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出资_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应如何转让?

作者: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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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部分出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时,必须经股东会决议通过。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3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并在任职期间内不得转让。其他类型股票可以自由转让,不需股东会决议。

转让的问题比较明确,有两种方式:内部转让和外部转让。但是在内部转让中还有一种特殊情况就是回购,也就是公司收购股东手中持有的股份,这虽然发生在内部但也是比较特殊的一种类型。


内部转让按照目前《公司法》的规定,没有太多的限制,至于转让的份额、条件、价款只要双方自己达成一致意见签署协议并办理变更登记即可。但是特殊的情况就是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在符合法定特殊条件情况时股东可以要求公司回购自己的股权,这种本质上也是一种转让,最特殊的就是《公司法解释二》当中规定的,在股东提起解散之诉时,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可以收购股东的股权。


外部转让的规定比较多,但是核心思想就是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权。简单地说就是外部转让时,其他股东不同意的应当购买转让方的股权,既不同意转让又不同意收购的,那么视为同意转让方出让自己手中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享有优先购买权。

这么规定的本意在于保证有限责任公司内部的人合性关系不被破坏。

这需要看您是把股权转让给谁了。如果是转让给本公司的其他股东,就不用经过股东大会通过决议了,想怎样转就怎样转。但是如果您是转让给外部股东,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看公司章程中的约定,如果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有规定的,就按照章程约定。还有一种情况是章程中没有约定,这个时候就要依照《公司法》来进行股东大会决议了。

《公司法》的第71条规定,股东在对外转让股权时,应当经过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其他股东在收到股权转让的书面通知这天起,如果30天没有答复的,那么就视为他们同意这笔股权转让。

如果股东大会上有半数,也就是50%的股东不同意你对外转让股权,那么这些不同意转让股权的人应该购买你手中拟转让的股权。他如果不同意购买你的股权,那法律就认为他同意转让。总之,他们不同意你转让股权,他们就得自掏腰包买下这部分股权;他们不想掏钱买股权,就默认为他们同意转让。

《公司法》还规定了,在转让过程中,同等条件下,公司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拟转让股权的权利。比如说法院的强制执行,转让股权的,都会通知公司的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拥有优先购买权。而其他股东在法院通知之日起,20天之内没表示要买股权的,法院视为他们放弃优先购买权。

这些法律文书解释起来很拗口,其实下载一本《公司法》看看,啥都明白了。如果您这次是对内部股东转让,就不必开股东大会决议了。

《公司法》对此问题进行了明确。根据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可以看出,这里的过半数是不包括转让出资股东的。

另外,根据规定,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30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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