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个人债务还不上会坐牢吗_债务人无力偿还债务会被拘留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3 08:26:31 人阅读
导读:搞清楚一点,欠债不还经法院审理对欠债人只有两种情况。一,有能力但拒不偿还。有能力指欠债人个人名下有财产有固定收入的。二,欠债人名下无固定收入及财产确实无法偿还的...

搞清楚一点,欠债不还经法院审理对欠债人只有两种情况。一,有能力但拒不偿还。有能力指欠债人个人名下有财产有固定收入的。二,欠债人名下无固定收入及财产确实无法偿还的。

第一种,债权人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执行前会将欠债人拉进老赖黑名单,欠债人仍然不还的,法院强制执行查封本人名下所有财产,除了儿女不要,其它都要。执行中如欠债人阻碍执行将视情节少则被刑拘,多则被判刑。

第二种,欠债人经法院查实确无财产收入可执行,法院会让债权务双方协商达成一个双方均可接受的协议,通俗叫自行协商,让后停止或暂停执行,等欠债人有经济来源收入后又再启动执行。最严重的就是查扣你所有银行开户卡,连黑名单老赖的头衔都不会给你戴,通俗的说,就是你先养活自己有钱又再处理。

你说的无力,如果是第二种,那么恭喜你,你该干嘛干嘛,只是别让法院和你的债主在高消费场所经常见你。如果是第一种,那还是差不多主动与债权人协商还上吧,要不然钱一分不少还还要被拘上黑名。

法海一粟认为,银行贷款无力偿还的,未必会因此承担刑事责任。

1、贷款合同属于民事合同。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贷款合同属于民事合同范围,因此,合同的效力等应当按照民事法律的规定予以确定。

2、与银行贷款有关的罪名。

(1)骗取贷款罪。根据刑法规定,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特别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贷款诈骗罪。根据刑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二)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三)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四)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五)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

(3)信用卡诈骗罪。根据刑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四)恶意透支的。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3、本案情形。根据题主所陈述的“银行欠款无力偿还”的事实,说明题主在贷款过程中没有上述规定中的犯罪行为。因此,题主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既然如此,题主不必担心自己会因无力还款而坐牢。不过,题主应当积极动脑筋、想办法,争取偿还银行贷款。否则,题主个人信用将会受到严惩影响。

法海一粟:运筹帷幄之中,决战法庭之上。

“欠债不还"(有钱故意不还)会坐牢吗?

依我之见一一(涉嫌犯罪,就必须坐牢)

如果欠债故意不还,被原告起诉并最终法院作出了还款的生效判决,而胜诉的原告一旦根据生效判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败诉的被告方就有义务服从法院的强制执行措施,比如交出存款丶交出房产所有权证书丶交通工具权属证书丶贵重的首饰…等“被执行标点物"。如果敗诉的"有钱不还"被告人有能力履行法院判决,而故意转移丶隐藏丶变卖上述“被执行标的物",以及其他依法具有协助执行义务的人主观明知而协助转移丶隐藏丶变卖上述"被执行标的物"的行为,均涉嫌构成"拒不执行生效裁判罪",因为我国现行《刑法》(修正案)在第三百一十三条增加了"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罪",对于这种有能力履行还款义务而故意不还并转移丶隐藏丶变卖“被执行标的物",导致无法执行的行为依法均应追究其刑事责任。追究刑事责任简单的说就是判刑坐班房。

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讲,“借钱不还"就是犯罪丶依法是必须坐牢的。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见谅。

通常情况下,债务纠纷都是民事纠纷,经过法院审理之后,债务人应当按照法院判决结果履行偿还债务的义务。因为是民事纠纷,所以,一般情况下,法院不会主动参与判决的执行。也就是说,如果债务人不履行判决义务,且经过债权人主动向法庭提出强制执行申请之后,法院才会介入,利用国家强制力来要求债务人还债。

但是,在这个过程中,法院采取的措施也只是局限在民事手段,比如:查封、冻结债务人财产或银行账户,纳入失信黑名单,限制高消费,等等。除非是经济特别困难且没有可执行财产的债务人,实在无力还债,大多数债务人在这样的高压下,也就还钱了。当然,这里面需要债权人和法院的积极配合,提供财产线索,帮助法院开展工作,也是取得好结果的必需。

只有当债务人拒不履行判决,拒不偿还债务的行为比较恶劣的时候,触犯刑法的规定了,那么,才涉及刑事责任,也才会让债务人坐牢,以使其为自己拒绝履行判决的行为负责。《刑法》中有“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裁定罪”,触犯此罪的人,可以被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罚金。因此,因欠债而坐牢的人,都是属于此类情况。而将其投入监狱的目的,也是为了让其偿还债务的一种手段。

鉴于此,因为欠债而坐牢,只是债务人违反法律和判决书义务所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这个责任和偿还债务的责任和义务并行不悖,不存在相互替代的可能。所以,因欠债而坐牢,出狱后仍然要按规定偿还债务,同时还要承担延期还款所产生的利息和滞纳金,一分钱都不能少。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对人民法院已生效的有给付内容的判决、裁定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在有履行能力并且能够履行的情况下,拒不履行,情节严重的行为。 根据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此时当事人被判刑入狱,仅是因为其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而触犯了刑法所受的惩罚,与欠钱这种民事行为是两个法律概念。

这也就意味着,被判刑与还钱是两条并列线,钱该还就还,监狱该坐就坐。还有,坐牢期间产生的利息同样需要承担,等出狱后继续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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