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提交离职被拒怎么办_辞职受阻怎么办?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4 12:30:29 人阅读
导读:有人说,直接走人,其实这是最要不得的。那怎么办呢?就要看你在什么“单位”了,单位可是分为企业单位和事业单位的。如果你是在企业里,和单位签的是劳动合同,想辞职那就...

有人说,直接走人,其实这是最要不得的。那怎么办呢?就要看你在什么“单位”了,单位可是分为企业单位和事业单位的。


如果你是在企业里,和单位签的是劳动合同,想辞职那就太简单了,按说我的做就可以了。泡一杯茶,找个二指宽的纸条,第一行写“辞职信”,第二行写“因个人原因辞职XX职位,请批准”第三行署名署日期。写完把他交给领导就可以了。


一个月后,不管单位同不同意,你都可以辞职走人的,如果单位以种种理由扣你这个,扣你那个的,你直接申请仲裁就行了。再说也没几个单位会这么干的,因为员工主动辞职,单位不用给补偿金,这是很多企业梦寐以求的。


如果你是事业单位,不是签的劳动合同,情况就有点复杂了。你还是要先写书面的辞职申请,但是单位收到你的辞职申请后,理论上是要在3个月内给你回复的,也就是说单位可以拖3个月,当然规定是3个月内是要给你办理辞职手续的。


但如果你是在事业单位,但是签了一些规定不能辞职的协议,这就真的麻烦了,你想辞职,几乎是没办法辞职的。比如边远地区签8年,规定期间不能辞职;比如某项重大研究、期间规定不能辞职等。你这是真的没有办法的。


如果贸然走人,单位不但可以扣留你的档案资料、社保、证明、如果给单位造成损失的,单位还可以要求你给补偿呢。


所以,要根据具体的情形,无论如何都要先走正规手续,如果正规手续不能搞定的话,在企业就去申请仲裁,在事业单位我建议你还是找找关系吧,因为这个才是解决事业单位问题的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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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邀请。辞职受阻,肯定是某些方面存在问题。一般来说,只要有合理理由,符合合同规定,单位基本上都会满足员工的辞职要求。除非有以下几方面的因素,单位会阻止辞职请求。其一,掌握了单位的科技开发资料,会有泄密的可能。其二,单位出资培养了你,在你身上倾注了大量的财力和物力。其三,合同未到期,而你又是人才,单位还需要你的技术和能力。如果排除了以上因素,单位还是不允许你辞职,你可以找劳动仲裁机构寻求帮助。若是单位依然不放人,那就只能去法院进行起诉了。谢谢!

递交了辞职报告,公司不批准,怎么办,要分清楚情况而定。

公司未签订劳动合同,未缴纳社保,未按时足额发放工资等等严重违反劳动法的,可以立即辞职,无需公司同意批准。

主动辞职,提前一个月递交了辞职报告的,一个月后可以离职,无论公司同意与否。

可能担心离职没有得到公司同意批准,而工资补偿等结算遇到问题,那是另外一回事。如果发生公司因为辞职而不按规定发放工资,补偿金等,可以按照一下途径解决:与公司沟通——向劳动部门投诉——提起劳动仲裁———向法院起诉。如果恶意欠薪时间超过三个月,数额较大,并且严重影响你的基本生活的,也可以直接向公安局报案。

当然,如果你的辞职,公司觉得要对你进行真诚的挽留而没有顺利的流程审批,那你也要将心比心,通情达理。既要认真做好当前的工作,做好交接班的准备,又要对公司表示感谢,并积极沟通,得到公司的理解,达到愉快的离职。

你好,我是乐风闻,与你分享职场工作生活心得。

公司不让辞职给领导辞职信遭到拒收,遇到这种情况,我们该如何处理?首先我们来看一看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在这里需要说明的是,劳动者随时可以向用人单位提出辞职。不管用人单位是否批准,作为劳动者提出辞职来讲都是可以离职的。但这里有两种情况需要说明一下。

第1种情况,公司领导不批准辞职,劳动者正常自行辞职的。如果公司及领导方面拒收辞职信的,你可以通过挂号信或者快递邮寄的方式给用人单位送达带有本人签名的辞职信或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保留邮寄凭证作为证据。如果这种情况,公司还是拒绝批准离职的,等辞职通知期满后,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仲裁解决。

第2种情况,劳动者也可以直接辞职走人,不用向用人单位批准的。这种情况就是你自行辞职并离开岗位。但这种情况属于违法辞职,存在法律风险。如果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用人单位是可以向你要求赔偿的。举个例子吧,如果王某是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因个人原因急需离职,但公司领导不同意,王某一气之下自行离开岗位。由于王某的离开,由他负责的公司项目停摆,造成经济损失。这个时候他的用人单位是可以通过法律程序向他提起赔偿要求的。辞职甩手走人,虽然痛快,但是存在法律风险。“要慎行!”

(分享工作生活心得,说真实的话,做真实的事!如果您喜欢我的分享,请关注我!)

种情况为了大家都能够心平气和的处理辞职事宜,你最好写一份书面申请,让老板签字,以后等下个月时间到了再离职。

提交30天后 不管批不批都可以走人!

员工提出辞职,公司不同意,怎么办?


