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状况其他是什么意思_婚姻的意义是什么?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0 18:12:35 人阅读
导读:可以办理结婚手续,需要当事人出具书面情况说明。《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三、关于身份证、户口簿查验问题:当事人所持户口簿与身份证上的...

可以办理结婚手续,需要当事人出具书面情况说明。

《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

三、关于身份证、户口簿查验问题:

当事人所持户口簿与身份证上的姓名、性别、日期内容不一致的,婚姻登记机关应告知当事人先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部门履行相关项目变更和必要的证簿换领手续后再办理婚姻登记。

当事人声明的婚姻状况与户口簿婚姻状况内容不一致的,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婚姻状况的审查主要依据其本人书面声明。

爱情的终点就是一起过日子,因为不管任何一方都会有缺点,都要彼此勉励,互相将就是必然。

就是以前你户口本婚姻状况栏写的是“未婚”,结婚后就变成“已婚”了,或者别的情况。婚姻状况有变化户口本也更改成目前的情况就是婚姻状况变更了

你好!关于你的问题,我的答案是需要改户口,具体事宜如下:

1.离婚手续办理完毕后。首先确定好可以迁入户口的新的迁入地,比如你父母的户籍地;

3.然后持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到旧户籍地办理婚姻状况变更手续,即离异;并办理迁出手续;这样你前夫的婚姻状况也会变更成离异,以后再婚时才能办理再婚手续。

4.之后你再到迁入地办理迁入手续,婚姻状况当然也是离异。

5.如果你再婚,持新户籍地的婚姻状况为离异的户口本办理结婚登记就可以了。

6.如果你和前夫都没有再婚,他没有意见的话,晚点办户籍变更也没关系。但如果他再婚,或者你再婚,你都是必须迁出户口并变更婚姻状况的。当然,如果原户籍所在地的房屋也有你的产权,那么离婚后原则上应该可以办理户口的分户,这样你和前夫各持有一个新户口本,婚姻状况都是离异。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到你,如有其他问题,可以关注并私信我。


婚姻的意义是什么?这个提问使我想起了李娜所唱过的那首歌《女人是老虎》。这首歌是从一个故事所起:老和尚抱养了一个娃娃,从孩子刚懂事起,就用正统的佛家思想教育他,以极其严格的佛家修身之道训练他。十几年未出山门,想来这个被师父看为最净洁的徒弟是不会有半点淫欲之念的。一天,师父首次带徒儿下山,在山下突然遇到一位妙龄女郎,小和尚惊呆了,竟目不转眼地盯着她看出了神。老和尚发觉,面露愠色地喝道:“阿弥陀佛,那是老虎,要吃人的,不可再看!"小和尚仍恋恋不舍,被师父斥回寺中。进得大殿,师徒打坐已定,师父问道:“此番下山,有何收获?"不料小和尚不加思索,脱口而出:“我最喜欢老虎!"


这虽然是一个故事,却生动地说明了一个道理,求偶是成年人的正常欲望,是不可压抑的自然本能,不唯人类如此,动物也具有同类异性求偶的本能。所谓婚姻的意义,通俗一点就是男欢女爱,是一种对美好感情的追求,是一种延续繁衍的需要;正是有了婚姻的存在,人类的生命之河才会生生不息,源远流长。


婚姻不仅仅是一种精神追求,更重要的是,婚姻也是为政治利益和经济利益服务的。我们纵观历史以来人类的婚姻史,那一个朝代的联姻不都是为自己的小集团服务的?皇帝的女儿不愁嫁。婚姻的层次决定了婚姻的属性。其实,婚姻的真正意义从本质上与爱情没有太大的关系,而是与利益紧密相连的,抛却了利益,婚姻也就不存在了。


在政治利益和经济利益仍然是人们安身立命的历史时期内,婚姻是不会消失的。我们只有尊重婚姻,深刻地理解婚姻,也就是说,美好的婚姻只有在社会、法律、道德的制约下,才能奏出和谐、美妙的乐章;婚姻只有以感情为基础,才会编织出可歌可泣的爱情故事;婚姻之树需要夫妻双方共同经营,精心管理,辛勤耕耘、浇灌,培育,才会四季长青、花繁叶茂!

呵呵,户口本上面的婚姻状况是公民在落户口时的情况,不是作为界定婚姻状况的依据,原因是,户口本打印后几年都在使用,期间发生的变化有的只是在公安机关内部的常住人口登记表上体现,由于公民不定时打印新的户口本,那旧的户口本上还是体现原有的户籍信息。所以只要有的业务需要婚姻状况的都需要婚姻登记机关出具婚姻状况证明,而不是使用户口本来证明。办理房贷要求证明婚姻状况不能使用户口本,必须用婚姻登记部门的婚姻状况证明才有效。

2000年以前我们的身份信息均由基层工作人员手写记录。2000年以来,特别是换发第二代公民身份证后,这些数据又通过工作人员录入电脑。由于工作量太大,在手抄、电脑录入这一系列过程中难免出现差错。在当时填写信息时,对于一些因为资料不全而无法准确核实婚姻状况的情况时,其“婚姻状况”就记为了“其他”。

展开原文 ↓

更多 # 相关法律知识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2
    律师解答

    律师根据问题描述给予专业意见

  • 3
    采纳

    采纳回复意见,确认得到解答

Copyright 2004-2021京ICP备18032441号 有害信息举报:线上咨询律师  线下门店解决问题

Copyright © 2020-2021

在线客服 隐私协议 侵权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