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入职员工什么时候交社保_入职当月单位交社保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4 12:09:20 人阅读
导读:按照《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入职当月,单位要帮员工交纳社保。《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员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

按照《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入职当月,单位要帮员工交纳社保。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员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试用期单位应缴纳社会保险。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用工之日一般是入职日,所谓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即进行社保缴纳申报,那么企业最晚应在员工入职30日内为其申报缴纳社会保险,比如员工5号入职,那么在他入职后的下个月5号之前,必须办理社保申报。

按照劳动法规定,购买社保,是从员工上班那天起,就应该给员工建立社保账户。但是现实生活,许多企业,在3个月试用期过后,才给员工购买社保。

1、员工入职后,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公司应该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

2、公司试用期或者一个月内不买保险,这样做是违法的;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具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如下:1、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2、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扩展资料1、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在整个社会保障体系中居于核心地位。另外,社会保险是一种缴费性的社会保障,资金主要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本人缴纳,政府财政给予补贴并承担最终的责任。但是劳动者只有履行了法定的缴费义务,并在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才能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2、用工之日一般是入职日,所谓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即进行社保缴纳申报,那么企业最晚应在员工入职30日内为其申报缴纳社会保险,比如员工5号入职,那么在他入职后的下个月5号之前,必须办理社保申报。

3、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按该单位上月缴费数额的110%确定应缴数额;没有上月缴费数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按该单位的经营状况、职工人数、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等有关情况确定应缴数额。用人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看确认入职的日期,是在上半月还是下半月。

社保养老一般是当月20号后办理增员、汇缴,如果在15号前入职,则当月的本次办理,原单位给你做减员、停缴,新单位给你增员、缴费。

如果你是下半月才办理入职,如21号入职,如果此时原单位已停缴,则新单位当月按常理也不会办理增员,而在下月底才做增员、缴费。

严格的说只要员工在一个自然月内上过一天班,该月就要缴纳社保金,离职也是一样。由于社保和工资都是按月计算的,该员工在月底入职、在月头离职的可以简算为一个月,简算后仍有余日的,单位应该多缴纳一个月的社保金,当然员工也要按规定比例交(只是很多单位都没有这样操作)。 一般本月的社保金(因为要计算工资、做报表等)在下月交到社保中心,每月5日-25日为缴费日,过了25日又要划到再下个月去了。 这两个时间都以员工入职和离职时间为准,单位延迟办理缴费的可能会被处以滞纳金。

楼上的说的也不准确。

这个得看具体情况,你也得和单位协商。因为,单位养老保险办理时间是每月的15之前,但是你把材料交给单位,也得匀给单位一些给你办事的时间不是,还有就是单位申报后,一般情况下,如没有人员变动,单位都是会 按本月的参加保险人数,提前几天去地税 国税交款的,谁也不能因为办公时间是到15日,就都最后一天才去办事。交款后,你再想当月参加也就不行了(因为当月的人数,钱数已经确定,缴纳完毕)。所以,最好就是 手续齐全后,尽早去找办事人员,两方都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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