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工时制工资算法_综合计算工时制没有加班费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7-05 16:36:20 人阅读
导读:综合工时制计算加班费的方法如下:1、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需要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2、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

综合工时制计算加班费的方法如下:

1、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需要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

2、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的150%支付。综合工时制适用范围: 1、交通、铁路、邮电、水运、航空、渔业等行业中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连续作业的职工;

2、地质及资源勘探、建筑、制盐、制糖、旅游等受季节和自然条件限制的行业的职工;

3、其他适合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职工。

您好!综合计算工时制不适用《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待遇”的规定,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其工作时间不区分制度工作日与公休日。员工在综合计算工时一个周期内只要总的实际工作时间没有超过法定总的工作时间的,其在公休日工作,不需支付200%加班工资。但并不意味着用人单位完全不需要支付加班费。如10月1日、2日、3日安排加班的,公司应支付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10月4日、5日、6日、7日安排加班的,综合计算周期内的实际工作时间没有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不支付加班工资也不调休;综合计算周期内的实际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均按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加班加点工资。如能进一步提出更加详细的信息,则可提供更为准确的法律意见。若是对回答满意,希望能够给予采纳,多谢!

  标准工作时间(标准工时)是指法律规定的在一般情况下普遍适用的,按照正常作息办法安排的工作日和工作周的工时制度。我国的标准工时为劳动者每日工作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40小时,每周至少一天休息日。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每日工作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  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

用人单位经所在地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对特殊岗位实行综合计时工作制的,其工作时间按季或年等跨度计算;在一个统计期段内,劳动者工作时间超过法定工作时间的,超过部分为加班时间,按照150%标准计算加班工资。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中加班的,按照300%标准另行计算。

简单的讲,实行综合计时工作制的单位,避免了双休日加班而不能补休所支付的200%标准加班费的计算档;但平时加班、法定节假日加班,依然需要支付依法支付加班费。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这是正常的月计薪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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