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我说你听,每天关注劳动法
员工发生工伤后,很多人不再去上班,单位也不敢辞退也不认定员工不来上班是自动离职,这种情况太普遍了。
其实,除了《工伤保险条例》有相关规定以外,《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不能排除在外。比如七至十级工伤员工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了,单位在其停工留薪期满后仍然可以合法辞退。
以上是社会普遍存在的现象。工伤员工不上班,自己都认为已经自动离职了,但在仲裁的时候,一系列工伤保险待遇一点不受影响。
所以你所说的:工伤发生后,自动离职好?还是仲裁的时候提离职好?就没有现实意义,两种情况的结果一样。
但是,随着单位合法用工的意识逐渐提高,种种情况正在发生变化。特别是停工留薪期满后员工就得上班,仍然不能上班可以请病假,医疗期满后仍然不能上班的,单位就可以考虑单方解除。员工既不上班也不请假,被辞退的风险越来越大。要知道,被单位合法辞退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
1、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于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时,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2、本案情况。鉴于题主已经被鉴定为工伤十级,根据上述,在题主辞职时,由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其支付具体标准各省各有不同。以江苏省为例,如题主这样的级别,其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基准标准为1.5万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基准标准为3万元,合计为4.5万元(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103号,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
十级工伤职工可以要求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获得工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就业补助金。前一金由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支付标准,后两金的支付须根据你本省、市、自治区的规定确定支付标准,假定你在黑龙江地区(距法定退休年龄五年以上的),以上三金为你本人的18个月工资。 建议不要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应当等到劳动合同终止。因为用人单位不存在法定过错的,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
从专业角度上来讲,伤残鉴定与工伤的鉴定是不一样的。伤残鉴定一般是指人身损害类,比如交通事故的鉴定就是伤残鉴定,而工伤的鉴定被称为劳动能力鉴定。在程度上,伤残十级也是比劳动能力鉴定十级要严重的,一般就工伤而言,很多情况下存在骨折就可以构成劳动能力鉴定十级。所以如果工厂要解除劳动合同,在法理上是可以的。当然,如果工厂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那么要给劳动者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双方协商一致解除的话,也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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