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诉讼罪的适用时效_虚假诉讼罪的时效是多久?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0 16:48:50 人阅读
导读:是十年,参考《刑法》第八十七条【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

是十年,参考《刑法》第八十七条【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第三百零七条之一 【虚假诉讼罪】 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依我之见:民商诉讼案件在法院审理的每一个环节,一旦发现并审查确认系民商事‘’虚假诉讼‘’涉嫌犯罪,法官法庭必须依法裁定‘’中止审理,全案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追究制假者的虚假诉讼罪的刑事责任。

一,所谓‘’虚假诉讼‘’,是人民法院在受理、审理丶判决等审判各环节民商事诉讼的原丶被告当事人或诉讼代理人以伪造的证据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含被告反诉)严重妨害司法秩序,或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伪造的证据事实通过人民法院的诉讼程序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因长期的司法制裁无力之缘故,导致弄虚作假的伪造证据的虚假诉讼违法行为愈演愈烈,二○一五年现行《刑法》修正案(九)新增加了‘’虚假诉讼罪‘’,法律规定构成‘’虚假诉讼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假诉讼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适用较重的罪名定罪处罚。‘’

二,既然是‘’虚假诉讼罪‘’,也就只有在人民法院受理丶审查丶庭审丶判决的诉讼程序各环节才能‘’发现和确认‘’当事人是否是以伪造的证据参加诉讼。一旦审查发现并确认当事人涉嫌伪造证据事实进行‘’虚假诉讼‘’,法院该如何处理呢?

依我之见一一无论是法庭受理环节发现虚假诉讼,还是如同提问者所述‘’法院审理完了‘’,即结束庭审下判的环节己经审理确认当事人一方伪造证据提起‘’虚假诉讼‘’构成犯罪的,根据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之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商事案件发现案件己涉嫌犯罪的,法庭应当裁定:中止审理,全案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依法追追究造假者的刑事责任。

三,可能有网民要问:‘’现实民商事案件审理中法官法庭已发现当事人伪造证据提起虚假诉讼,法官法庭不裁定‘’中止审理,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怎么办?

依我之见:当事人(无论原告,或被告)均可以法官法庭对于应当裁定‘’中止审理,全案移送公安立案侦查‘’而不裁定的继续非法审判行为可向该法院的同级人民检察院控告,要求检察院行使法律监督职权,即通过检察院的‘’抗诉‘’或发出纠正违法的‘’检察建议‘’来纠正法院的错误审判行为;当事人也可以针对一审法院的错误审判行为向上一级法院依法提起上诉,通过二审法院的‘’撤销原判,发回重审‘’来纠正错误。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见谅。

在民事诉讼中,你是否曾经遭遇“窦娥冤”、“截胡”、“抢桃子”?你是否曾经为此穷尽法律救济途径而最终无功而返?对,这就是万恶的虚假诉讼,令人可恨而无奈。

一、建筑房地产领域已成为虚假诉讼的高发地带

据不完全统计,2015年至2019年间,涉及虚假诉讼罪的刑事一审案件为2618宗,且呈逐年快速攀升的势头,其中案件数量远高于其他行业的是建筑和房地产行业,案件数量分别为153宗、148宗。可见,建筑房地产领域已成为虚假诉讼的高发地带。据笔者接触的案件看,主要发生在挂靠、分包、转包合同纠纷中,行为人伪造或串通伪造合同及结算资料。

二、虚假诉讼的前世

上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民事纠纷案件数量也逐年迅猛上升,民事诉讼成为了解决民事纠纷的主要途径。与此同时, “窦娥冤”、“截胡”、“抢桃子”案件时有发生,主要情形是:

1.债务人通过伪造证据进行诉讼,非法获取债权或逃避债务;

2.大量的离婚案件中,一方为多分财产,伪造债务,或双方为逃避债务,串通打假官司;

3.打假官司,让权利方无法实现其利益。

当时,以上情况被法律人士称为恶意诉讼、欺诈诉讼、诉讼诈骗等等。其后,有学者称之为虚假诉讼。

虚假诉讼如此猖狂,不断挑战法律的容忍度。为惩治该行为,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加大对虚假诉讼的惩治力度。2012年修订的《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和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企图通过诉讼、调解等方式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其请求,并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被执行人与他人恶意串通,通过诉讼、仲裁、调解等方式逃避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上述条款针对虚假诉讼犯罪行为的定罪处罚设置了指引性规定,但是,由于当时的《刑法》条文中尚无相应的虚假诉讼罪名,只是作为一般妨碍诉讼行为予以处罚。2015年10月27日,最高院就双方当事人欧保公司及特莱维公司的虚假诉讼行为,分别罚款人民币50万元,被称为最高院虚假诉讼第一案。

