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1.银行存款、信用卡查询取证 离婚财产分割中涉及的银行存款问题,应注意两个问题:(1)法院判决分割的是现有的银行存款余额;(2)在诉讼过程中或起诉以前对方转移的存款应为赔偿之诉。为此,在调取对方的银行存款情况时,要调查两个方面的内容,即存款余额及一定期限内的存取款明细。
2.一般情况下,对方的银行存款情况当事人或律师均无法直接到银行申请查询,只能由律师向法院申请调查令或直接申请法院至银行调取。而法院接受申请的前提是,必须提供对方的具体开户银行名称及银行账号。为此,当事人及律师要做的是,查询到对方的银行账号。
3.在实践中有以下几种收集途径:(1)对方留在家中的存折及银行卡,对这些材料进行复印或抄录即可;(2)对方留在家中的银行卡刷卡消费凭证;(3)对方的银行存、取款凭证;(4)对方记录在笔记本上的备忘银行账号。
4.有的时候,可能只知道银行账号,但是不知道在哪个银行及具体的储蓄所开立的。此时,可根据银行账号向各银行的客服咨询热线查询。有聪明的人,还能猜到对方的银行密码,那么在电话中就能查询到对方的银行存款余额。可根据这些信息,决定是否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及明确要保全的金额。
可以申请银行查询,自己不可以查。 可向法院申请对配偶的个人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采取保全措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法释[2003]19号)规定: 第二十八条:夫妻一方申请对配偶的个人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采取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可以在采取保全措施可能造成损失的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合理的财产担保数额。
离婚时配偶存款的两种查询方式:
1、当事人自行调查。
如果夫妻尚在一处居住,可以让当事人在对方没有完全防备时,发现对方存折或硬卡,将相关材料复印,或号码抄下。如果不知道对方开户账号,但知道在具体哪一家银行开的账户,一般也可以将储蓄信息查到。
2、通过法院查询。
如果通过正当途径即合法途径,想要了解对方的银行存款信息,必须通过法院开具调查令或申请法院调查。在上海,绝大多数银行已经完全拒绝律师持法院的调查令进行储蓄查询了,查询银行储蓄信息只能通过法院。而法院因为业务繁忙,法官人数有限,不一定对于当事人的权益都能做到高度重视。因此,对于不知道存款的具体开户行和账号,有的法官会表示拒绝查询。从理论上说,只要知道某人的身份证号,通过银行的科技处,都可以将当事人的存款情况查清。从实践上看,只要能够确定当事人在某家具体银行有存款,都可以查到当事人的存款情况,但很难保证办事人员是否尽心尽力。如果没有申请法院打印自开户以来的存取款明细,法官一般只要求银行打储蓄余额,而对于取款的历史记录不再过问,就有可能使得对方在法院查询之前取走的存款被隐蔽掉,因此,提醒当事人一定要在申请法院调查取证申请书上请求法院打印存取款明细。
感谢悟空邀请。
你好,我是铭探调查。
既然已经走到了离婚的地步,我相信大多数夫妻是很难坐在一起好好洽谈的。必然是达到了水火不相容的地步。所以,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要想让另一半将自己的财产一五一十老实交代成了难上加难的事情。由此,情况就一分为二了。
二、如果双方收入比较高,资产比较多,房产存款股票基金等资产形式多种多样,离婚时,委托者根本对详细资产没有准确的概念,那么在离婚时法院也很难帮助到你。举例说,一方有意隐瞒,那么必然不会漏出明显的蛛丝马迹,委托者在缺少线索的情况下,法院不可能挨家银行调取信息,也不可能全国甚至国外查询房产,更不可能核实名下股票账户,而且除此之外还有千千万万种资产的存在形式。这种情况下,委托者需要衡量对方的收入情况,和家庭的支出情况,大体满足借贷平衡原则,如果出现较大差别,建议寻求专业调查公司的帮助。
针对题主问到的存款,现在有做资产调查的专业公司,您的问题可以求助他们帮助。存款举证的步骤很简单,首先需要您自己掌握有效的信息,将信息在举证期间提交到法庭,然后法庭开出调查令,核实财产情况,存在可能被转移风险的,当事人可以申请冻结资产,直到宣判为止。
其他答案的重要观点,我帮你梳理一下。
第一、很多回答者说到了通过律师向法院申请调查令,这个最关键的在于你首先要有线索,线索从何而来,自己思考吧。
关于私家侦探、调查公司到底合不合规合不合法,以及怎样甄别靠谱的侦探公司,请参考我头条号的其他文章,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当然了,如果真的到需要离婚的地步的话,对方的心里绝对是早已经没有了你的存在,所以在对方知道婚后财产平分的这条规则后,大多数人都会在离婚之前慢慢转移自身的财产的,这个时候,你一定就要注意了,不要到最后,已经离婚后,才发现对方已经将所有财产全部转移,自己身无分文,最后一但发生这样的事情,那么你可就追悔莫及了。所以想要离婚的夫妻一定要注意!
