砍杀精神病患者属于正当防卫_正当防卫杀死精神病人算犯罪吗?

作者:admin
左侧宽8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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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呀,只要是危害到自己的生命了就可以反抗,只是不要过度自卫就行。

根据《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中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无限正当防卫,是指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而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仍然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杀人,必定要符合无限正当防卫的条件,如对方正在行凶杀人等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否则就是防卫过当。

首先讲,这个发生的几率很低,比你预见正常人行凶的几率低的多。

其次,你确定是精神病人正在在行凶,看一下力量对比,能否多人一起制止,减少危害。如她/他正在打一个小孩子或老人,最好联合周围人制止事情发生。警察来,有几分钟的时间。可以利用拖延、转移注意力等方式。

第三,及时报警,让警察护送去医院就诊。(法律规定,警察有义务送患者去精神病院,《精神卫生法》)

第四,精神病患者打人,绝大多数是要负责任的,法律会判(具体可咨询司法鉴定科),所以要报警,走法律程序。如果你想他是精神有问题的人,打了人也不报警,警察不会主动来管,警察也很忙。除非是非常恶性的事件。

最后,要保护好自己,先确认自己的安全。再做上面的事。该跑就跑,面对病人,跑不丢人。

谢谢邀请!

根据司法解释"精神病人在精神病发作时期不负刑事责任”和关于"正当防卫"的正确使用范围和定义,因此,对提主提出的问题,笔者的答案是:1.防卫过当;2.不属于正当防卫,最后人民法院即使判的轻也是"防卫过当",该负的刑事和民事赔偿的责任还是要负的。

如提主所述"已夺下精神病砍人的刀,把精神病人砍死了",也就是讲已知对方是精神病人,为了紧急避险在把精神病人砍人的刀夺下后,应趁势将精神病人制服就行了,如捆绑或者是打昏,以防他(她)的醒来后的再次举刀砍人、伤人事件的发生,并马上拨打"110"报警电话请求警方来处理就行了,没必要将精神病人直接砍死了,人家虽然是精神病人,但必竟是条鲜活的生命,换作另一种解释精神病人也"属弱势群体"范畴,对精神病人的管束责任应由精神病人的直系亲属和所在单位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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