三、虚假诉讼罪的今生

2015年11月1日《刑法修正案(九)》增设了虚假诉讼罪,虚假诉讼行为正式入刑。《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第一款规定:“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第二款至第四款还对单位犯罪、数罪竞合的处理和司法工作人员犯该罪的处罚原则等作出了规定。但是,由于缺乏明确具体的认定标准,司法机关在执行过程中仍然存在困难。

2016年6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防范和制裁虚假诉讼的指导意见 》,明确了虚假诉讼一般包含的要素:(1)以规避法律、法规或国家政策谋取非法利益为目的;(2)双方当事人存在恶意串通;(3)虚构事实;(4)借用合法的民事程序;(5)侵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案外人的合法权益。

该意见指出,实践中,要特别注意以下情形:(1)当事人为夫妻、朋友等亲近关系或者关联企业等共同利益关系;(2)原告诉请司法保护的标的额与其自身经济状况严重不符;(3)原告起诉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明显不符合常理;(4)当事人双方无实质性民事权益争议;(5)案件证据不足,但双方仍然主动迅速达成调解协议,并请求人民法院出具调解书。该指导意见还对各种涉嫌虚假诉讼行为及其处理提出了具体的指导意见。

2018年9月26日,为解决执行中的实际问题,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关于办理虚假诉讼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针对理论和实践中广泛关注和存在争议的虚假诉讼犯罪行为的界定和定罪量刑标准问题,《解释》规定, 单方或者与他人恶意串通,采取伪造证据、虚假陈述等手段,捏造民事法律关系,虚构民事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应当认定为刑法规定的虚假诉讼犯罪行为;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以捏造的事实做出的仲裁裁决、公证债权文书,或者以捏造的事实对执行标的提出异议、申请参与执行财产分配的,属于刑法规定的虚假诉讼犯罪行为;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致使人民法院基于捏造的事实作出裁判文书的,应当认定为虚假诉讼罪。在未作出裁判文书的情况下,行为人具有虚假诉讼违法犯罪前科,或者多次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或者具有致使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致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干扰正常司法活动等情形的,也应当以虚假诉讼罪定罪处罚。

《解释》还规定, 虚假诉讼刑事案件由虚假民事诉讼案件的受理法院所在地或者执行法院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以有利于侦办机关及时调取和固定证据。同时避免部分民事诉讼当事人故意利用刑事手段恶意干扰民商事案件的正常审理;在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与他人共同实施虚假诉讼犯罪行为的情况下,可以实行异地管辖,确保此类案件公正审理。

虚假诉讼罪最高的处罚是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 有期徒刑 ,所以法定最长的 追诉时效 为经过十年。

每日讲法为您解答,每日讲法是一名执业经验丰富的律师,很高兴与你一起讨论这个问题。原告陈述内容是虚假的,法院会怎样做出处罚?

首先抛出个人观点,原告做虚假陈述可能被罚款、拘留,严重的甚至构成虚假诉讼罪。至于开庭后多久收到判决书,这个取决于案件适用的程序,一般来说简易程序的审限是三个月,普通程序的审限是六个月,均是从立案之日起计算,如果有需要延长或者扣除审限的情形,审限会更长。

什么是虚假陈述?

