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对方单位用物品抵应收款只是一份协议,物品要开票的 1、债务单位以物低债是可以的。如果双方都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债务人应该给债权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债务人视为销售,债权人可凭票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 2、举个例子说:B公司欠A公司购货款60000元,B公司用自己的货物抵债,并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注明不含税的价款为50000元,增值税额为8500元,余款用银行存款补付: 借:银行存款1500 库存商品或原材料5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8500 贷:应收账款-B公司60000
这个有点难,最佳的办法是向对方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哪怕进项税你都另外给了。
其次,以对方的发货和你们公司的收货单据直接作采购入库。再次,进来的不入库,卖出的开票以后搞点不开票的补上。最差的,找个单位给你们开票补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销售货物是指有偿转让货物的所有权,所称有偿,包括从购货方取得货币、货物或其他经济利益。
购货方以自产货物抵顶货款的行为,是一种特殊的购销活动,你公司与购货方都应作购销处理。即以各自发出的货物核算销售额并计算销项税额,以各自收到的货物核算购货额及进项税额。因此,对购货方抵顶货款的自产货物,你公司可凭其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进项税额。公司用货抵货款的话,如果你不愿意,那就去法院起诉,要求他还现金,如果你愿意的话那就接受。
企业拖欠货款很常见,应收账款无非几种款,工程款,服务费,货款。相比于前两种款,货款还是比较容易的,因为货物合同,双方约定好货物型号、发货日期、付款条件等条款,能发生纠纷的地方比工程款、服务费还是要少很多的。
关于货款,首先要从合同上严格把控,付款条件要约定好,尽量不要签091这种合同,前期要尽量多的拿到款,把尾款比例放小。另外,合同甲方提的不合理要求,苛刻的条款,如果很难做到,那一定要求修改合同,不要答应任何超出自己能力范围内的条件,勉强去做这单生意,因为正是这些细枝末节,极容易出纠纷,极容易授甲方以把柄,要求延期付款。
遇到合同甲方拖欠货款,一定及时展开催收,根据我们的经验,有绝大多数的欠款,在第一个月内可以收回,如果逾期超过一个月,公司内部可继续尝试催收,如果尝试几个月仍然没有明显进展,及时考虑委外催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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