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是的,但是停车场和这些执法部分会有利益输送的,所以一般来说你不交钱是取不出车来的。他们也知道自己是违法的,所以不会给你发票等东西,怕给你留下把柄。遇到这种情况,可以报警,说停车场非法扣押财物等,反正不能说是经济纠纷,否则110不会出警;也可以去投诉他们。但是这两种办法只能试试,如果执法部门蛮不讲理,那也只能交钱了。
1、根据行政强制法规定,因查封‘扣押措施发生的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
2、但实践中,有的行政机关与第三方约定天价看管费由被扣押的财产当事人承担,严重地侵犯了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3、根据《行政强制法》第26条规定,“对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或者损毁;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对查封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可以委托第三人保管,第三人不得损毁或者擅自转移、处置。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的损失,行政机关先行赔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因查封、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会按规定收取费用,事故车法院财产保全以后,交通事故停车费由过错方负责。
1、交警部门对肇事车辆采取保全措施必须根据受害人的申请,而不能依职权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同时可以结合交通事故认定书中肇事双方在交通事故中的责任来确定是否要求申请人提供必要的担保
2、肇事车辆毕竟是肇事方的生产经营或生活工具,如果对肇事车辆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会影响肇事方的生产经营或生活时,或者肇事方要求取回肇事车辆的,可责令肇事方提供担保,肇事方提供有效担保后,方可对肇事车辆予以放行。
3、受害人向法院提起诉讼以后,法院应及时与交警部门联系,了解肇事车辆的情况和去向,以及财产保全的情况,对肇事车辆已经采取保全措施的,要及时办理肇事车辆的移交手续。
4、对采取保全措施的肇事车辆要妥善保管,有关收费要合理。交警部门扣留的肇事车辆或违章车辆都停放在社会开办的停车场内,停车费较高。 建议对已经采取保全措施的肇事车辆在其拍卖所得款中,优先支付赔偿款,以最大限度保障事故受害人得到赔偿。
前天看过一个曝光!也是车子出了事故!事故处理完了!车主去提车结果被停车场的看门的收取二百元的停车费用!车主当时就不乐意了!直接找来记者和律师,律师说的!事故车停在停车场的费用有国家财政支出!不需要车主出钱!不信的可以收索一下!有图有真相!被交警暂扣的所有车辆都是不需要支付停车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