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诉讼罪拘留多久_如何举报虚假诉讼?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0 16:51:03 人阅读
导读:法海一粟认为,如果有证据证明原告以虚假、编造的事实起诉的,则构成虚假诉讼罪。1、刑法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虚假诉讼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

法海一粟认为,如果有证据证明原告以虚假、编造的事实起诉的,则构成虚假诉讼罪。

1、刑法规定。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虚假诉讼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采取伪造证据、虚假陈述等手段,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捏造民事法律关系,虚构民事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

  (一)与夫妻一方恶意串通,捏造夫妻共同债务的;

  (二)与他人恶意串通,捏造债权债务关系和以物抵债协议的;

  (三)与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经理或者其他管理人员恶意串通,捏造公司、企业债务或者担保义务的;

  (四)捏造知识产权侵权关系或者不正当竞争关系的;

  (五)在破产案件审理过程中申报捏造的债权的;

  (六)与被执行人恶意串通,捏造债权或者对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优先权、担保物权的;

  (七)单方或者与他人恶意串通,捏造身份、合同、侵权、继承等民事法律关系的其他行为。

  隐瞒债务已经全部清偿的事实,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他人履行债务的,以“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论。

  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基于捏造的事实作出的仲裁裁决、公证债权文书,或者在民事执行过程中以捏造的事实对执行标的提出异议、申请参与执行财产分配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

2、事实证明。题主认为“原告以虚假、编造的事实起诉对方”,但是,题主这样主张,是否有证据证明呢?如果没有证据证明,而题主确信原告就是虚假诉讼的话,可以依法向公安机关报案,请求公安机关依法侦查。当然,题主报案也需要有一个基本的材料,而不能什么材料都没有就去报案。

法海一粟:运筹帷幄之中,决战法庭之上。

‘’不能!‘’

依我之见:‘’虚假诉讼案‘’不能由当事人直接向公安报案,只能由人民法院在审理民商事诉讼案件中发现并裁定中止审理后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为什么不能由当事人报警,而只能法院裁定后移送公安机关呢?顾名思义‘’虚假诉讼‘’,也就是说犯罪嫌疑人通过制造假证据和虚构事实向人民法院提出民商事诉讼,即向法院起诉、法院受理后采取诉讼保全(通过虚假诉讼保全查封丶扣押丶冻结)丶审理丶判决丶执行等诉讼行为严重妨害法院的司法秩序和权威,犯罪嫌疑人通过‘’虚假诉讼‘’行为严重损失公平和正义,通过‘’虚假诉讼‘’又严重损失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那么,怎么才能确信犯罪嫌疑人实施的诉讼行为就是‘’虚假诉讼‘’呢?依我之见一一只有通过法庭受理丶审查丶审理才能发现确认犯罪嫌疑人证据之虚假和虚构事实之假,即也只有通过法庭裁定中止虚假诉讼并全案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才具有合法的立案侦查的管辖权,否则,公安机关未经法庭裁定就冒然受理当事人的报案并侦查就会严重妨害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进而产生破坏法治的严重后果。

如果法庭审理已发现该案犯罪嫌疑人严重制造假证据己涉嫌‘’虚假诉讼罪‘’应当裁定中止审理移送公安机关而故意不裁定移送公安机关,该怎么办呢?当事人一方有权向人民检察院控告法庭的违法行为,因为检察机关是法律的监督机关,有权对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是否合法进行法律监督。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见谅。

每日讲法为您解答,每日讲法是一名执业经验丰富的律师,很高兴与你一起讨论这个问题。原告陈述内容是虚假的,法院会怎样做出处罚?

首先抛出个人观点,原告做虚假陈述可能被罚款、拘留,严重的甚至构成虚假诉讼罪。至于开庭后多久收到判决书,这个取决于案件适用的程序,一般来说简易程序的审限是三个月,普通程序的审限是六个月,均是从立案之日起计算,如果有需要延长或者扣除审限的情形,审限会更长。

什么是虚假陈述?

诉讼参与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可以认定为虚假陈述:

(一)伪造、变造证据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证据以证明其主张的案件事实的;

(二)故意隐瞒对方当事人已经履行了部分义务或者全部义务,且不能作出合理解释说明的;

(三)对重要案件事实的陈述前后不一、自相矛盾,且无法作出合理解释说明的;

(四)通过虚构法律关系、捏造案件事实等手段,对对方当事人主张的案件事实进行抗辩的;

(五)在已经掌握相关证据的情况下,滥用申请调查取证权利,对诉讼程序造成重阻碍的;

(六)诉讼欺诈,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做虚假陈述、提供虚假证据,或者串通证人、其他诉讼参与人做伪证、使法院作出有利于自己的判决,从而获得财物或者财产上不法利益的行为;

(七)构成虚假陈述的其他情形。

虚假陈述如何处罚,法律依据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11条规定,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加刑事责任: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07条规定,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可知,虚假陈述被追究责任的两个要件为,一是重要证据;二是达到妨害案件审理的程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75条有关规定,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必须结合案件其他证据确认当事人的陈述是否能够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在无其他证据佐证的情况下,并不能据以认定案件事实,因此虚假陈述应当严格使用。

如不加以区分的认为,只要作出虚假陈述,就会被处罚,那将不符合司法实践。例如张三欠李四钱,李四没有证据,李四起诉到法院,如果张三抗辩不欠钱就构成虚假陈述,显然与实际情况不符。

开庭后多久会收到判决书?

