认为既然法律这么规定,一律由用人单位予以举证,这是错误的理解。

你仅提供劳动关系证明,而没有提供初步证据,人社部门的立案关你就过不了!

证人证言虽然不是必要证据,但可以初步证明你是否受到的伤害是工伤。没有证人证言,也可以设法取得其他证据。

你好!你所述问题是工伤认定中的人社部门的实际操作问题。在现实生活中,很多用人单位与职工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职工发生工伤事故在申请工伤认定时,人社部门往往会因为没有书面劳动合同而不予受理申请或者受理申请并要求职工提供证明劳动关系的补充材料。下面,我就该问题提出如下分析意见,以供参考。

一、从现行法律规定看,职工与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并不影响人社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

(一)《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提起工伤认定申请应该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三项材料。从该《条例》规定来看,只要职工提供了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人社部门应当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不论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是否为书面劳动合同。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劳动行政部门在工伤认定程序中是否具有劳动关系确认权请示的答复》明确,人社部门在工伤认定程序中,具有认定受到伤害的职工与企业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的职权。可见,人社部门在工伤认定程序中,直接确认存在劳动关系法的,人民法院是支持的。因此,人社部门在工伤认定程序中,具有确认劳动关系的职权。

二、从工伤认定实务来看,人社部门往往会要求职工提供劳动合同或者确认存在劳动关系的仲裁书。

(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人社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发现劳动关系存在争议且无法确认的,应告知当事人可以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劳动关系依法确认后,当再恢复工伤认定程序。该规定表明,人社部门在工伤认定程序中,可以直接确认劳动关系,对于存在争议且无法确定的,由职工提起劳动争议裁决是否存在劳动关系。

(二)人社部门作为行政部门处理日常行政事务,如果对于复杂的工伤保险案件直接认定职工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可能面临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风险,同时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要求会更高。因此,对于职工未提供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人社部门往往会要求职工提起劳动争议仲裁确认劳动关系后,再受理或者恢复工伤认定程序。

三、从以上分析可以得出,在工伤认定程序中,人社部门对于是否直接确认存在劳动关系是有选择权的。

(一)对于劳动关系简单清楚且没有争议的,人社部门可以直接确认存在劳动关系。这样可减少工伤认定的仲裁程序,缩短工伤认定时间,职工可以早日获得工伤赔偿,能够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二)对于劳动关系存在疑难复杂情节,职工与用人单位是否存在劳动关系争议较大且人社部门无法确认的,应当由职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确认存在劳动关系后,再受理或恢复工伤认定程序。这样可以让人社部门减少被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风险,可以缩短工伤认定时间,对于职工来说还是有利的。

(三)在工伤认定实务中,确认建筑工人与施工企业存在劳动关系往往非常复杂。在建设工程领域,目前还比较普遍的存在违法分包、挂靠等现象,并且建筑工人有时只知道是是谁让他上工地工作的,却不知道实际为哪个企业工作。对于这些情况由人社部门确认是否存在劳动关系是比较困难的,由职工先提起劳动争议仲裁确认劳动关系后,再进行工伤认定是比较可行的。

四、对于人社部门出具的《工伤认定不予受理通知书》或者《工伤认定补充材料通知书》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

(一)对于人社部门要求职工提供超过《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材料的,职工可以向上一级人社部门或者当地政府提起行政复议;对于行政复议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不经行政复议程序,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二)对于复杂的工伤案件,职工应当先提起工伤认定申请,人社部门出具补充材料通知书后,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确认劳动关系。这样做可以使工伤认定程序中止,避免职工超过工伤认定申请的一年时限。


限于你的信息和篇幅,作如上简要分析。如需进一步帮助,请给我们留言或者私信我。

以下是工伤认定程序,你应当是在认定劳动关系时候需要同事证言,没有证言的可以收集其他证据。

1、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需提交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局的网站一般有下载)、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 2、如果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一般设立在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4、如果你没有劳动合同及其他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无法申请工伤认定,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你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经过劳动仲裁确认存在劳动关系后,再申请工伤认定。5、相关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及你所在省的工伤保险条例

劳动者在工作中受到工伤伤害的。可以依法享受工伤待遇。享受工伤待遇的前提是。认定为工伤。

一,可以认定工伤的情况。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因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可以认定为工伤。这就是工伤认定中的三工原则。

二,认定工伤的前提是,要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员工申请工伤认定。应该证明与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这是认定为工伤的前提。实践中很多。工伤认定部门。要求员工提供证人证言。是否应该提供证人证言?证人证言所证明的事项。是否还有其他证据?等情况,根据具体案情综合确定。

三,劳动者在申请工伤认定时,一定要积极主动提供对自己有利的证据。

如果劳动者申请工伤以后。这是等着作出工伤认定。是很被动的一种方式。权力是争取来的,而不是等来的。人社局也不是为劳动者自己服务的。能不能认定成工伤?要根据法律的规定,以及劳动者提供的相关证据来综合确定。如果因为劳动者自己的被动。不积极主动争取。或者是不了解法律知识。不懂得工伤处理的技巧。而不能认定为工伤的话。那损失就太大了。

建议。发生工伤后。用着最好能够详细咨询专业的劳动工伤律师。已得到权威,精准的。工伤处理指导意见。

展开原文 ↓

更多 # 相关法律知识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2
    律师解答

    律师根据问题描述给予专业意见

  • 3
    采纳

    采纳回复意见,确认得到解答

Copyright 2004-2021京ICP备18032441号 有害信息举报:线上咨询律师  线下门店解决问题

Copyright © 2020-2021

在线客服 隐私协议 侵权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