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写房子归女方_离婚协议书房子归女方?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5 00:33:34 人阅读
导读:谢谢邀请;依据法律规定,协议离婚是在平等的条件下,出于双方自愿达成的内容条款,只要认可签字,领取离婚证,这份协议离婚文件与法院的判决文书就具有了同等的法律效力,...

谢谢邀请;依据法律规定,协议离婚是在平等的条件下,出于双方自愿达成的内容条款,只要认可签字,领取离婚证,这份协议离婚文件与法院的判决文书就具有了同等的法律效力,能得到法律认可,就受到法律保护。

就如楼主所说的,离婚协议表明房子归女方,剩余贷款有女方偿还,在没有将房子过户的前提下,男方是否还能争取获得该房产。不是我打击你的积极性,在一般的情况下,这种可能性不大。

男方是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责任人,签订的任何协议条款,特别是像这种离婚的民事案件,只要你认可,一经签字,就是一口吐沫一颗钉,板上钉钉的事。后悔了,要更改过来,只要女方现在已经履行了偿还贷款的责任,不松口,可以说比登天都还难。

除非有充分的证据链能够证明,在协商协议内容拟定的时候,受到了外来的胁迫,或者是对方有欺诈的行为,在离婚后一年内,可以将女方上诉到人民法院,诉求重新分割财产。说句老实话,这个证据上哪里去找啊,就算你找到了证据法院能不能采信还两说呢。

如果你有足够的证据,有充分的信心的话,可以寻求当地的律师,为你办理此事,律师会揭尽全力的使你的利益最大化。不指望律师,这其中有很多法律的细节问题,你解决不了。

协议离婚房子归女方。但是房子是父母买的,怎么要回?方法很简单,给女方钱,买回房子就是了。要想空手套白狼,恐怕做不到了。

从这个问题中,我们能够感觉得到,男方曾经以房子归女方为条件,换来了成功离婚,事后又想以房子是父母买的为借口,再骗女方把房子还给他。其实,男子的这种骗局忽略了一点,那就是房子虽是其父母出钱买的,但自从父母把房子的归属权给了男子,那么房子就是男子的个人私有财产,男子就有对房子的处置权。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自然是对夫妻共同财产及各自财产进行处置。房子虽是男方父母买的,但在协议离婚时,房子的归属权已是男方了,男方有权力把房子做为其中一个离婚的条件,赠于女方所有。因此在离婚协议生效后,房子已经成为女方的个人财产了。男方不可能无条件的要回房子。

对于这个问题,关键是要看离婚协议是否已经生效。一般情况下,男女双方签订完离婚协议之后,必须要办理正式的离婚手续之后,离婚协议才生效。

如果离婚协议上已经明确约定将一方的婚前财产或者双方的共同财产归另一方单独所有,那么这种情况下,离婚协议就可以直接产生物权变动的效力。也就是说即使离婚后房产没有过户,对方依然有权要求按照离婚协议配合自己将房产进行过户,房产将按照离婚协议的约定产生产权变动的效力。

所以离婚之后该房产就已经变成了女方的个人财产。如果双方再复婚,那么该财产将作为女方的婚前财产的性质存在。而并不是说复婚之后之前的离婚协议就抵消了,因为之前已经离婚了,房产已经按照离婚协议产生变化,再复婚的时候该房产就已经成为女方的个人财产,而不能再恢复成原来没有离婚的状态。

如果您有相关的法律问题,可以关注本头条号,私信律师咨询!

关于农村宅基地相关政策法规出台后,“一户一宅"文件明确规定,有以下情况是可以进行分户,可以重新申请新宅基地的:

一、因家庭子女多,住房拥挤且有经济独立条件,可以申请分户重新申请新的宅基地。

二、因感情破裂离婚的,且没有宅基地住房一方,可以分户申请新的宅基地。同时设有补充规定:

1、城镇户口居民不能在农村申请宅基修健住房

2、城镇户口在农村原有合法继承所得住房的,可以对房屋有使用居住权,可以将宅基地有偿转让给同村村民,自己不得修建,扩建,改建。

所以,离婚协议农村自建房归女方所有,女户对农村自建房享有合法住房权益,如果女方是城镇户口,只能将合法分配的农村自建房自己居住,或者有偿转让给同村村民,不存在分户,如果女方本身是农村户口,是可以分户分宅的。

农村宅基地"一户一宅"的政策出台后,会出现很多钻政策漏洞以假离婚分户名誉申请骗取宅基地的现象!政策也有明确规定,一经查出有弄虚作假的,将会受到从重处罚。

感谢阅读,喜欢我文章的朋友,帮点赞,评论,转发,关注我的头条号,每天更新原创分享给大家。

  

1、离婚协议书里,房屋归女方所有,具有法律效力。  

2、男女双方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时签署的离婚协议书,一方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到法院起诉。经法院判决后仍不履行的,由法院强制执行。  

3、男女双方经法院以调解书形式确认的调解协议书,一方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4、但是,如果男女双方只签署离婚协议书,但未办理离婚手续的,该离婚协议书关于财产分配的约定尚未生效。法院会按法定的分配方法予以判决。  最高法院关于婚姻法的解释三  第十四条 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1、协议离婚后,约定了房产归属女方,现在已经登记在女方名下的,不需要再做产权证的变更。

2、法律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也就是说,一年之内,对方是可以反悔要求重新分割财产的。

3、最好对这份协议做一个公证,经过公证的赠与是不能撤销的。这样就高枕无忧了。

婚后买房,房产证写一方名字,离婚时房子归谁还不一定呢!

如果是婚前购房,房产证写女方名字,通常房产归女方就没什么争议了,但婚后购房的情况,房产证写女方名字离婚时房子到底归谁,还不足以凭这点信息判断,还要结合其它案情来认定,除房屋登记外,影响房屋分割的重点还有出资来源、是否有特殊约定。


1、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出资购房的,房产证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如果没有特殊约定,这房还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共同分割。


2、婚后夫妻一方父母出资全款为自己子女购房的,如果房产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那么房产归自己子女。


3、婚后夫妻一方父母出资全款购房,登记在配偶名下,如果没有明确的只赠与个人的和表示,还是夫妻双方均有权分割。


4、婚后一方以婚前财产出资,房产登记在配偶名下的,如果没有明确的只赠与个人的和表示,还是夫妻双方均有权分割。至于分割份额视具体案情而定。


5、如果购房时对房屋所有权属家庭内部的分割有特殊约定,只要不违法,以约定为准。

.......

实际情况还不止以上这几种!


本文由 北京杨文战律师 提供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杨文战律师,CCTV“热线12”栏目直播嘉宾律师,北京市中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北京律协合同法专委会委员,主要从事民商案件诉讼业务。

按照离婚协议书处理,可以要求女方协助办理过户,若女方不同意,可以起诉要求履行协议。变更房产登记:带上房产证 和 离婚协议书,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到房管部门办理变更登记。

展开原文 ↓

更多 # 相关法律知识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2
    律师解答

    律师根据问题描述给予专业意见

  • 3
    采纳

    采纳回复意见,确认得到解答

Copyright 2004-2021京ICP备18032441号 有害信息举报:线上咨询律师  线下门店解决问题

Copyright © 2020-2021

在线客服 隐私协议 侵权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