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撞到别的车对方不在_不小心撞到了旁边停着的车,而没有人看到,你会选择怎么做?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30 04:35:35 人阅读
导读:现在人都怎么了?出现事情难道不应该先反思自己的过错么?为什么总是想从别人身上找毛病?说实话,这事我还真有经验,亲身经历过,来谈谈我的看法。首先要申明一点,小区内...

现在人都怎么了?出现事情难道不应该先反思自己的过错么?为什么总是想从别人身上找毛病?说实话,这事我还真有经验,亲身经历过,来谈谈我的看法。



首先要申明一点,小区内的交通事故是不归交警管的,也不适用《交通法规》,而是属于民事侵权责任,归派出所管,能协商解决的协商解决,协商不了的就起诉到法院解决。当再去爱小区内车辆发生碰撞时,最好的应对方式是拍照,并且报警,无论是私了还是起诉,都要先报案。



从本质上讲,小区内也是有相关规定的,这以物业的规定为准,按照一般的物业管理规定来看,小区内肯定是禁止乱停车的,那被撞的一方肯定有责任。但又由于小区内属于居民区,一般停车也是比较随机的,也存在一些不确定性。比如人家车只是暂时停在那,或者车上还有人、车还没熄火,那么也就是说人家只是短暂的停靠在这,下一步打算开走或停进停车位。

所以,我们要搞清楚,在碰撞到对方车辆时,对方车上是否有人,或者说根本没有人,这很重要。



此外,既然承认自己开车转弯时没注意到车辆,那么这就一定将自己定性为主要责任方了,对方按照物业管理规定来看,存在违停是肯定的,但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还是自己。所以,如果对方车还没熄火或停稳,就被你撞了,恐怕就要承担全部责任。

但如果对方已经熄火,且人已经离开了,最好的责任划分就是8/2,具体的俩人私下协商就好,可以找派出所调解,调解不了的就去起诉。

一、将车挪到不妨碍交通点。

  发生交通事故后,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夜间还须开启示廓灯和后位灯,相互记下车牌号和联系方式后,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迅速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协商解决。

  二、拍照取证。

  可站在车子前、后两个方向拍照,并注意将车两边的交通标线拍下来,如果用手机拍照取证的话,不能一次性将车外观全部拍下,可着重拍下事故端情况。对现场进行拍照主要是为了向保险公司提供事故的证据,在移动车辆前对车辆拍照也可以避免对方车主“赖账”。

  三、详细核对对方证件。

  包括: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车牌号、保险凭证以及年检凭证。

  四、 双方给投保公司打电话。

  给保险公司打电话告知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损失情况。一般情况下,保险公司受理本次事故后会反馈一个报案号,此报案号在填写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协议书时需要用到。

  五、填写快速处理协议书。

  快速处理协议书是由公安机关出具,获得保险公司的报案号后,就可以填写事故快速处理协议书。最后,事故当事人便可到指定的定损点定损。

  PS:若发生事故时一方车主不在现场的,应当报警处理,切勿抱侥幸之心逃逸。

谢邀。

日常生活中经常会碰到自己的车被堵住而无法正常行驶,找不到车主或是车主不来挪车,碰到这样的事既无耐又懊脑,心情可以理解。

但我不理解的是对方把车钥匙留在车中是怎么回事,是车主忘记在车内还是别的什么原因,致使你能启动车辆?还是挪动你自己的车辆?

把车辆停放的车与车距离过近,影响别人出行,本身该车主素质就有问题,不来挪车就更是不对,但不管怎样,在报警也解决不了的情况下,宁可弃车步行或坐别的交通工具,也不能上别人的车,更不能去启动,否则出了问题你就得担责,只能通过协商的办法减少点损失,因为对方也有一定的过错原因,人都是要讲理的嘛!另外,不是你的车直接与别人的车出现剐蹭碰撞,不在你承保的保险公司理赔范围之内,这个你就别想了。如果是你的车与其发生剐蹭碰撞,就可以走你的保险进行理赔(交强险不够可以用三者险补充),可以采取以下几种办法试一试:

1、该车主可以通过他承保的保险公司走交强险理赔,你可以补偿该车主第二年上调部分的保费保额,或协商赔偿一部分修车费用;

2、如果修车费用过大,建议通过交警部门来划定双方责任,对方不可能一点责任没有,因为他在停放时没注意车距,影响了你的出行,其间你也想过寻找车主、报警等措施,也可适当减轻你的责任;

3、对方如果一味坚持要你全赔,可以让他起诉到法院,通过法律程序解决。

总之,抓住自己有理的一方面,尽量减少赔偿损失,如果数额不大,也就几百块钱的事,尽量通过协商解决,避免一些不必要的麻烦。




你好!我以前是专门从事这方面保险协调的,在交通事故处理中你这种情况很多。

原因就是人怕横的,横的怕不要命的,光脚不怕穿鞋的!

交通事故中保险公司只会赔付对方直接损失,也就是对方车辆的维修金额。在涉及到其他赔付的时候,肯定只有车主自己协商。

前期我的客户经历过比你遇到的人还要牛虻的,车主压倒50多岁老年人,其实人根本只是皮外伤没有涉及骨折,但住院就是1个多月,医疗费就是6000多元。后期出院了本来说好直接走保险公司处理,保险公司能报多少就按多少处理。

但后期老人孩子回来说必须找肇事驾驶员赔付其他损失,而且开口就是4万。那个真叫狠,基本不谈价格,也不管保险公司赔付。

保险公司赔付本来就没有多少,按护理费、生活费计算5000多元。肇事者为吃食经营者,伤者基本天天从早到晚到门店进出,协商赔付。没办法经过1个星期狂轰乱战,最后协商赔付对方费用1.4万一次性了清。

其实没事的人可以等他起诉,正常吵闹协商。但对于有职业有单位的人来说,天天来吵、来闹、来堵门,那个人都受不了。

再看你这个案件,本身对方损失肯定也不大,但对方又是打自己脸,又是蛮横不讲理。

花2000元处理好此事虽说不情愿,但确实也能接受。

这个没后果啊。。最多一千块,车次的话陪不了多少钱,车好的没工夫也不至于这点钱,一般人都自己去送修去了,哪有那个功夫去追究这么点小摩擦啊,

谢邀请。

题主是个很遵守职业道德的司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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