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承包法修订过几次_土地承包法是特别法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2 06:28:52 人阅读
导读:新土地承包法出台,对农民而言有哪些新的好处?每次新的土地承包法出台,肯定都是与我国新的发展形式相结合的,就在几天前,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就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农村...

新土地承包法出台,对农民而言有哪些新的好处?

每次新的土地承包法出台,肯定都是与我国新的发展形式相结合的,就在几天前,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就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农村土地承包法的决定。新的农村土地承包法从今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根据修改后的土地承包法规定,耕地的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同时,考虑到土地承包关系除了耕地还包括草地和林地,规定,草地和林地的承包期满后,在现有基础上也相应被延长。那除了以上的土地承包期延长,还有哪些对农民而言的好处呢!



好处一、土地承包权不受侵犯。

随着我国农民出外打工的人越来越多,也相应的抛荒的耕地也越来越多,农民总是担心把自己的土地流转、或者转包给了别人之后,那是不是自己就失去了这块地了?对于农民的这种担心给予了明确的答案:承包经营权是农民的,是物权。从农民的角度来说,不存在流转了之后土地就失去了的情况!如今农民的承包经营权做了确权登记颁证之后,农民就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来进行有计划地流转,也可以入股,也可以退出,也可以互换。

好处二、土地经营权正式入法。

我国原来实行的是集体土地所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两权”制,如今,从土地承包经营权中分离出一个权利——土地经营权。这次修改农村土地承包法,就是为了将农村土地实行“三权分置”的制度法制化。“三权分置”的内容:一是所有权,即农村的土地归农民集体所有;二个是土地承包经营权,即农民依法承包由本村集体发包的土地以后,就享有了土地承包经营权;第三个就是此次新设的权利——土地经营权。

而有了这个土地经营权之后,农民不但可以在本集体内部转让承包地,也可以向集体之外的人流转承包地,且流转以后,还能获得权利的保障。这样就能够促进耕地的规模化经营,发挥农村土地资源的效率,增加农民的财产收入。

还有最重要的一点是:根据新法,承包方可以用承包地的土地经营权向金融机构融资担保。另外,土地经营权流转的受让方,经过承包方的书面同意并向发包方备案,也可以向金融机构融资担保。

好处三、进城落户的农户土地有了保障。

在以前,农民只要是迁入到设区以上的城市之后,自己的承包地就会被收回。如今新法则规定国家保护进城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农户进城落户的条件。同时规定,承包期内农民进城落户的,引导支持按照自愿有偿原则依法在本集体内、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也鼓励流转土地经营权。以前必须要收回的土地承包权则予以完全删除了。这样,农民全家在进城之后,如果在城市中不能稳定下来,就还能回到农村来。

最后是农村妇女在土地承包方面的平等权利得到更大的保护。

新的农村土地承包法新增加了两项规定:一是规定承包农户内家庭成员依法平等享有承包土地的各项权益。二是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和林权证,这些证书应当将具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全部家庭成员列入。

一直以来,“外嫁女”的土地权益问题都是反映比较多的问题,新的农村土地承包法就针对这种情况作出了明确的回应:第一是在娘家的地不能收回。第二,在婆家如果没分到地的时候,更不能收回。这就是说,无论是妇女,无论是小孩,无论是老人,都要平等地享有土地的各项权益。

六十年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变?

一、村集体管理的土地经营权,其调整分配方式一般有两种方式:


1)土地承包以户为单位、30年不变,只要是有承包农民家庭成员继续存在,不论该户成员是增加还是减少成员,在承包期限内,只要该户有家庭成员继续存在,由他的家庭成员自主决定经营和管理,村集体一般不会干涉。


2)有些村集体的承包合同上没有“承包期内不得任何理由调整承包权”的约定,村民通过会议决议,约定每年或者每几年按照村里面的各户实际增减人口进行调整分配,(比如哪一户家里有老人去世或者户口迁出,经营土地的份额就要被村集体收回,哪一户家人有新添加人员(新婚或者新添子女),或者其他原因新增成员,就可以在村集体分配到新的承包地。

二、如果是第1种分配的情况下,在原来父母享有的土地经营权登记的承包期限以内,父母享有的原土地经营权,继续由其户口在本村集体的子女、户成员进行经营,直到承包合同到期。

又如;1,独户老人(没有法定继承人的老人)去世后承包经营的土地份额会被村集体收回。2,儿子女儿已迁出其他城市,父母去世后,承包经营的土地份额也会被村集体收回,村集体将收回土地统一管理和分配。

谢谢大家!

土地确权,是对农民承包、使用土地从法律上作以确定,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改,使农民对其承包的土地数量受到法律保护。

土地确权后,农村还会调整土地吗?现在政策是这样,这次农民土地承包到期后(2025年),承包期再延长30年。至2055年。其码这中间是不会再作调整的。如果以后要调整,还需中央规定。

也许有人以为,不是已确权了吗,还如何调整?其实很简单,如果2055年后要调整,再来个二次确权不就完事了吗?

特别法是对于特定的人群和事项,或者在特定的地区和时间内适用的法律。一般法与特别法是相对而言的。一般法是一个相对的概念,其本身具体所指的对象并不固定。拿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制定的《产品质量法》和《药品管理法》《食品卫生法》来说,《产品质量法》是一般法,《药品管理法》和《食品卫生法》则属于特别法,即在涉及到药品质量以及食品质量时,应适用《药品管理法》和《食品卫生法》,特别法优先。《土地承包法》相对于《土地管理法》来说,是特别法,如果单独评价《土地承包法》那就是一般法。

按照最新修订的《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国家保护进城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农户进城落户的条件。

从上面这个法律条文来看,我们可以明确得知,只要是在承包期内,不管户口是否迁出,都享有农村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而19大报告中也提出,在第二轮土地承包合同到期后再延长30年,保持农村土地关系长久稳定不变。

从题主的描述来看,农村有田,那就是说在第二轮土地确权过程中,已经确权,获得了土地经营权证,是合法享有农村的土地,任何个人和集体不得非法侵占,或者强制要求其退出,否则的话,可以通过法律的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按照目前的政策法规,户口在第二轮土地确权以后迁出农村地区,成为非农户口,其仍然享有农村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并且可以延长30年,一直到2057年截止。以上就是我对这个问题的一点看法,如果有错漏之处,欢迎在下面留言批评指正。感谢您的阅读,如果您喜欢我的答案,敬请点赞关注。

谢邀请,我估计到期后肯定会出台新的规定,毕竟还有十年才到期,十年会发生什么变化谁也不敢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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