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可以得到补偿,因为为正常夫妻离婚后,除了因一方抚养孩子而要求另一方支付相应的抚养费用外,离婚后女方也有得到一定数量的双方共有财产的权利。
强调一下是分得财产的权利权利而不是补偿。人要是想离婚,能找出千百万个理来达到目的。人要是不想离婚的话,你就是给他千百万个理由,他也不愿意离婚。这就是人与人的不同,错点了鸳鸯谱,婚姻就算存在也没有了意义。
正如楼主所说,女方不能生育,男方是独生子女,法院是否能直接判离婚的这个问题。法院肯定不会轻易的就解除一桩婚姻,要判决离婚的依据,是根据双方的感情彻底破没破裂,才会依法作出裁决的。
从这个提问中,我们可以看出,你们俩是有一定的感情基础的, 只是婚后才发觉女方不能生育 ( 要是婚前女方隐瞒了自己不能生育的病史,就属于心属不正的骗婚 )。男方是独生子女,迫于家庭传宗接代的压力,才不得不提出离婚的。 女方要是真心爱男方的话,就不会死拖着男方不离婚。
就算第一次男方向法院提出离婚的诉求,女方辨护感情没有破裂,法院采信了女方的辨词,认为有感情基础,依法裁决维持婚姻的现状。但只要男人死了心,一门心思要离婚的话,半年后,他又可以向同一所法院提出离婚。
只要男方在一年内两次提出离婚的诉状,法院就会认定双方的感情已经彻底破裂,再将婚姻维持下去,就失去了婚姻本身的意义,依法就会裁决解除婚姻。女方最多在分割财产上提出一些要求,多得一些共同财产罢了。
最后,我要劝一劝楼主,婚姻已经名存实亡,形同行尸走肉的两具僵尸,在坟墓里非要维持下去的话,它的疼是切骨的,会弄得你遍体鳞伤,疲惫不堪。还不如早日解脱,轻松放下,找回自己的人生,这才是正确的选择。
我就不能生,但我老公就是不跟我离婚,,我一提离婚他就要跳楼,现在已经开始做试管了,不做对不起他,他对我太好了
女方没有过错,夫妻双方共同财产一般应当均分,此时可以提出适当考虑给女方多一点。女方可能没有孩子,后半生可能会更辛苦
这个问题我可以回答,因为我现在就是这个情况!不是我的问题,而是我老婆输卵管堵了,结婚已经四年了,没怀上!其实两年前就发现了,再做腹腔镜跟试管的方法上考虑了很久,最终决定做试管,因为腹腔镜毕竟算是动手术,不想让老婆受这个苦!接下来两年确是痛苦的两年,试管移植已经做了4次了,都失败,最后一次失败后决定跟老婆好好休养个一年再说!我老婆经常跟我说让我离了找别人好了,当然知道她是嘴巴说说的,她也痛苦的,我父母也理解,也说了,不行就领养一个好了!其实这事是能解决,只是时间问题而已,当然,还有金钱,在移植上已经花费不下十万了!家里经济情况允许的话这个真不是大问题,经济情况不允许,而男方对这个看的很重,那我觉得趁早离了也不一定是坏事!男的可以找个能生的,女的可以找个有经济能力去做移植的,这不是对大家都好嘛!
你好,亲,你们结婚多久,或者是领了结婚证了吗
要是结婚时间不是很长的话,彩礼是要返还的
毕竟是女方不能生育
要是婚前不知道的话,会更容易一些
由夫妻双方自行协商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根据现行的《婚姻法》第32条的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第39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第40条规定,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第42条规定,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最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第1条,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但规避法律的约定无效。
孩子俩个人只要恩爱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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