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离婚协议约定,将夫妻共有的房产给子女。
这个做法,在法律上没毛病。
对于房产给子女的这个性质,在法律上的界定,应当是属于赠与。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本案赠与的标的物是房产,根据《物权法》规定,不动产的权利转移是以产权登记为准。
所以,这种情况下,父母能否任意予以撤销?
有的观点认为可以,有的观点认为不行。就我个人而言,我是倾向认定不能撤销。离婚协议不能等同于一般的合同行为。离婚协议的订立及依据等等依照的是婚姻法等规定,这是一个综合性的协议,具有人身及财产的双重属性。而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处分,是双方在离婚/抚养权等等各种事项协商一致达成的处理意见,互相关联,不可分割。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8条的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所以,不能简单的适用《合同法》规定,对具有身份依附属性的协议或行为进行撤销。
我国不动产登记条例规定,未满十八周岁不可以登记不动产,可以由其法定监护人代理登记,十八等十八周岁以后自动转至孩子名下!
离婚后根据离婚协议书的内容,房子如果分配给孩子,由其监护人代理登记!
具体操作的费用不多,视当地的情况而定,一般几百块就可以解决!
如果还有什么不懂可以私信为你解答!
夫妻婚后所买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共同房产与孩子无关,如果夫妻双方均同意,可以将房子赠与孩子。夫妻双方可以自由处置自己的财产,但是需要注意:
1、必须是夫妻一方财产或者双方共同财产,约定第三人财产的无效。
2、不能损害第三人利益
夫妻双方在协议离婚的时候,可以约定将夫妻双方的共同房产,或者夫妻一方的房产赠予自己的子女。一般如果在离婚协议上,明确约定将房产赠予未成年子女,那么离婚协议签订后,夫妻双方到民政局办理了正式的离婚手续,那么该离婚协议就是生效的,夫妻双方应按照离婚协议上约定的各项条款履行相关义务。如果一方不按照离婚协议上约定的内容,履行另一方可以持离婚协议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另外,虽然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赠与合同一般需要实际交付之后才真正完成赠予,通常情况下,如果被赠予的财产还没有履行所有权变更手续,赠予一方是可以要求撤销的。但是在离婚协议上约定的将这种夫妻财产赠予给子女的条款,因为该赠与条款与离婚协议属于一份完整的协议,很多夫妻双方之所以签署这样的赠予条款,目的就是为了能够通过与对方协商的方式来达到离婚的目的,所以这样的条款往往是与夫妻双方的离婚条件密不可分的。如果夫妻双方已经依此条款完成了离婚,事后再允许另一方反悔,而撤销该赠与条款的话,显然,对于另一方是不公平的。
因此,根据目前的司法实践,如果在离婚协议上约定的这种赠予条款,一经离婚之后就不得反悔,也无权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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