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很多单位认为,员工工伤期间已经享受了工伤待遇,领到了不少钱,发生工伤后,有的还在医院接受治疗,有的在家养伤,并未到公司上班。那是不是可以不用给发工资呢?或者只给发最低工资呢?
答案是错!职工工伤治疗期间,工资是要照常发放的,而且不能按最低工资来发。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上述法规中“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的意思是:用人单位应根据工伤职工治疗工伤之前的工资福利水平按月发放工资,不能因为其未上班等少发或不发工资和福利待遇。
用人单位应发放给工伤职工的工资标准为:按发生工伤事故(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工资收入计算,不足12个月的,按实际发生月平均计算(特别注意:这里所说的“工资”包括了日常所说的“基础工资和绩效工资”)。
如果工伤期间,没有发工资,建议先找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如果不行的话,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大家好,我是并不是很想红的保叔。戳上方头像关注,更多社保问题可以评论或者私信找保叔哦。
职工在工伤治疗期间,应继续享受用人单位提供的职工福利,用人单位不能以工伤职工停工治疗工伤为由,停止发放工伤职工的福利待遇。
职工福利主要包括:上下班交通补助、过节补助、住房津贴、通讯费补贴、伙食补贴、旅游福利等。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规定: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也就是说,用人单位还要负责护理和照顾工伤职工。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对工伤职工进行:
1、用人单位直接派人员护理工伤职工;
2、用人单位以支付护理费方式请人代替护理。
不过,对于单位需支付护理费用的标准,有的地区并没有任何文件有明确规定,所以一般由用人单位与工伤职工共同协商确定。
大家好,我是并不是很想红的保叔。更多五险一金相关问题,欢迎关注【家加社保】。如有不同意见,欢迎在下方留言↓↓↓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期间的工伤工资与正常上班的工资、奖金、福利与正常工作相同,因此绩效按正常工作计算。
认定为工伤的,工资待遇不变。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工伤保险待遇内容如下,仅供参考,具体根据工伤职工具体情况及所在地的具体政策为准。
1、医疗待遇
工伤职工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治疗工伤所需费、工伤职工住院治疗的伙食补助费,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不是职工交社保的地方)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均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停工留薪
工伤职工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其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但停工留薪一般不超过12个月。特殊情况可以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工伤职工伤残等级鉴定以后,停发原来工资待遇,按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职工在停职留薪期满之后仍需要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3、伤残补助
工伤职工因工致残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参考下表:
根据确定的伤残等级,工伤职工可享受待遇如下表:
4、死亡抚恤
劳动者因工死亡或工伤劳动者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可按照下表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城镇自建房可以公积金贷款吗_农村自建房可以用公积金进行贷款吗?
劳务派遣能签多长时间_劳务派遣签了10年合同,那十年以后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