一、相关规定

1、解除劳动关系的要求

《劳动法》第三十一条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员工私自解除劳动关系的合法规定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3、公司相关文件:员工离职管理办法

1)离职申请:辞职由员工本人填写《员工离职申请单》,其他离职形式由其直接主管填写,正式员工辞职需要提前1个月申请(以部门负责人签署后的《员工离职申请单》提交到人力资源部之日起算)。

2)离职审核:《员工离职申请单》经相关人员审核后生效。

3)离职交接:离职到期之日,由人力资源部通知离职员工办理离职交接手续,并由相关人员填写《员工离职交接表》。离职交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所在部门:工作、工具、资料等交接,由经办人及部门负责人签名确认,如交接事项较多应另附清单。

行政部:收回离职人员文件资料、办公用品、文件柜钥匙、办公室钥匙、电话机、员工证件等相关物品。计算员工考勤(实际工作日截止到通知离职日前一天),由经办人及人事行政部负责人签名确认。(行政部门需将收回物品登记在册)

项目部:收回离职人员项目部业务书籍、软盘光盘、业务帐号等相关资料,并由经办人及部门负责人签名确认

IT部:收回离职人员借用笔记本电脑及借用电脑进行配置检查,并由经办人及部门负责人签名确认。

财务部:对离职员工借支状况进行审核,对离职交接内容签名确认。

离职员工:在《员工离职交接表》上,对离职交接内容签名确认。

总经理签名确认。

4)薪资核算:

辞职人员统一在每月实际发薪日结清所有薪资。

辞退和开除人员在离职3日内结清所有薪资,如造成公司损失的,在薪资中扣除。由人事行政部填写《离职员工工资发放通知单》,报给财务部,由财务部统一造册发放。

二、相关对策

1、这是一个非常棘手的问题。

百度上有这样的解答:根据现行劳动法第三十七条之规定,你可以提前三十个工作日提交书面申请,不管企业批与不批,30天后合法离职。虽然法律讲求证据,为防到时公司耍赖,所以你的书面辞职申请一定要用特快专递、电子邮件或E_mail等有据可查的形式递交!记住别不服从安排哦!

但是,在笔者看来,没这么简单!你不办理离职手续,难道不好最后那10天或者15天的工资了?

2、根据笔者20多年的管理经验,笔者认为应该这样面对。

首先,员工提出来离职,从法律上讲,合法,相互选择嘛!但是,从感情上讲,员工理亏,人家辛辛苦苦培养了你,并没有亏待你,你一拍屁股就走人了!

其次,公司为什么要留这位员工,这位员工一般都是高贡献的员工。您想想,如果公司主动让员工离开,还要赔偿。现在,员工主动离职,不需要赔偿,多好!所以,员工的贡献和工资的性价比高,公司舍不得让他走。

3、作为有更好选择的员工来说,领导不让走,怎么办?

第一步,找HR部分,要离职申请书来填写。

第二步,找领导谈,必须找一个非离职不可的理由。比如,老婆怀孕,自己和老婆双方都是独生子女,双方父母年事已高,只能自己辞职照顾老婆。再如,自己的亲戚开公司,要自己去帮忙,等等。

第三步,希望领导签批。同时,主动提出,自己的工作,可以跟小李交接,小李完全胜任。

领导一听,知道您是专业人士,他只好说:行!等我们招到人了,就让您走!我们也有难处啊!

大概过了一个月之后,就跟领导说:我非常感谢公司对我的培养,但是,这么长时间了,公司还招不到人,我走不了,心情很烦。其实,你留我没用!如果公司再留我,我就天天来打卡,不干活。因为,我现在根本没心情工作。

话说到这一步了,一般来说,领导都会让员工走人的。

注:如果员工私自走人的话,最后半个月的工资就没了,去告公司,很难告得赢。如果新单位要自己马上上班,就跟新公司说,要赔自己半个月的工资,因为原公司不肯放人。

作为公司的高管,一般不会跟原公司撕破脸皮。

确认老板的态度,让他答复一个准确的时间,同时看看自己是否接受。下面科普下这方面的知识,希望可以帮助到你。

1、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辞职)分三种情况:

一是,依据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不用单位批准。但用人单位不承担经济补偿;

二是,依据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不用提前30天,也不用批准,而且,用人单位还必须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三是,劳动者没有任何依据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但不给经济补偿金,还可依据第九十条的规定,给单位造成损失的要承担赔偿责任。

2、所以,辞职要合法理由非常重要,只要理由合法任何用人单位都不能拒绝,当然,如果没有合法的理由,不但不能走,你就是走了,单位也会找你的麻烦,得不到补偿金不说,还会要你交违约金,不给你办离职手续,对你今后的就业会有麻烦。

3、辞职理由建议你参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来提出,比如不签劳动合同、不按国家规定安排劳动时间、不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加班不给加班工资、不按时为劳动者建立国家法定的社会保险等。

4、如果要走仲裁程序:

第一,尽快想办法要回你之前递交的辞职报告,我不知道你在辞职报告中写了什么,但辞职的原因很重要,如果写得不当即使仲裁也会对你不利,何况既得利益还会受到损失。

第二,重新写一份“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主要内容:(首先陈述上述辞职理由中的任何一条或两条),依据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关系,请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足额支付拖欠的工资,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和拖欠工资,并按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及时办理离职手续。

第三,“通知”必须让单位签收,他不签就以挂号信或快递的方式送达,确保留下通知送达的证据。你就可以走人了。

5、按上述理由辞职,如果单位不按上述要求履行责任,不支付有关费用,你就直接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不收费,不用律师),通过劳动仲裁下达的裁决书,向单位索赔,如果还不赔,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6、仲裁时,你可尽量收集一些相关证据,有利于裁定,没有也不要紧,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的规定,劳动纠纷案件举证的主要责任在用人单位,到时会责令用人单位出示有关证据,你不用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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