开庭多久收到判决书,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法律没有对开庭收法院作出判决书的时间加以限制,但是法律对案件整体的时间是有限制性规定的。

在我国,案件最主要的适用程序有两种,分别为简易程序、普通程序。法律分别对简易程序、普通程序做了审理期限的规定。

比如,简易程序的审理期限为三个月;普通程序的审理期限为六个月。起算的时间均是自法院正式立案之日起计算。但是如果诉讼中出现了影响审限的情形,是可以依法扣除或者延长审限的。比如出现中止审理的情形,审限是可以停止计算的,待中止的事由消除后,再开始计算审限、出现鉴定等事由,可以扣除审限。如果案件复杂,可以由简易程序变为普通程序,普通程序经过批准还可以再延长六个月。

因此开庭后多久收到判决书,这个问题没有确定的答案。如果题主的案子没有中止、扣除、延长审限的情形,那么就要看看你的案子是简易程序还是普通程序,然后明确你的立案时间,用简易程序或普通程序的审限(3个月或6个月)减去立案到开庭的时间(比如为2个月),那么最迟收到判决书的期限为,开庭一个月后或开庭4个月后。

以上内容为每日讲法个人观点、仅供参考。纯粹手打、实属不易。关注我、每天学习更多法律知识。如果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欢迎评论区留言、交流讨论。

依我之见:民商诉讼案件在法院审理的每一个环节,一旦发现并审查确认系民商事‘’虚假诉讼‘’涉嫌犯罪,法官法庭必须依法裁定‘’中止审理,全案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追究制假者的虚假诉讼罪的刑事责任。

一,所谓‘’虚假诉讼‘’,是人民法院在受理、审理丶判决等审判各环节民商事诉讼的原丶被告当事人或诉讼代理人以伪造的证据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含被告反诉)严重妨害司法秩序,或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伪造的证据事实通过人民法院的诉讼程序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因长期的司法制裁无力之缘故,导致弄虚作假的伪造证据的虚假诉讼违法行为愈演愈烈,二○一五年现行《刑法》修正案(九)新增加了‘’虚假诉讼罪‘’,法律规定构成‘’虚假诉讼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假诉讼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适用较重的罪名定罪处罚。‘’

二,既然是‘’虚假诉讼罪‘’,也就只有在人民法院受理丶审查丶庭审丶判决的诉讼程序各环节才能‘’发现和确认‘’当事人是否是以伪造的证据参加诉讼。一旦审查发现并确认当事人涉嫌伪造证据事实进行‘’虚假诉讼‘’,法院该如何处理呢?

依我之见一一无论是法庭受理环节发现虚假诉讼,还是如同提问者所述‘’法院审理完了‘’,即结束庭审下判的环节己经审理确认当事人一方伪造证据提起‘’虚假诉讼‘’构成犯罪的,根据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之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商事案件发现案件己涉嫌犯罪的,法庭应当裁定:中止审理,全案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依法追追究造假者的刑事责任。

三,可能有网民要问:‘’现实民商事案件审理中法官法庭已发现当事人伪造证据提起虚假诉讼,法官法庭不裁定‘’中止审理,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怎么办?

依我之见:当事人(无论原告,或被告)均可以法官法庭对于应当裁定‘’中止审理,全案移送公安立案侦查‘’而不裁定的继续非法审判行为可向该法院的同级人民检察院控告,要求检察院行使法律监督职权,即通过检察院的‘’抗诉‘’或发出纠正违法的‘’检察建议‘’来纠正法院的错误审判行为;当事人也可以针对一审法院的错误审判行为向上一级法院依法提起上诉,通过二审法院的‘’撤销原判,发回重审‘’来纠正错误。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见谅。

‘’举报,对‘虚假诉讼’不起任何作用!‘’

依我之见:受害人‘’必须亲自参加庭审‘’,才能揭穿虚假诉讼中的‘’假证据‘’,并当庭要求法庭以‘’虚假诉讼罪‘’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这样才能促使法庭裁定‘’中止审理全案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一,因为‘’虚假诉讼罪‘’,是《刑法》(修正案)新增加的罪名:以虚构事实进行民商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情节严重的行为,构成虚假诉讼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丶管制。

二,为什么受害人必须亲自参加对方提起的虚假民商事庭审呢?因为一一:

不参加庭审,受害人(你)怎么知道对方伪造了多少‘’假证据‘’?

不亲自参加庭审,受害人(你)不当庭揭穿对方伪造的假证据,并拿出真凭实据,法庭又怎么知道对方起诉丶当庭出示的证据是对方伪造的‘’假证据‘’?

不参加庭审并当庭向法庭提出‘’中止审理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的诉求,法庭有可能仅仅作出‘’驳回对方起诉‘’而了结此案,而不再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追究其虚假诉讼的刑事责任。

所以,不需要所谓‘’虚假诉讼‘’举报(公安机关不会受理举报),只需要当事人(受害人)亲自出庭揭穿对方虚假证据和出示自己的真实证据即可。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见谅。

虚假诉讼罪是指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规定, 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

 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第一款行为,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或者逃避合法债务,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与他人共同实施前三款行为的,从重处罚;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扫黑除恶应该把法院虚假诉讼列入扫黑名单,目前这类案件泛滥成灾。法官,律师,当事人都有参与虚假诉讼的事实案例。这种用法律法规变非法为合法的主要方法就是通过编造事实,伪造证据,串通协商,行贿受贿等手段骗取法院判决文书——“保护伞”,然后达到敲诈勒索,非法侵占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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