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赔偿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_交通事故赔偿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4 04:04:04 人阅读
导读:一般来说,确认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属于夫妻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可以考虑以下两个判断标准:(1)夫妻有无共同举债的合意。如夫妻双方有共同举债的合意,不论该...

一般来说,确认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属于夫妻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可以考虑以下两个判断标准:(1) 夫妻有无共同举债的合意。如夫妻双方有共同举债的合意,不论该债务是否与家庭生活或夫妻共同利益相关,均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2) 夫妻是否分享了债务所带来的利益。虽夫妻双方没有共同举债的合意,但该债务的利益指向为夫妻双方,夫妻双方分享了该债务所带来的利益,则该债务也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其次,应从道路交通事故的责任主体来分析。道路交通事故中责任主体的确定,目前学界和审判实务界大都认同以“运行支配”与“运行利益”归属的二元说。所谓运行支配,即谁对机动车的运行具有支配和控制的权利;而所谓运行利益的归属,即谁从机动车运行中获得了利益。同样,夫妻一方因交通事故所涉及的侵权之债,也应从另一方对该机动车是否具有运行支配权和有无运行利益来判断,如符合这两项标准,则应认定为共同债务。具体到本案例来看,本案交通事故发生在邓某、李某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李某驾驶的摩托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也用于日常家庭生活(接送夫或妻一方上下班,接送小孩上学,为家庭购物等等)。夫妻双方共享了该车带来的运行利益,故被告邓某应对被告李某产生的侵权之债承担连带责任。

交通事故当中所产生的赔偿责任属于侵权之债,与一般的夫妻债务还是有区别的。

对于一般的夫妻债务来说,首先要看夫妻对外举债是否有共同举债的合意,或者该债务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经营,如果符合这两种情况,一般会认定为是夫妻共同债务。



但是交通事故所产生的赔偿之债,并不是夫妻双方所共同追求的,因为谁都不想发生交通事故,但是如果不幸发生且产生赔偿责任的情况下,该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还是出事故一方的个人债务,则要看具体情况。



一般来说,如果是夫妻双方共同外出而发生的交通事故,往往会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如果夫妻一方外出而发生的交通事故则要看具体情况。

如该事故是为了家庭利益或者事实上使家庭受益的,比如驾驶营运车辆因交通事故需要进行赔偿产生的债务,可能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如并非为了家庭利益且事实上家庭也未获益的,会被认定为夫妻一方个人债务。

你好,从目前的法律规定来看,交通事故导致的赔款应当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是否夫妻共同债务可以从两方面来考虑:一该债务是否是夫妻双方共同同意的负债;二是夫妻双方是否从债务中获取了利益。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及其补充规定:

第二十四条: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债务,第三人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第三人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从上面的规定中我们可以明显看出,除非夫妻双方事先约定过要共同承担,否则的话,不是用于家庭日常生活、不是为了夫妻双方利益、另一方也没有获得利益的债务是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更不用说在违法犯罪活动中产生的债务,是不能成为夫妻共同债务的。

本问题中说的摩托车交通事故赔偿,显然就是属于由于违法犯罪活动产生的债务,一般来说,夫妻双方不可能事先约定要承担这种违法行为导致的债务,另一方也不可能在这件事故中获取好处,法院是不会支持把这种赔偿列为夫妻共同债务的。

一般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前提是因交通肇事车辆运行所得利益是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首先,分析交通事故赔偿款的性质

交通事故赔偿是因肇事者的侵权行为导致的,属侵权之债。关于道路交通事故赔偿责任主体的确定,目前学界和审判实务界大都认同以运行支配与运行利益归属的“二元说”,即从运行支配和运行利益两个方面考量。所谓运行支配,即谁对机动车的运行具有支配和控制的权利;而运行利益的归属,即谁从机动车运行中获得了利益。一般情况下,如果同时符合这两个标准,则可确定为道路交通事故赔偿责任主体。从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的相关司法解释,如《关于被盗机动车肇事后由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批复》、《关于购买使用分期付款购买的机动车从事运输因交通事故造成他人财产损失保留机动车所有权的出卖方不应承担民事责任的批复》、《关于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原机动车所有人是否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担责任的请示的批复》等,都体现了这种对道路交通事故赔偿责任主体认定的基本思路。

其次,分析夫妻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的性质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双方因婚姻共同生活及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履行法定扶养义务所负的债务。其范围大致分为以下几种类型: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夫妻一方或双方为履行法定扶养义务所负的债务;履行法定赡养义务所负的债务;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夫妻个人债务是指夫妻约定为个人负担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无关家庭共同生活时所产生的债务。其类型主要包括: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没有扶养义务人所负债务;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生产或者经营活动所负债务;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一方个人财产,附随这份遗嘱或赠与合同而来的债务也应由接受遗嘱或赠与的一方单独承担,他方无清偿责任;夫妻双方依法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夫妻一方因个人不合理的开支,如赌博、吸毒所负债务;其他依法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从婚姻法及司法解释规定看,判断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可以考虑以下两个判断标准:

