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一、过失引起火灾,根据造成灾害的严重性和影响程度要分别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二、一般火灾要承担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1、民事责任方面要承担火灾需要修缮场所和设备设施费用、重置物品所需费用、人员受伤救治和死亡后事处理所需费用以及其他灾后处置所需费用等。2、承担行政责任方面。根据《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二项规定:过失引起火灾尚未构成犯罪的处以警告、罚款或者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三、构成犯罪的要承担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1、当火灾造成严重损失或者重大人员伤害或者重大影响的,要分别承担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2、民事责任同一般火灾所承担的民事责任一样。3、根据《刑法》第115条第二款的规定,还要承担刑事责任: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您好,
构成失火罪。
1、失火罪是指由于行为人的过失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这是一种过失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按中国刑法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罪之一。
2、本罪主要特征:
(1)主观上只能由过失而构成。可以是疏忽大意的过失,也可以是过于自信的过失。
(2)客观上实施了危害公共安全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失火行为。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 放火、决水、爆炸、投毒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4、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拓展资料
失火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既可出于疏忽大意的过失,即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引起火灾,因为疏忽大意而未预见,致使火灾发生;也可出于过于自信的过失,即行为人已经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引起火灾,由于轻信火灾能够避免,结果发生了火灾。
这里疏忽大意、轻信能够避免,是指行为人对火灾危害结果的心理态度,而不是对导致火灾的行为的心理态度。
从实践来看,本罪对公共安全的危害通常表现为,危害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和既危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又危害重大公私财产安全两种情况。由于火的燃烧须依附于财物,没有财物的燃烧,火势就难以危及不特定多数人的人身,因此单纯危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的情况是罕见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摘录) (1998年4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2008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修订) 第六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的; (二)过失引起火灾的; (三)在火灾发生后阻拦报警,或者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及时报警的; (四)扰乱火灾现场秩序,或者拒不执行火灾现场指挥员指挥,影响灭火救援的; (五)故意破坏或者伪造火灾现场的; (六)擅自拆封或者使用被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查封的场所、部位的。 解释: 过失引起火灾。过失引起火灾,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引起火灾,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火灾的行为。这种过失引起火灾的行为,因为当事人主观上存在过错,客观上造成了火灾后果,应当予以处罚。对于过失引起火灾的行为,应当分别根据其造成的危害后果予以处理。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对于过失引起火灾,构成犯罪的,应当根据这一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如果危害后果不严重,公安司法机关依法认为不构成犯罪的,则根据本条的规定处罚。对于有些情况引起的火灾,比如居民自家因用火用电不慎引起火灾,造成了自家部分财产损失,但没有引起火灾蔓延也没有给公共消防安全造成危险的,可以不按本条规定的“过失引起火灾”处罚 对单位的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森林防火条例》第五十三条的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造成森林火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除依照本条例第四十八条、第四十九条、第五十条、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外,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可以责令责任人补种树木。
如果是过失小型火灾的话是不构成犯罪的
由于人的过失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构成失火罪。 法律依据: 失火罪是指由于行为人的过失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的危害公共安全行为。首先,行为人必须有引起火灾的行为。失火一般发生在日常生活中,如吸烟引起火灾,取暖做饭用火不慎引起火灾。做饭不照看炉火,安装炉灶、烟囱不合防火规则,在森林中乱烧荒,或者架柴做饭、取暖,不注意防火,以致酿成火灾,造成重大损失,就构成失火罪。如果在工作中严重不负责任或擅离职守;或者在生产申违章作业或强令他人违章作业而引起火灾,则分别构成玩忽职守罪或者重大责任事故罪。如果火灾不是由于行为人的失火行为引起的,而是由于自然原因引起的,不构成失火罪。其次,行为人的行为必须造成严重后果,即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仅有失火行为,未引起危害后果;或者危害后果不严重,不构成失火罪,而属一般失火行为。最后,上述严重后果必须是失火行为所引起,即同失火行为有着直接的因果关系。这一特征是行为人负刑事责任的客观根据。
行为人过失引起火灾构成失火罪。根据我国《刑法》规定。
(一)导致死亡一人以上。
刑法第115条规定的失火罪,是指由于行为人的过失引起火灾、未成林地;(三)造成十户以上家庭的房屋以及其他基本生活资料烧毁的。
立案标准过失引起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二公顷以上;(四)造成森林火灾,造成严重后果、苗圃地面积四公顷以上的;(五)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这是一种以过失酿成火灾的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应予立案追诉,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灌木林地,或者重伤三人以上的;(二)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或者过火疏林地涉嫌失火罪
《消防法》第六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的;(二)过失引起火灾的;(三)在火灾发生后阻拦报警,或者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及时报警的;(四)扰乱火灾现场秩序,或者拒不执行火灾现场指挥员指挥,影响灭火救援的;(五)故意破坏或者伪造火灾现场的;(六)擅自拆封或者使用被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查封的场所、部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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