诉讼参与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可以认定为虚假陈述:

(一)伪造、变造证据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证据以证明其主张的案件事实的;

(二)故意隐瞒对方当事人已经履行了部分义务或者全部义务,且不能作出合理解释说明的;

(三)对重要案件事实的陈述前后不一、自相矛盾,且无法作出合理解释说明的;

(四)通过虚构法律关系、捏造案件事实等手段,对对方当事人主张的案件事实进行抗辩的;

(五)在已经掌握相关证据的情况下,滥用申请调查取证权利,对诉讼程序造成重阻碍的;

(六)诉讼欺诈,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做虚假陈述、提供虚假证据,或者串通证人、其他诉讼参与人做伪证、使法院作出有利于自己的判决,从而获得财物或者财产上不法利益的行为;

(七)构成虚假陈述的其他情形。

虚假陈述如何处罚,法律依据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11条规定,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加刑事责任: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07条规定,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可知,虚假陈述被追究责任的两个要件为,一是重要证据;二是达到妨害案件审理的程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75条有关规定,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必须结合案件其他证据确认当事人的陈述是否能够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在无其他证据佐证的情况下,并不能据以认定案件事实,因此虚假陈述应当严格使用。

如不加以区分的认为,只要作出虚假陈述,就会被处罚,那将不符合司法实践。例如张三欠李四钱,李四没有证据,李四起诉到法院,如果张三抗辩不欠钱就构成虚假陈述,显然与实际情况不符。

开庭后多久会收到判决书?

开庭多久收到判决书,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法律没有对开庭收法院作出判决书的时间加以限制,但是法律对案件整体的时间是有限制性规定的。

在我国,案件最主要的适用程序有两种,分别为简易程序、普通程序。法律分别对简易程序、普通程序做了审理期限的规定。

比如,简易程序的审理期限为三个月;普通程序的审理期限为六个月。起算的时间均是自法院正式立案之日起计算。但是如果诉讼中出现了影响审限的情形,是可以依法扣除或者延长审限的。比如出现中止审理的情形,审限是可以停止计算的,待中止的事由消除后,再开始计算审限、出现鉴定等事由,可以扣除审限。如果案件复杂,可以由简易程序变为普通程序,普通程序经过批准还可以再延长六个月。

因此开庭后多久收到判决书,这个问题没有确定的答案。如果题主的案子没有中止、扣除、延长审限的情形,那么就要看看你的案子是简易程序还是普通程序,然后明确你的立案时间,用简易程序或普通程序的审限(3个月或6个月)减去立案到开庭的时间(比如为2个月),那么最迟收到判决书的期限为,开庭一个月后或开庭4个月后。

以上内容为每日讲法个人观点、仅供参考。纯粹手打、实属不易。关注我、每天学习更多法律知识。如果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欢迎评论区留言、交流讨论。

[如何界定♦如何报案]

一、虚假诉讼罪如何界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虚假诉讼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如何界定刑法规定的虚假诉讼犯罪行为,是《解释》需要重点解决的问题之一。《解释》明确,单方或者与他人恶意串通,采取伪造证据、虚假陈述等手段,捏造民事法律关系,虚构民事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属于刑法规定的虚假诉讼犯罪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刑四庭负责人就虚假诉讼刑事案件司法解释答复中,明确提出实践中需要注意的问题,对于如何界定虚假诉讼罪说得很清楚:

第一,虚假诉讼犯罪仅限于“无中生有型”行为,即凭空捏造根本不存在的民事法律关系和因该民事法律关系产生民事纠纷的情形。如果存在真实的民事法律关系,行为人采取伪造证据等手段篡改案件事实,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不能认定为虚假诉讼罪,构成犯罪的,可以以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或者妨害作证罪等罪名追究其刑事责任。捏造事实即可以是积极行为,也可以是特定形式的消极行为。行为人隐瞒他人已经全部清偿债务的事实,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履行债务的,也可以构成虚假诉讼罪。

第二,虚假诉讼犯罪行为的具体实施方式可以表现为“单方欺诈型”和“恶意串通型”。刑法中的虚假诉讼犯罪行为与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的虚假诉讼行为并不完全等同,除了当事人双方恶意串通之外,一方当事人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意图使对方当事人败诉,以达到非法占有对方财产等目的的,也可以构成虚假诉讼罪。

第三,民事执行程序属于虚假诉讼罪中的“民事诉讼”。以捏造的事实申请人民法院进行民事执行,同样可能妨害司法秩序和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需要采取刑事手段予以规制。实践中存在的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基于捏造的事实作出的仲裁裁决、公证债权文书,或者在民事执行过程中以捏造的事实对执行标的提出异议、申请参与执行财产分配,均可以构成虚假诉讼罪。

第四,为了突出打击重点,方便司法实践中正确适用和准确把握虚假诉讼罪,《解释》对实践中常见多发的夫妻债务认定、以物抵债、公司债务、知识产权侵权和不正当竞争、企业破产、民事执行等类型案件中捏造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作了列举式规定,并在兜底条款中对捏造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应当如何界定作了进一步明确。这种规定方式属于不完全列举。从理论上讲,虚假诉讼犯罪行为可能存在于几乎所有类型的民商事案件中。实践中,需要根据刑法和《解释》的规定予以正确理解,准确适用。

二、如何报案?

