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不买社保合法吗_试用期很多公司不缴纳社保合法吗?该怎么办?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7-04 09:51:41 人阅读
导读:用人单位应当在员工入职后30日内为员工参保,如果试用期已经超过三十天还没有交社保,可以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也可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者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投诉。投...

用人单位应当在员工入职后30日内为员工参保,如果试用期已经超过三十天还没有交社保,可以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也可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者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投诉。

投诉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书面投诉申请书。

2.员工有效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3.员工劳动关系证明资料(如:劳动合同、工作证、工卡、厂牌、工资表(单)、入职登记证明、被处罚凭证、被开除/除名/辞退/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通知或证明等)。

4.工资收入凭证原件(如:银行盖章确认的流水单、用人单位盖章确认的工资单)。

5.委托他人投诉的,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授权委托书》要有员工本人的签名,同时写明委托事项和权限。

谢邀。本人分析认为,招聘人员对新人的这种说法是错误不合法的。当前我国各条战线的经济建设态势,在政府各项政策强有力的推动下,正以前所未有的趋势大踏步的往前推进。疫情虽还不能说结束,但复工复产后,各条战线的景象都大快人心。

你看今天早新闻播出的广西沿海的集装箱码头,通往西南边境外国家的公路建设,广东每个城市高速铁路的连接建设等等,都以高速度态势向前发展。因此,在这大环境下,公司企业的招聘用工制度也各显活跃,值得注意的是招聘录用后的员工,公司均要按劳动相关法则法规正确使用新人。

分析认为,公司对新人录用安排当然首先是双方簽订劳动合同,现在签订的又多是合同制员工,双方都有选择权。其中当然也有试用期合同,如双方认为可以的话,还应簽订正式合同,也有因用人单位对你的技艺熟悉情况下直接就签订正式合同。

但无论是用何种方式签订劳动合同,自新人进公司那天起或当月,公司就应为新人缴纳社保金,既便那人是试用期合同工,但他也应有工资,自缴社保部分公司也应扣除,只不过相应低些。试用期二个月只不过是公司用人的一种手段,正式工合同也有5年和1O年或更多之分,公司理应给予试用期新人缴纳社保金。退一步说,有许多公司因工作急需,请临时工,公司还要为其购买商业保险呢?

以上简述,招聘人员的所谓说法应予以纠正,按劳动法规定办事,更何况公司也不缺这些钱!

一、用人单位试用期不给交社保怎么办?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既然试用期属于劳动合同期限的范围,员工就有权享受各项社会保险福利,即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等等,所以试用期必须给员工缴纳社保。但太多公司考虑到新员工试用期不稳定,都是等员工稳定了再缴纳的,如果用人单位不给在职员工试用期期间缴纳社会保险,员工在意的话,就主动找企业协商,具体在试用期间的社保怎么处理?现在是马上缴?还是之后补缴还是补偿说清楚。

二、员工主动提社保容易被开除怎么办?

既然已经知道员工主动提社保容易被开除,那就要有被开除的准备。首先我们要留下入职的证据, 劳动合同、厂牌、考勤、培训记录等等,反正只要有企业标识的文件资料上有员工名字就行。

其次再与企业去协商,协商前要考虑好重点是确定试用期要不要给员工缴纳社保?不缴纳的原因?可以私下录音备用。通过协商能在入职三十天内缴纳的,那是属于合法的;其他情况都是不合法的,属于企业过错,员工完全可以以企业不能提供社保主动提出离职,并要求半个月补偿金。

(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如果你想留着企业,就不要太在意一个月的社保问题,但又怕被开除,这个社保问题你既然问了,那就有让你穿小鞋被开除的情况,但我估计企业不敢以你要求缴纳社保问题作为开除原因,因过错方是企业,又是单方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企业要承担经济补偿金和代通知金的,所以一般企业会以严重违纪、造成严重损失或其他原因,让员工离职。作为员工,就要提防被穿小鞋了,在留存好以上依据的基础上,平时做工作一定要认真仔细负责,以免被抓把柄造成解除劳动关系。

做好以上工作后,我相信企业也不会随便开除一个好员工!

你说的这个现象的确比较普遍,我根据我的经验,来谈谈我的看法。

1、关于试用期的期限(长短)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对试用期的期限(长短)有着非常明确而严格的规定,对于这一点,很多老板和HR都非常清楚: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2、试用期是否应该交社保

对于这个问题,很多人存在误解,以为试用期可以不交社保,实际上很多公司的确也是这么在做的。

其实,交社保和是否约定试用期没有任何关系,从法律上来讲,用人单位应该自劳动关系建立之日起就应该给劳动者缴纳社保,更何况,试用期并非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也就是说,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也可以不约定试用期。

3、违法约定试用期的后果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如何理解这个法条?

用人单位如果违法约定试用期,将承担和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一样的双倍工资赔偿责任,所以用人单位在和劳动者约定试用期时,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规定。

比如说,只签订了2个月的试用期合同,用人单位将赔付给劳动者2个月的额外工资。


最后再来回答你的问题:

  1. 公司规定3个月的试用期,是比较正常的事情,但劳动合同至少要签3年以上,才能约定3个月的试用期。
  2. 不交社保是绝对违法的事情,你可以先进去工作,如果感觉这家公司还不错,你自己也能够在里面发挥自己的专长,那就先做下去,否则,你随时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你,最近我也写了一本工具书——《新互联网时代·企业劳动用工法律风险防范一本通》,若有疑问,还可以进一步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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