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同居多少年算重婚_非法同居多久算重婚?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1 00:51:35 人阅读
导读:我国婚姻法早就不承认事实婚姻了,只有登记结婚才受法律保护。否则,无论在一起生活多长时间,无论两人是否均单身,都是非法同居。既然不属于婚姻的范畴,自然也就不构成重...

我国婚姻法早就不承认事实婚姻了,只有登记结婚才受法律保护。否则,无论在一起生活多长时间,无论两人是否均单身,都是非法同居。

既然不属于婚姻的范畴,自然也就不构成重婚罪。重婚罪是指登记结婚而言,一个人结两次婚,也就是前一个婚姻存续期间又登记结婚一次,就会构成重婚罪。根据我国刑法规定,重婚是要判刑的。

其实,此案涉及的法律问题并不复杂,而更多涉及伦理道德的问题。小三因敲诈勒索受到法律制裁,丝毫不值得同情。比之对男方原配带来的伤害,甚至可以说可恨。

七年所托非人,也就是说破坏他人家庭长达七年,并不是什么光彩的事。若想以此来博得他人同情,只能说价值观出了严重的问题。如此父母,难怪培养出如此女儿。


对于非法同居算做重婚的时间是没有规定的,非法同居如果不是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不构成重婚罪,只有以夫妻名义生活的才会构成重婚罪。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非法同居指男女共同生活,没有进行结婚登记,也没有以夫妻名义出现,别人也不认为他们是夫妻,这样是不构成重婚罪的。

但是也有一些情况属于重婚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1994年12月14日《关于〈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施行后发生的以夫妻名义非法同居的重婚案件是否以重婚罪定罪处罚的批复》明确指出,最新《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施行后,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仍应按重婚罪定罪处罚。

在司法实践中,同居关系视为重婚的情况:

1. 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举行结婚仪式,且实际同居的;

2. 有配偶的人虽未与他人举行结婚仪式,但以夫妻相称并共同生活三个月以上的;

3. 有配偶的人虽没有与他人举行结婚仪式,但有较稳定同居关系且生儿育女的;

4. 有配偶的人与他人虽未夫妻相称,但有稳定的同居关系,在相对固定的住所且共同生活6个月以上的。

吴秀波作为一个已婚男性,和女友同居数年,是否构成重婚罪?重婚罪如何认定,明知自己已婚,还继续和未婚女孩恋爱成婚称为重婚罪。显然吴秀波与陈昱霖只能在法律认定界限中称为非法同居。将受到民众强烈谴责之外,法律法规条条框框还难以将吴以重婚罪论处。


陈昱霖与吴秀波非法同居七年没有小孩,假如诞生小孩子,虽然没有形成事实婚姻,但也够的上重婚。结发妻子起诉吴秀波重婚,吴犯重婚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半世英明就会尽毁,成为了民众唾弃的痰盂,反面教材的标兵,茶余饭后的笑料段子而已。一失足成千古恨,一时性起让自己无法收场地步。

这件事引起轩然大波,也让圈内人明白一个道理,再大明星大咖做了违拗良心道德沦丧的事情,都会造成覆水难收的局面。最终解释权还得专业法律工作者权威回答此问题。

(个人观点,仅代表个人。)

现在根本就没有“事实婚姻”那一说,同居不是重婚罪,所谓的“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所以同居与重婚罪是有区别的。重婚罪是要么是领了结婚证,要么是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并且这种夫妻关系,被亲朋好友,街坊邻居,所有人都知道。如果仅仅是渣男和小三同居,那就是一种姘居行为,婚外恋,说难听一些就是通奸。从目前的的信息来看,吴秀波与陈昱霖属于同居行为,不属于重婚罪。

其实吴秀波和陈昱霖事情的本质很简单,没有那么复杂。一个人付出青春,一个人付出金钱。这就是一桩买卖而已,就如同嫖客与妓女的关系,无非是这次嫖资有点贵。嫖客玩不起了,所以告对方敲诈。如果女方当初心眼多的话,也可以告对方强奸。妓女因为嫖客给的钱少,报警谎称自己被强奸的事也不少。

不过网上骂渣男渣女很多,只是我挺好奇的是陈父陈母不知道女儿给别人当了七年的小三吗?应该是知道的吧,毕竟不工作满世界旅游炫富,也不问钱是从哪里来的?或者陈父陈母也在享受着女儿做小三赚来的钱,所谓养不教父之过。既然自己没有教育好,进去后被回炉再教育一番,出来后规规矩矩做人。所谓宁拆十座庙,不拆一桩婚。本来婚姻就是坟墓,非得做挖墓人。挖墓是最可恨的一种职业,只不过现在打着爱情名义的挖墓人不认为自己是盗墓,而是考古。这就是把不要脸当成个性,把无耻当成标签。

非法同居是否属于重婚?在回答这个问题时首先要弄清楚什么叫结婚的概念。按法律规定:男女双方符合结婚法定年龄,双方自愿要求结婚的,政法机关向他们颁发结婚证,表示已结婚。结婚者就受到法律保护。其二,在民间视结婚是男女双方一起同居,一起生活,一起孕育孩子或者办了结婚酒肴就视为结婚。它不受年龄限制,不需要结婚证件。既然提到是否犯重婚罪,表示是以法律为条件的,那非法同居就不属于重婚。但是法律又根据非法同居已经形成了夫妻家庭生活,特别是已经孕育了孩子,只能遵循民间结婚的风俗定为实事婚姻。对该行为人以重婚罪论处。一般对于这种重婚罪,法律上量刑比较轻,只能说成是适当教训一下行为人。真实的重婚罪是有配偶有结婚证件,又与他人同居,还采用非法手段骗取政法机关领取第二张结婚证。这样的行为才是真真切切的重婚罪。会受到数罪并罚的判刑。所以非法同居在没构成实事时不能以重婚罪论处。

前题是非法同居的双方一方已结婚,且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非法同居双方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才构成重婚犯罪,没有期限规定。如果双方均未婚,则永远也不构成重婚犯罪。

多久都不算,除非过错方与异性双方公开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才构成事实婚姻以及重婚,所以如果无法取得能够证明夫妻名义的证据的话,多久都不能判定重婚。但是如果能有证据证实夫妻名义的话,之前的同居期间也可能被算作事实婚姻期间(例如在一婚期间与其他异性同居,然后离婚再与同居的异性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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