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我自己也丢过手机,我相信丢过手机的朋友也不在少数,再找的过程中給大家提两个建议:
你要清楚是自己把手机给丢了不是人家偷你的,有些朋友在说话上不注意就容易闹矛盾,从而导致捡到手机的人不愿意归还,如果我们放低点身段把手机要回来了,既达到了我们的目的又避免了纠纷。
如果对方确实是不讲条件也不愿意交流,就是单纯的不愿意还,这样就需要看我们自己有没有做有预防,能定位手机位置并找到,可以协商解决,不行就报警。
手机丢了以后如果对方刻意不给你,我认为基本就找不到了,自认倒霉是常态,维权什么的都不很现实,费时费力也不一定就能找回来,再买个吧!
捡到手机一定不可以占为己有
捡到手机向失主索要2000元报酬,见失主报警后,当即将手机摔碎。捡到手机,经常有自已使用或者卖给二手店的,当即摔手机的还不多见,但两者都属于捡到东西不归还失主,都是违法的。
《物权法》第一百一十条规定: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有关部门在遗失物被领取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手机价格不是很贵,关键是手机里存有遗失者的大量信息,一旦丢失,不是心疼那两钱,而是手机里存的东西。一般情况下,双方进行协商,遣失者付点保管费以示感谢,都属正常,百八十元的感谢费也能接受得了。可这位拾到者竟以此为敛财的契机,狮子大开口,张嘴就要2000元,放到谁身上也接受不了,报警也没毛病,毛病出到了拾到者身上。我分析如果少要点钱,二、三百块的,遗失者也能接受,采取极端手段拒不归还,可是触犯了法律。法制社会,岂容你胡作非为!
遗失手机的这位女士,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这位拾遗者将承担民事责任,不仅要全额包赔手机损失,还要处以罚款。估计,没等法庭开庭,拾遗者就会与这位女士协商解决的。早知如此,何必当初。
要回答在法律上是否合理就要判断此行为是否构成犯罪。认定的关键在于其是否具有拒不退还或者拒不交出手机的行为,如果所有人、管理人要求其退还或者交出手机,其仍然拒不退还或者拒不交出,则其触犯侵占罪,量刑一年在法律上是合理的(依照刑法270条规定,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如果经过权利人要求,其退还或者交出手机,则不构成犯罪,此时量刑一年在法律上是不合理的。(希望对你有帮助)
捡到手机不归还可能犯法,达到一定数额可能构成侵占罪。 1、捡拾他人遗忘物,拒绝归还的,属于侵占行为,一般数额达到三千元以上涉嫌侵占罪。侵占罪属于自诉案件,公安局不予立案。可直接向法院起诉。 2、根据《民法通则》 第七十九条第二款、第九十二条规定,拾得遗失物、漂流物或者失散的饲养动物,应当归还失主,因此而支出的费用由失主偿还。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因此,不当得利的人应该承担民事责任。 3、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条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手机被其他人捡到后,被失主找到捡到手机的人不归还,属于非法侵占,如果手机价值超过5000元以上,涉嫌侵占罪,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不满5000元,也是民法上的不当得利,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返还。即便是捡手机的又拿去卖掉也应当按照手机价值赔偿。如果在开出租车时捡到手机的,驾驶员有将手机归还失主的法律义务;如果拒不归还,且数额较大的,则属于犯罪,构成侵占罪,要承担刑事责任。 《刑法》 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违法行为已发现十年后处罚_违法行为多久没被发现不再给予行政处罚?
住房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_住房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能更改吗_交警能自己修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