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辞职能得到赔偿金吗_辞职可以得到经济补偿金吗?

作者: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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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主您好!

您问辞职后可以拿到什么赔偿,现在的问题是您并没有告诉我们您是因为什么原因辞职的,在该用人单位干了多久才辞职的。所以,对于您问题的回答,只能是综合性的。

您辞职如果是因为用人单位有违反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行为,也就是如下几款行为的话,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本案中,您辞职(也就是说解除合同)如果是由于上述原因,那么您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要求经济补偿,或者通过当地人力资源局向用人单位提出经济补偿的要求。补偿的标准是根据您在该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来确定的:您在该单位工作每满一年,该用人单位就应当相应地支付一个月的工资给您;如果您在该单位工作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给您一个月的工资;如果工作不满半年,用人单位需要支付半个月工资给您。

如果是用人单位不与您签订劳动合同,那么用人单位就应当从您在该单位工作的第二个月起,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给您,直到第十二个月;如果是满了一年还没与您签订劳动合同,视为用人单位已经与您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您将终身是该用人单位的员工。

本案中,如果是用人单位拖欠您的工资或未足额支付您的工资,未依法为您缴纳社会保险费,您一样可以通过人力资源局向用人单位进行追偿;如果用人单位在限期内不支付应当给您的补偿的话,您可以再次向人力资源局反映,人力资源局应当会再次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向您支付,并同时向您加倍支付赔偿金。比例是应当支付给您的经济补偿金和拖欠的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五十以上到百分之一百以下。具体数字比例由人力资源局确定。

您也可以选择直接向当地法院申请支付令。

以上是笔者的一点建议,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员工离开公司的原因不同,依照法律规定,补偿或赔偿是不一样的,具体可以参考下面观点:

若公司无合法理由辞退员工,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作为赔偿金。以员工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工资标准,是全部工资的平均。

若公司有拖欠工资或克扣工资或单方面调你的工作岗位或降低你的工资等违法原因,您可以以此被迫提出离职或确实是生产经营困难等原因解除,是有补偿的, 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

若公司有少发或不发加班工资的情况,您可以以此被迫提出离职或确实是生产经营困难等原因解除,是有补偿的,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

公司若不提供劳动条件,变相调岗,你也可以以此被迫提出离职,要求公司每工作一年支付你一个月的工资。

同时你可以要求公司结清全部工资

若公司与你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金。

若员工主动提出离职,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无论工作了多少年或签订的是什么样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规定:经济补偿金的发放,每工作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满6个月不足一年的按一年算,不足6个月的,补偿半个月工资。是过去12个月全部工资的平均。违法解除赔偿金的标准则是按经济补偿金标准的二倍。

有以下情形,公司解除是合法的,不用赔偿。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我在公司工作三年多,公司没有跟我签合同,也没有购买相应的保险。现在离职了,但未签辞工书可以要求公司进行赔偿吗?月固定工资是2700元。

该问题涉及了三方面事宜,一是公司没有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二是公司没有给员工缴纳保险;三是员工未签辞工书离职。三方面的事搅在一块,员工可以要求相关的赔偿吗?

员工可以要求公司支付11个月的双倍工资差额补偿金

用人单位未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顺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因此,用人单位应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的,应向劳动者每月支付双倍工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年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怎么办?

《劳动合同法》第14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已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应在此前的11个月中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题主属于超过一年公司未签劳动合同的情况,是可以要求公司补偿超一年之前的11个月双倍工资的差额。如果当时题主的工资是2700元,则11个月的双倍工资为2700X11X2=59400元元,因公司已按正常工资发给题主当时的2700X11=29700元,因此公司应再支付题主双倍工资的差额部分,即59400-29700=29700元。

公司应承担不给员工缴纳保险的法律后果,即应该为员工补交保险或给予相应的赔偿

根据《劳动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结合题主提问,公司未履行缴纳社会保险法定义务,不管员工离职与否,其应依法为题主补缴在职期间的社会保险。

员工未签辞工书离职是否可要求获得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这要看实际情况

情况1:题主若提交书面辞职通知单后立即离职,因单位违法在先(没有签合同,没有缴纳社保),题主至少可以要求经济补偿2700X3.5=9450元。

情况2:题主没有提交辞职书面通知给公司就离职。这种属于自离,属于单方面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自离,因此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赔偿多少参照如下--

《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 第四条:“劳动者违反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当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一)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二)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三)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四)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如果,题主没书面通知公司离职,属于自离,就等于放弃了对公司经济赔偿金的要求。而且,因为题主单方面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公司主张这方面赔偿,那题主就要谨慎对待了。

无论是公司不签合同需赔偿双倍工资差额还是补交社保或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的主张,都要符合劳动仲裁时效期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题主已经离职了。离职了多长时间,如果离职已超过一年,期间都没申请劳动仲裁,那么就过了仲裁时效期,所有的权益将无法主张了。

综合以上,如果题主还在仲裁时效期内,可以申请仲裁:

1)要求公司不签合同的11个月双倍工资赔偿差额;

2)要求公司补交在职期间的社保;

3)如果有提交书面辞职通知书给公司的离职,可以要求公司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员工以公司存在特定违法行为“被迫辞职”的,公司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实务中,一些公司存在克扣员工工资,停发、少发或拖欠工资行为,还有一些公司不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还有的公司让员工在有毒、无防护设备等恶劣的生产环境下劳动,针对这种情况,为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劳动合同法规定了员工享有特别解除权,可无条件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还可获得经济补偿金。这就是实践中通常所称的“被迫辞职”。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的规定,公司存在以下违法行为,员工可以“被迫辞职”: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在司法实践中,只要是员工以个人原因提出辞职的,比如“家里有事、个人发展、出去创业”等等,如果公司能够举证证明员工该辞职理由(通常在辞职信、离职交接表、或离职协议书中可找到辞职理由),裁判机关一般都不会支持经济补偿金。并且,以个人理由辞职的,员工还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才行,否则,未经公司同意不辞而别或达不到法定通知期离职的,都属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行为,不仅拿不到经济补偿金,可能还要赔偿公司的经济损失。

劳动法规定,劳动者主动辞职是没有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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