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害人有明显过错_如何认定刑事被害人的过错?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4 02:51:36 人阅读
导读:民事侵权案件,对于侵权行为人是否需要承担侵权责任,有过错责任和无过错责任,其目的在于对不同类型的侵权行为,区分行为人的过错是否应当作为其承担侵权责任的考量因素。...

民事侵权案件,对于侵权行为人是否需要承担侵权责任,有过错责任和无过错责任,其目的在于对不同类型的侵权行为,区分行为人的过错是否应当作为其承担侵权责任的考量因素。


刑事案件中当然也存在“被害人有过错”一说,刑事案件中的被害人过错,主要是作为对行为人从轻处罚的依据。但是从广义上的被害人过错而言,甚至也可能导致行为人无罪。

1.什么情况下“被害人过错”会导致无罪?

比较典型的是正当防卫制度。“被害人”实施不法侵害行为可以理解为一种广义上的“过错”,此时行为人对不法侵害人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行为,实施正当防卫(客观上可以认为正当防卫人实施的也是一种“侵害行为”),只要没有超过必要限度,行为人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此即正当防卫制度,也可称之为“违法性阻却”。虽然民刑两个领域相关概念不完全一致,在认定责任时的逻辑也未必完全一致,但法理上确有异曲同工之处。

2.什么情况下“被害人过错”可以作为对行为人轻判的依据?

例如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中规定:“被害人对犯罪发生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的程度、负有责任的大小,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

此种情形下的“被害人过错”,可以通过我们亲办的一起合同诈骗罪案件进行理解。

这个案件中,被害人以《合作协议》的形式变相发放高利贷,明知行为人缺少偿还能力仍然高息向其出借款项,后被行为人通过该《合作协议》骗取1000多万元,被害人对结果的发生有明显过错。

这个案件中,公诉人在庭上也同意我们提出的辩护意见,认为“《合作协议》虽然名为合作但实为高利贷协议,是一份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高利贷协议,被害人在本案中有明显过错。”


所以,在大多数情况下,“被害人过错”并不会直接导致行为人无罪,但可以作为对行为人从轻处罚的量刑依据,至于轻判多少,就要结合案件具体来认定了。

一、作为量刑情节的被害人过错要件: 1.被害人实施了先行不当行为:被害人本人出于故意或者过失的心理态度,实施了违反法律法规、道德规范和公序良俗,损害被告人的正当法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不当行为。

2.被害人侵犯了被告人的正当法益或社会公共利益。3.先行不当行为与犯罪行为之间存在关联性:a.利益关联性:是指被害人不当行为侵害的正当法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与被告人相关,并且足以引发被告人的报复行为;b.时间关联性:是指不当行为发生或者持续时间与犯罪行为发生的时间间隔较短,即犯罪行为应发生在不当行为正在进行中或者结束后不久。二、被害人过错从宽处罚幅度: 1.被害人明显过错的从轻比例般为减少基准刑的20-30%; 2.被害人一般过错的从轻比例一般为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刑法》第六十一条 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

司法中认定刑事被害人的过错,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被害人先行实施了不正当行为在他人实施犯罪行为前,被害人有意识地实施了不正当行为,即出 于被害人故意或严重过失的行为

2、被害人的行为侵害了法益被害人的不当行为侵害了对方包括人身、财产、人格等权利和利益 等正 当权益或社会公共利益。

3、被害人的过错行为与被告人犯罪行为的存在关联性把被害人过错行为作为量刑情节,应认定被害 的过错行为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在原因或者结果方面一定的关联性

被害人是指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或其他合法权益受到犯罪行为直接侵害的人。

《被害人过错与罪刑关系研究》是关于被害人过错的研究,作者选取被害人过错作为研究的视角,意图通过论证被害人在刑法体系中的主体性地位的转向,为互动型或者关系型犯罪案件寻求一种更为完善和合理的罪刑评价体系。

我国刑法在此方面的研究是比较欠缺的。司法部门在处理实务中的案件的时候常常引发错误。《被害人过错与罪刑关系研究》的出版可以作为我国刑法理论增加有益的补充和完善,亦可为司法实务提供指导的理论依据。

  被害人的过错足以诱发或引发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其过错对犯罪的产生和进程起积极的推动作用,甚至具有因果制约性。因此,有过错的被害人要根据责任大小对自己被害担负一定责任,从而表明被告人的主观恶性相对较小。  司法实践中,故意伤害案件涉及被害人过错责任,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被害人实施有违反刑法规定的行为或事实的。主要表现在犯罪者实施正当防卫行为时行为过当的情况。  

2、被害人实施有违反民事法律规范的行为。如没有履行依法应当履行的义务,比如:甲欠乙钱不还,乙多次讨要无果,出于气愤,对甲实施伤害;再如,丙丁系邻居,丙以宅基地边界纠纷为由阻止丁建房施工,丁将丙打伤。  

3、被害人实施有违反社会公共道德的行为。比如:甲散布乙与他人同居的消息,引起双方争执,乙将甲打伤。  

4、被害人有违反行政法律规定的行为或事实的。比如:有些被害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实施调戏妇女或无事生非被人伤害。  

展开原文 ↓

更多 # 相关法律知识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2
    律师解答

    律师根据问题描述给予专业意见

  • 3
    采纳

    采纳回复意见,确认得到解答

Copyright 2004-2021京ICP备18032441号 有害信息举报:线上咨询律师  线下门店解决问题

Copyright © 2020-2021

在线客服 隐私协议 侵权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