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名誉权和诽谤区别_诽谤罪和侵犯名誉权的区别是什么?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4 12:46:24 人阅读
导读:诽谤罪指故意捏造并散布某些虚构的事实,足以损害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这两个罪都是侵害他人人格名誉的犯罪,只是行为方式和程度有所不同。侵害名誉权...

诽谤罪指故意捏造并散布某些虚构的事实,足以损害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这两个罪都是侵害他人人格名誉的犯罪,只是行为方式和程度有所不同。侵害名誉权的行为,指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名誉的行为。侮辱、诽谤罪与侵害名誉权行为的共同之处在于:(1)二者侵害的客体都是公民的人格和名誉;(2)行为方式基本相同,构成侮辱罪、诽谤罪的行为一般均可成为侵害名誉权的行为;(3)行为后果都是造成受害人精神上、心理上的损害,导致受害人的社会评价降低。二者的主要区别在于:(1)主体不同。侵害名誉权的权利主体和义务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侮辱、诽谤罪的犯罪主体和被害人,只能是自然人。(2)主观方面的区别。侵害名誉权的主观过错,故意、过失均可构成。侮辱、诽谤罪的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3)行为方式不同。构成侮辱、诽谤罪的行为方式,一般是比较严重的,因此不再被认为是普通的侵害名誉权的方式。(4)危害后果不同。侮辱、诽谤罪的危害结果,是对社会构成了较为严重的危害。侵害名誉权的行为虽然也对社会造成一定程度的危害,但还远未达到这样的程度。侮辱、诽谤罪与侵害名誉权的行为有很多相同之处,其关键的区别在于“情节是否严重”。侵害行为“情节严重”才构成犯罪,否则只构成民事侵害名誉权的行为。

简单点说,侮辱就是对他人的人格和尊严造成伤害,但不管是什么方式。

而诽谤是指对于别人没有做过的事情进行编造。但同时造成了对他人人格和尊严的伤害。

区别在于侮辱强调的是人格和尊严的伤害。而诽谤强调的是伤害他人人格和尊严的方式。

名誉侵权主要有下列几种方式:侮辱,诽谤,泄露他人隐私等。

侮辱:是指用语言(包括书面和口头)或行动,公然损害他人人格、毁坏他人名誉的行为。如用大字报、小字报、漫画或极其下流,肮脏的语言等形式辱骂、嘲讽他人、使他人的心灵蒙受耻辱等。

诽谤:是指捏造并散布某些虚假的事实,破坏他人名誉的行为。如毫无根据或捕风捉影地捏造他人作风不好,并四处张扬、损坏他人名誉,使他人精神受到很大痛苦。

侮辱、诽谤是常见的名誉侵权行为,民法通则101条明令禁止用侮辱、诽谤的方式损害他人名誉。对法人名誉的侵害,主要表现在散布有损法人名誉的虚假消息,如虚构某种事实,诬说某工厂的产品质量如何低劣,以图用不正当的竞争手段搞垮对方等等,这些都是侵害法人名誉权的侵权行为。

诽谤、故意伤害、损害名誉等,如果情节严重、构成诽谤罪、故意伤害罪等相应犯罪,那么由刑法调整。 如果情节不够严重,比如虽然造谣,但没有造成严重后果,或者败坏了别人名声,或者故意打人但没把人打到轻伤的程度,那么不构成犯罪,但构成侵权,可根据《侵权责任法》规定要求民事赔偿,从大的方面来说,《侵权责任法》也是民法体系中的一部分,可以说是民法。

您好, 一、诽谤和名誉侵权之间的区别 1、诽谤罪散布的必须是捏造的虚假的事实。如果散布的是客观存在的事实,虽然有损于他人人格、名誉,但不构成诽谤罪。而名誉侵权行为,即使所述的内容是真实的,但只要是法律禁止公开宣扬的,公开了将有损于他人人格、名誉,也可以构成名誉侵权。甚至叙述的事实愈真实,愈会加重侵权的程度。 2、法人、团体、组织不能成为诽谤罪的犯罪对象。而在名誉侵权行为中,法人、团体、组织可以成为受害者。如:散布虚假消息,诬说某工厂的产品质量如何低劣等,目的是以不正当的竞争手段搞垮对方。这种行为即使造成了严重后果,只能构成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而不构成诽谤罪。 3、主观过错要求不同。诽谤犯罪行为的主观方面必须是直接故意;而名誉侵权的主观过错包括过失行为。此外,即使善意的检举、揭发、批评中有不实成分的,也不应以诽谤罪论处。 二、构成诽谤罪的条件 1、要有捏造某种事实的行为,如果客观存在的事实,即使有损于他人的人格、名誉,也不构成本罪; 2、必须有散布捏造事实的行为。散布的方式主要有是言语散布和文字散布; 3、诽谤行为必须是针对特定的人进行的,即使不指名道姓,但第三人可以判断出被害人是谁; 4、必须属于情节严重的才能构成本罪。虽有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但没有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多次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捏造事实造成他人人格、名誉严重损害的;捏造事实诽谤他人造成恶劣影响的;诽谤他人致其精神失常或导致被害人自杀的等。

隐私权与名誉权之间的区别主要表现在:  

1、隐私权与名誉权主体不同。  隐私权仅自然人享有;而名誉权不仅自然人享有,法人、其他组织也享有。  

2、隐私权与名誉权客体不同。  隐私权的客体是自然人不愿为他人知晓或不宜公开的秘密;而名誉权的客体是公众对特定人的社会评价。  

3、隐私权与名誉权侵害方式不同。  侵害隐私权的方式常见的是未经自然人同意或授权而披露、传述、散布、窃取他人的个人隐秘事项;而侵害名誉权的方式常见的是侮辱和诽谤。  

4、隐私权与名誉权侵害的内容不同。  侵害隐私权的行为人散布、公开的内容并非捏造、虚构的,而是事实;而侵害名誉权的行为人散布的内容是捏造、虚构的.并非事实。  

5、隐私权与名誉权侵害行为人的心理状态不同。  侵犯隐私权可能出于故意也可能出于过失;侵犯名誉权大多是一种直接故意行为。  

6、隐私权与名誉权侵害行为人的主观目的不同。  侵犯隐私权的行为人主观上可能不具有目的,也可能具有恶意目的或善意目的;而侵犯名誉权的行为人的主观目的是为了毁损、贬低他人名誉。

7、隐私权与名誉权保护方式不同。  隐私权的保护只能通过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方式进行;而名誉权的保护还可以通过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的方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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