问题中虚假诉讼是否可以直接报案?答复很简单:当然可以直接报案。难在去哪报案?如何报案?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虚假诉讼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虚假诉讼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司法机关报案或者控告。也就是公安局和检察院都能根据管辖受理立案。

然而,虚假诉讼都是法院在民事诉讼中发生的,法院在某种意义上属于被欺骗者、受害人,虚假诉讼罪的启动者由法院发起最合适,但法院由于缺少相应的侦查手段,很难查明案情。目前,虚假诉讼案件容易出问题的环节恰恰在报案环节,公安直接立案有可能插手法院的民事审判;法院直接移交公安处理,又面临着要承担否定自己民事判决的后果。

♦♦♦有些事,法律规定看似清楚,实践操作很复杂,具体案件具体分析,有兴趣可私信!


我国刑法第307条规定了虚假诉讼罪:即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关于本罪,注意情形如下:

一、各类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犯该罪的,要对单位处以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主刑。

二、以虚假的事实提起刑事诉讼,则构成诬告陷害罪

三、题主所成的篡改部分事实依旧属于捏造事实的情形,根据其妨碍案件审理的程度来判断,如果妨害了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了他人的合法权益,一样会构成本罪。

四、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如何认定,具体列举一些情形:

1、与夫妻一方恶意串通,捏造夫妻共同债务,骗取夫妻另一方财产

2、他人恶意串通,捏造债权债务关系的

3、隐瞒债务已经全部清偿的事实,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他人履行债务的

4、与被执行人恶意串通,捏造债权或者对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优先权、担保物权的......

5、与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经理或者其他管理人员恶意串通,捏造公司、企业债务或者担保义务的

6、在破产案件审理过程中申报捏造的债权

7、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基于捏造的事实作出的仲裁裁决、公证债权文书,或在执行中以捏造的事实对执行标的提出异议,申请参与执行财产分配的......

五、司法工作人员构成本罪,从重处罚

六、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希望对你有帮助

依我之见:虚假诉讼被法院驳回后,造假者之行为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还必须被追究刑事责任。

为什么对于虚假诉讼被法院驳回后,构成犯罪依法还必须的追究刑事责任呢?

一,根据我国现行《刑法》修正案(九)于二O一五年生效后增加的“伪造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碍司法秩序或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侵占他人合法财产或权益的构成虚假诉讼罪,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的规定”。上述立法机关新增加的虚假诉讼罪名可以看出对于过去在我国各级人民法院审理的民商事案件的处理时,一旦发现原丶被告双方在提起民事诉讼,或者被告方提起民事反诉时伪造虚假的证据材料妨碍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导致法院错误判决丶裁定丶调解的,而人民法院对于“作假者”,仅仅只能依据《民事诉讼法》关于妨害民事诉讼行为进行司法处罚的规定,无论作假者的作假行为多么恶劣丶侵犯他人财产权和其他权利多么巨大丶社会危害多么严重,都只能依法仅仅作罚款或司法拘留处理,其结果是全社会弄虚作假成风,在民事诉讼领域伪造证据丶虚构民事纠纷事实的违法犯罪行为愈演愈烈,既严重妨害了司法秩序,又严重敗坏了社会风气。对虚假诉讼这种刑事犯罪依法追究造假者刑事责任是我国建设法治国家丶维护司法秩序和权威之刻不容缓。

二,如果现实生活中一些民事诉讼案件,在法庭审理过程中,被害方当事人发现对方向法庭提起的民事诉讼的主要证据,或者被告方在法庭上反诉原告的主要证据系伪造并经法庭审理确定,受害方有权当即向法庭以对方“伪造事实提起民事诉讼,涉嫌犯罪应中止继续审理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诉讼请求;如果法庭裁定不支持受害方的请求,受害人有权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当地同级别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请由人民检察院行使审判监督职权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以纠正人民法院的只驳回起诉不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错误裁定。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见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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