一看夫妻双方是否有共同举债的合意。如果夫妻双方有共同举债之合意,则不论该债务所带来的利益是否为夫妻共享,该债务均应视为共同债务;如果夫妻双方没有共同举债之合意,除夫妻双方共同分享债务所带来的利益外,一般应视为个人债务。

二看夫妻双方是否共同分享了债务所带来的利益。尽管夫妻双方事先或事后均没有共同举债之合意,但该债务发生后,夫妻双方共同分享了该债务所带来的利益,则同样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反之,夫妻双方事先或事后均没有共同举债之合意,也无共同分享该债务所带来的利益,则应视为个人债务。

具体到论题,交通肇事所致赔偿属侵权之债,而非合同之债。如果夫妻一方驾车肇事用上述两个标准来判断,夫妻双方既无共同交通肇事之合意,更谈不上分享肇事(侵权)之债所带来的利益。故上述两则标准只能用来判断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合同之债,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要判断夫妻一方发生交通事故所负侵权之债,属个人债务还是共同债务,应从交通事故赔偿责任主体来分析。夫妻一方因交通肇事而负的侵权之债,应从另一方对该机动车能否进行运行支配和有无运行利益来判断,如符合这两项标准,则应认定为共同债务。反之,则应认定为个人债务。

车主是老婆,老公开车把横穿马路的流浪汉撞成植物人,如果赔不起,原则上讲,老婆是要负连带责任的。

这是一个概念问题。发生交通事故,首先是驾驶人按交警判决负责。第一赔偿责任是保险,第二是肇事者,第三才是车主。

但要注意,车主只有在保险和肇事者不够的情况下,才负有连带责任。这个赔偿等事故结束后可以起诉肇事者的。

而本题意思就不明白了。你们离婚了?你与老婆没有共同财产?为什么这样问呢?

如果你负此次事故全责(一般撞流浪者会判车辆全责),那么你先是保险赔偿,如果你只有交强险,肯定是不够的。那么你肯定得赔。

如果你离婚了,你赔不起,肯定会找车主的。没离婚,就不存在找你老婆了。总是你们一家子赔。即使你俩财产分开,但法律上还以为是共同财产的。所以你赔与你老婆赔是一样的。

注意一个问题,连带责任一般只赔偿责任,是没有刑事责任的。比如说肇事者撞死人负刑事责任,但车主是不负刑责的。除非车主明知肇事者没驾驶证,而将车交给肇事者,这样车主脱不了干系。

本文意思很明白了。如果夫妻离婚,死者家属肯定起诉你老婆。没离婚什么都不用说了。夫妻有义务赔偿。

有点绕口吧?

  关于交通肇事赔偿属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问题,还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从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的相关司法解释,如《关于被盗机动车肇事后由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批复》、《关于购买使用分期付款购买的机动车从事运输因交通事故造成他人财产损失保留机动车所有权的出卖方不应承担民事责任的批复》、《关于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原机动车保有人是否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担责任的请示的批复》等,都体现了这种对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主体认定的基本思路。  可见,夫妻一方因交通肇事而负的侵权之债,应从另一方对该机动车能否进行运行支配和有无运行利益来判断,如符合这两项标准,则应认定为共同债务。反之,则应认定为个人债务。

你好,机动车交通事故赔偿责任是《侵权责任法》规定的侵权责任的一种,侵权责任是由侵权行为人承担的,侵权责任所产生的侵权之债是专属的个人债务。一般情况下,侵权行为人对其个人的侵权行为承担责任,当然也存在由侵权行为人之外的人承担责任的情况,但都是基于法律规定而确定的,比如雇员从事工作过程中的侵权责任由雇主承担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侵权责任由其监护人承担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也是一样,一般情况下机动车交通事故的侵权人即是司机,所造成的事故责任应当由司机承担。如果要司机的配偶承担赔偿责任,就要看是否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侵权责任是一种严格责任具有极强的人身性,如果不存在夫妻共同侵权问题,则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并且《侵权责任法》也没有规定配偶应为夫或妻一方的侵权行为承担连带责任。那么是否有其他法律规定呢?机动车侵权责任所产生的侵权之债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呢?一般情况下夫妻共同债务从有无共同举债的合意、夫妻有无分享债务带来的利益等方面进行判断。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问题意见》规定夫妻共同债务包括:

1、抚养子女,赡养劳动所负的债务;

2、购置日常生活用品所负的债务;

3、夫妻一方或双方或子女或老人治疗疾病所负的债务;

4、夫妻双方共同从事个体经营,对他人所负的债务;

5、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房屋等财物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同时因继承所分得债务也属共同债务。由此可见,司法解释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并不包括侵权行为,显然不属于夫妻共同所负的债务。虽然根据《侵权责任法》和《婚姻法》的相关规定,侵权之债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个别情况下夫妻也是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夫妻一方因交通事故而负的侵权之债,配偶是否承担责任应从以下两点考虑:1、配偶对该机动车能否进行运行支配;2、有无运行利益。如符合这两项标准,则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交通事故一般是根据侵权人的违法行为或事故起因进行划责,通常被判定负事故责任的司机都会存在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从这一点上来说,配偶对其行为不可能存在合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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