一、离婚前如何查清对方存款
离婚财产分割中涉及的银行存款问题,应注意两个问题:一是法院、股票判决分割的是现有的银行存款余额;二是在诉讼过程中或起诉以前对方转移的存款应为赔偿之诉。为此,在调取对方的银行存款情况时,要调查两个方面的内容,即存款余额及一定期限内的存取款明细。
一般情况下,对方的银行存款情况当事人或律师均无法直接到银行申请查询,只能由律师向法院申请调查令或直接申请法院至银行调取。而法院接受申请的前提是,必须提供对方的具体开户银行名称及银行账号。为此,当事人及律师要做的是,查询到对方的银行账号。搜集途径为:
(1)对方留在家中的存折及银行卡,对这些材料进行复印或抄录即可;
(2)对方留在家中的银行卡刷卡消费凭证;
(3)对方的银行存、取款凭证;
(4)对方记录在笔记本上的备忘银行账号。
有的时候,可能只知道银行账号,但是不知道在哪个银行及具体的储蓄所开立的。此时,可根据银行账号向各银行的客服咨询热线查询。有聪明的当事人,还能猜到对方的银行密码,那么在电话中就能查询到对方的银行存款余额。当事人可根据这些信息,决定是否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及明确要保全的金额。
二、离婚前如何查清公司股权
夫妻在公司中的股权情况,相较以上各类财产的查询更为简便一些,但在价值的评估上却是最为困难的一类。在财务在处理上,守法经营、客观作账的公司实在少之又少。而经济交往的便捷,仍有大量的“皮包公司”存在,这些公司每年的营业额大得惊人,利润也是不菲,而每年的财务报表上则可能是亏损。而公司价值的模糊,以及《公司法》对股东权益的特殊保护(股东的股权转让只需经过股东会通过即可),给非公司股东一方的配偶维权带来极大的困难。当事人应当向法院申请对对方的股权进行保全,以防止对方进行貌似合法的股权转让。
公司股权信息的查询,律师凭执业证、律师事务所介绍信及当事人的委托代理合同就可直接到工商部门查询,查询的内容涉及开业申请、公司章程、年检报告,有法院的立案通知书,还可以查询到企业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
上文就是对“离婚前如何查清对方存款”以及“离婚前如何查清公司股权”的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当事人不是开户人时,很难查清银行存款的具体数额,甚至想要查到银行账号都非常困难,想要查清公司股权更是难度重重。这些事项,您最好还是请专业律师代理比较好。即使律师调查存在困难,律师也知道如何向法院申请调查令。
离婚分为两种形式离婚。一种是双方协商一致,签订《离婚协议》,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这个时候,是双方的意思自治,都是双方意见的表达,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因为《离婚协议》是两个平等主体间签订的,所以双方当事人都没有权利去查对方的名下的财产状况。哪怕转移了,也可能无从得知。另一种形式是当两人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以致于无法签订《离婚协议》,双方没有办法一起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这时候可能会涉及到诉讼离婚,进入诉讼程序后,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如果你委托的有律师,律师可以查对方名下的车辆信息及房屋信息。但是对于对方银行卡里到底有多少钱,律师无法查询,需要法院再受理你的财产保全申请后,由执行法官查询。
夫妻在离婚时如果想通过银行查对方的存款,一般至少要知道对方的帐号或者对方开户的银行支行,律师建议,一旦进入了离婚程序或者一方已有离婚打算,对方很有可能提前转移财产。等对方转移财产之后,再想要对方的存款就比较困难了。 银行一般只向司法机关提供储户信息,所以如果通过律师调查也要向法院申请调查令来调查对方的银行存款,要在知道帐号或开户的银行支行的情况下,才能取得相关的证据材料。 一般情况下,通过银行查存款,一般至少要知道对方的帐号或者对方开户的银行营业点。对此,离婚当事人一定有充分的准备,否则会使得调查工作很难进行。 目前,调查他人的银行存款,需要律师向法院申请调查令且在知道上述银行信息的情况下才能取得存款信息,否则只能由法院向银行取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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