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15号截止计算工资_为什么很多公司都是在15号左右发工资?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1 10:45:55 人阅读
导读:曾经有人根据发工资的时间,将公司分为了三种:一种是1-10号发工资的公司。这种公司是最好的,一般为高科技公司,实力强,不差钱,根本不担心员工流失,所以早早的就把...

曾经有人根据发工资的时间,将公司分为了三种:

一种是1-10号发工资的公司。这种公司是最好的,一般为高科技公司,实力强,不差钱,根本不担心员工流失,所以早早的就把工资发到员工手里了。

第二种是11-20号发工资。一般为国企、事业单位等,运行平衡,波澜不惊,按部就班,说不上好,也谈不上坏。

第三种是月底发工资的。一般为劳动密集型企业,运营能力差,效益不好,财产状况需要改善。

从上面看来,15号发工资的单位,是一般的单位,不好也不坏,中规中矩。我们也是15号发工资的,但发的是当月的工资,其实很多单位都是当月发当月的工资,而不是拖到下个月。公司为什么要在15号左右发工资呢?

首先,人力资源部要进行各项数据的统计。比如考勤,大的单位考勤非常繁琐,还要根据请假情况计算工资的扣除,牵涉到每们员工的利益,必须核对清楚。

其次,个税的扣除。

在实行新的个税之后,我们是每个月的15号之前要与税务专员核对个税,因为现在的个人所得税刚改为年综合所得的计税方法,有些员工的个人专项扣除一直变来变去的,导致每个月的计算都非常麻烦,财务与税务的核对需要一定的时间来完成。

第三,15号发工资不早不晚。

正好中旬发工资,既不早也不晚,挑不出来毛病。发的早了财务上有压力,发的晚了职工不乐意,这个时间正好。

不管几号发工资,比起那些拖延不发的单位,能按时开工资的公司都是好公司。大家都是几号工资的?

很多职场论坛流传着这样一种说法:

社会上的公司大约分为三种发薪日,分别是,次月的上旬、中旬和下旬。

第一种,上旬。

这样的公司比较高大上,外企居多,也是大公司们大多愿意采取的一种发薪日。

因为大公司比较注重员工对企业的认同感,而发薪日在每个月比较靠前的日子,会提升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所以大公司都喜欢在上旬发工资,而且,假如遇到法定节假日,还会酌情提前发放工资、奖金和补贴。

比如,假设10号是这家公司的发薪日,但8号是某个节假日,公司的财务和人事就会选择在8号把工资和奖金给员工发了,让大家能够手头宽裕地过节。

这样,会让员工觉得有幸福感,假期归来后会更努力的工作。

第二种,中旬。

国内很多本土大公司,国企比较喜欢在中旬发工资。

而且这些公司,大多效益高、制度健全、发展势头看好,处于上升期。国内私企相比外企会更加灵活一点,逢年过节大多也会提前发工资。

第三种,下旬。

每个月十五号或者十七号以后发工资的,多见于规模较小的企业,或者劳动密集型的企业。

曾经问过一个二十五号发工资的人事,为什么选择在月底发工资呢?

那家公司的人事说,老板希望能用晚发工资的方法圈住员工,降低离职率和员工流动率……

(但是这种方法真的管用么?如果员工真的想辞职的话,不管你几号发工资,发完了人家就会走啊……)


几年职场经验积累下来,也换过了国企,私企,外企等几种不同的公司,我觉得几号发工资不是很重要,重要的是这个公司会不会拖欠工资。

每个公司运营机制、公司文化不同,所以发工资时间稍有差别,实属正常,这个时间差其实不会影响公司的本质。

只要能发,且按时发,就没什么大问题,早两天晚两天,对员工来说也没什么区别,尤其是对月光族来说,早发早花完,晚发晚花完而已……


另外,大公司一般不会有发薪方面的问题,如果你入职的是小公司,那么在入职之前,最好通过可靠的渠道,了解一下这家公司发工资是否准时,是否有过拖欠的情况。

有些公司发工资还很随机,比如这个月是5号发,下个月是25号发,这样也会搞的员工很被动。


如果对发工资的时间很介意的话,比如你有贷款要还,或者每个月固定时间有固定支出,

建议小伙伴们在面试的时候问清楚这家公司的发工资机制,免得耽误了自己的事情。

因为公司大概不会因为一个员工的要求就更改发薪日,你进了这家公司只能适应他的规则,所以,最好还是找一家发薪日符合个人实际需要的公司哦!

不管你什么时间入职,你的工资都是按照天去计算的。打个比方:假如你是1号上班的,当月的15号发工资肯定不会发给你的,你拿到的第一笔工资应该是次月的15号才能发到,正常应该是按照整月发给你的,那么你入职当月1号到15号的工资相当于公司压的部分。那么有人会问如果15号发工资是不是下个月15号的时候发一个月的工资公司就没有压我工资了呢?sorry,你太单纯了,如果你是15号入职,正常下个月15号的发工资的时候只会发给你半个月的工资,其实还是压了你半个月的工资。但是不管怎么说正常情况下当你离职时只要正常交接工作之后公司都会把之前压的工资补发给你的,所以如果想尽快赚钱当然越早办理入职越划算了啊。

《劳动法》第50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7条规定:“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曰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曰、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每个企业工资的具体发放时间一般由企业自身约定俗成,《劳动法》没有具体的规定。一般惯例是上月的工资下月发放,广东省人社厅新的《工资支付条例》中规定“企业按月支付工资不得迟于第二个月10号”,其中深圳市的《工资支付条例》规定约定的工资支付日不得超过支付周期期满后第七日,如5月份的工资不得超过6月7日发放。具体你所在地区的工资发放时间规定可以查询一下当地劳动部门制定的《工资条例》。

餐饮行业、成衣、宾馆酒店是劳动密集型行业,人员工资占了企业经营成本的绝大多数;且就业门槛低,人员流动性大。一部分员工可能在某个企业干几个月,很快地下个月就到下一个企业里去了,这样大大的增加了企业的招聘、培训、管理、后勤等各项用工成本。所以这些行业一般都是打政策擦边球,单不违反《劳工法》和当地劳动部门具体细则的前提下,尽可能把工资发放时间后推(例如下月15-20日等),这样或许可以减少企业员工的流动性。

你经过查询当地的《工资条例》后如果确认所在企业有“无故拖欠”工资行为,可以向当地劳动部门举报。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无故拖欠工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和加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85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3条规定:“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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