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如何证明个人财产_如何进行婚后个人财产判定?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4 07:50:44 人阅读
导读:这种情况下最好去公证。公证需要具备如下材料:1.证明房子是婚前购买的:购房合同和发票(日期)、结婚证(日期)2.银行付款记录,证明你的首期房款来源不是配偶。3....

这种情况下最好去公证。公证需要具备如下材料:1.证明房子是婚前购买的:购房合同和发票(日期)、结婚证(日期)2. 银行付款记录,证明你的首期房款来源不是配偶。3. 按揭还款记录,证明按揭款是以你的个人财产偿还的。 但是一般要证明是比较难的,因为结婚之后,你用于还款的个人收入和房产增值,都是夫妻共同财产。另外,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您好!您提到的婚后个人买房,不太了解您说的“个人”是什么意思。简单回答一下:

1. 先说说什么算“个人”。一般来讲,个人婚后买房,是指动用的全部是个人财产。那么在结婚后什么才算是个人财产?这里的基本判断标准是,跟配偶约定好的属于自己的财产。例如,自己之前有一笔存款,这个存款跟配偶书面约定好,算自己的,不作为家庭财产。注意,是书面,不是口头、或者黑白不提。因为大多数情况下,在婚姻内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另外还有几种情况,例如自己的父母出的钱;继承父母的、且父母生前指定只给孩子个人的。

2. 婚后个人买房,有两种证明说明是个人的:(1)夫妻俩书面认可,属于单方的,另一方没有份额。这就依赖于买房的钱是算个人出的还是家庭出的。(2)房本上的信息标识。房本仅仅是一个人名字是不足以说明属于个人的。还要有关键信息标识,在房本上必须写明“单独所有”,否则基本判定是家庭共同财产。

简单总结一下:婚后个人买房,要确定买房钱是完全属于个人的;房本上,要明确标识是个人的。

婚后以个人财产所购买的住房,到底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需要看两个方面,一个是看房屋的产权登记在哪一方的名下?另外要看以个人财产出资的部分是多少?

简单地说,如果是婚后以个人财产所购买的住房,但是却登记在了对方或者双方名下,那么显然这个房产应当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或者是另一方的个人财产,只有登记在自己一个人名下,才有可能争取成为自己的个人财产。

但是由于是婚后所购买的房屋,所以通常情况下没有特殊约定的时候,即使登记在一人名下,也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所以这里面就要看第二个问题,就是所购买房屋的出资是否是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比如,如果婚后购买的房屋是全款购房,而购买该房产的资金是属于一方的婚前存款,那么这种情况下,即便该房屋是婚后购买,也可以认定为是一方的个人财产,因为这属于是个人财产形态的转化,但是,假如婚所购买的房屋只是部分出资动用了个人财产,还有一部分动用的是夫妻共同财产,或是另一方的财产,那么就不能完全认定为该房为一方的个人财产了。

所以对于这个问题是比较复杂的,如果您有相关的法律问题,或者需要进一步详细咨询,可以关注本头条号,私信律师咨询!


婚后买房子,想住房产权为一人所有,需要先办理一方名字房产证。然后夫妻俩一起持有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和住房房产证,到本地公证处,做住房产权公证,明确住房为房产证登记人一人财产,双方签字做公证,取得公证书注意保管,住房产权就属于房产证登记人婚后取得个人财产。《婚姻法》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婚姻法》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受到我国传统观念的影响,在现代社会,拥有一个家已经更多的具像化为拥有一套房子。对于北漂一族一来,在北京购买一套婚房不容易。但同时,现代婚姻的极不稳定性,又给房屋的归属及分割等问题,带来极强的不确定性,房子的处理往往会引发很大的争议,那么婚后如何买房才算是个人财产或者涉及到夫妻共同财产的部分司法实践是如何认定的呢?下面由律师来为您一一解答:

一、婚前个人出首付,婚后共同还贷的房屋。

对于婚前个人出首付,婚后由夫妻双方共同还货的房屋,在离婚诉讼中分割该房屋,如果双方能够协商一致,那么法院会根据双方当事人的协商意见进行调解。如不能协商一致,因出首付的夫妻一方一般是房屋所有权登记人,所以法院会将该房屋判归出首付的一方所有。婚后还贷部分对应的房屋权属份额归双方,由享有所有权的一方都对另一方根据还贷的比例对应的房屋份额进行经济补偿。

二、婚前双方出资首付,婚后共同还贷的房屋。

对于婚前双方出首付,婚后共同还贷的房屋,如夫妻双方均能够提供出资首付的证据,那么该房屋应根据双方的出资比例判归双方按份共有。在离婚涉及房屋分割时,双方可进行协商,法院会进行调解或和解。如协商不能,一般由占有份额多的一方享有房屋所有权,并对享有份额少的另一方进行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的标准也可由双方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话,可以申请法院进行司法评估。评估后,法院会根据另一方对房屋享有的份额计算补偿数额。

三、婚后一方父母出首付,双方共同还贷的房屋。

对于婚后一方父母出首付,夫妻共同还贷的房屋,如在离婚分割房屋时,法院一般会判决房屋归所有权登记人所有。父母出的首付相当于对自己方子女的个人赠予,该方根据首付的数额及还贷的数额对房屋享有相应的比例份额,另一方根据还贷的数额享有剩下的房屋份额。在司法实践中,法院一般会判决份额多的一方对份额少的一方进行补偿。另外,婚后一方父母出全款为自己的子女购买房屋,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规定,该房屋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

四、婚后使用婚前个人财产全款出资购买的房屋。

此种情况一般会发生在夫妻一方使用婚前的个人存款在婚后购买房屋。如果仅从房屋的取得时间来看,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属于共同财产,但如果确有证据证明确为使用婚前个人存款购买,且该个人存款在婚后并未与夫妻共同财产发生混同,则可以将房屋认定为个人财产。还有一种情况是在婚后出售了婚前的个人房产,使用该房款又购买了新的房屋,此类情况的认定与上述方法类似。

五、以父母名义购房,父母再将房屋赠予给一方子女。

如果夫妻一方使用婚前的存款或将婚前的房产出售以自己父母的名义购买房屋。该房屋登记首先登记在自己的父母名下,而后父母再以赠予的形式将房屋明确赠予给自己的子女一方并完全房屋过户登记,那么该房产则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但该认定前提也是使用父母名义购房时的房款应为个人财产,不能与夫妻共同财产发生混合,否则在认定上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

如果夫妻双方在婚前或婚后签订了相应的财产约定,对房屋的权属进行了约定,也是合法有效的,应当按照双方的约定履行。如一方以书面形式明确表示了放弃房屋所有权,也同样具有法律效力。以上是几种涉及婚前婚后出资的房屋归属的认定,在现实中,婚姻关系存续的前后付款购房的司法认定是一个极其复杂的过程,要综合双方的证据及案件的事实细节最终认定。同时,在司法实践中对于一些价值判断也存在着一定的分歧。希望本文的论述和介绍能给您带来一些帮助。

婚后购买的财产,基本上都是夫妻共同财产。以下几种情况除外:

1、个人生活资料。如女士的化妆品,男士的剃须刀等;

2、以个人身份相关的、所得的财产。如补(赔)偿款、拆迁利益等;

3、双方约定的财产。如约定车子归夫或妻一人所有;

4、婚前就已经产生的权益。如著作权一人所有,但是婚后的收益,却属于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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