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作业监护人的职责_高处作业监护人的职责?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3 15:16:58 人阅读
导读:作业安全监护人的基本职责是:1.监护人必须有较强的责任心;了解动火区域岗位的生产过程,熟悉工艺操作和设备状况;能熟练使用消防器材及其他救护器具。2.监护人对安全...

作业安全监护人的基本职责是:

1.监护人必须有较强的责任心;了解动火区域岗位的生产过程,熟悉工艺操作和设备状况;能熟练使用消防器材及其他救护器具。

2.监护人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监督消防设施到位情况,发现落实不好或安全措施不完善时,有权提出暂不进行作业。

3.监护人要配戴明显的标志,并配备专用安全检测仪害窢愤喝莅估缝台俯郡器,坚守岗位。

4.监护人应熟悉应急预案,并能指挥处理异常情况。

5.监护人必须携带动火票。

起重物绑扎是否牢靠?绑扎起重物的钢丝绳的粗度是否相相应?体重吊高之后,下方是不是有其他施工人员?起重物上空是否有高压线或者其他妨碍起重臂运转的物体?等等

  1. 监护人需持有有限空间作业证 职责监督人员检查装备 并签字确认 监护作业人员的安全 并同时穿戴救生衣连接安全绳或速插器 如作业人员遇到危险马上救援 监护人不得离开作业现场 维护现场秩序 如有旁人进入现场立即驱逐

  2. 需要强调的是,现场作业监护人也不是越多越好,我们在实际工作中常会看到这样的情况,即一个危险性较大或者比较重要的作业活动,往往各相关职能部门的人员、施工单位的负责人、施工区域所在单位的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等都在作业现场以示重视,这种情况不利于作业安全,不仅给作业人员带来压力,也不利于发生突发事故时的逃生疏散,尤其是在高处平台或者作业场地狭窄的环境作业时。

作业安全监护人的基本职责是:

1.监护人必须有较强的责任心;了解动火区域岗位的生产过程,熟悉工艺操作和设备状况;能熟练使用消防器材及其他救护器具。

2.监护人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监督消防设施到位情况,发现落实不好或安全措施不完善时,有权提出暂不进行作业。

3.监护人要配戴明显的标志,并配备专用安全检测仪害窢愤喝莅估缝台俯郡器,坚守岗位。

4.监护人应熟悉应急预案,并能指挥处理异常情况。

5.监护人必须携带动火票。拓展资料:工作监护制度是指检修工作负责人带领工作人员到施工现场,布置好工作后,对全班人员不断进行安全监护,以防止工作人员误走(登)到带电设备上发生触电事故,误受到危险的高空,发生摔伤事故,以及错误施工造成的事故。同时工作负责人因事离开现场必须指定临时监护人。在工作地点分散,有若干个工作小组同时进行工作,工作负责人必须指定工作小组监护人。监护人在工作中必须履行其职责,所有这种制度叫工作监护制度。

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规定,从业人员享有的安全生产保障权利和义务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安全生产保障权利。

1.有获得有关安全生产的知情权。包括获得安全生产教育权利和技能培训的权利,被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权利。

2.有获得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的权利。

3.有对安全生产问题提出批评、建议的权利。

4.有对违章指挥的拒绝权利。

5.有采取紧急避险措施的权利。

6.在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有获得及时抢救和医疗救治并获得工伤保险赔付的权利等。

二、在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1.在作业过程中必须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不得违章作业。

2.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要的安全生产知识。

3.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及时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主要负责人报告。

4.正确使用和佩戴劳动防护用品。

一是隔10分钟联系一次作业人,问情况。二时刻观注通风通电是否正常。

一、高处作监护人业职责是什么

负责确认作业安全措施和执行应急预案,遇有危险情况时命令停止作业;高处作业过程中不得离开作业现场;监督作业人员按规定完成作业,及时纠正违章行为。

二、高处作业要求

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安全帽的制作与使用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安全帽》(GB2811)的有关规定。

悬空高处作业人员应挂牢安全带,安全带的选用与佩带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安全带》(GB6095)的有关规定。

建筑施工过程中,应采用密目式安全立网对建筑物进行封闭(或采取临边防护措施)。

建筑施工期间,应采取有效措施对施工现场和建筑物的各种孔洞盖严并固定牢固。

对人员活动集中和出入口处的上方应搭设防护棚。

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应在施工方案中确定,并在施工前完成,最后经验收确认符合要求。

患有精神病、癫痫病、高血压、心脏病等疾病及其他不适合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得从事高处作业施工。

高处作业的人员应按规定定期进行体检。

三、高处作业安全措施

1)进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并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具。

2)悬空作业处应有牢靠的立足处,并必须视具体情况,配置防护网、栏杆或其他安全设施。

3)悬空作业所用的索具、脚手板、吊篮、吊笼、平台等设备,均需经过技术鉴定或检证方可使用。

4)建筑施工进行高处作业之前,应进行安全防护设施的逐项检查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高处作业。验收也可分层进行,或分阶段进行。

5)安全防护设施,应由单位工程负责人验收,并组织有关人员参加。

6)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应按类别逐项查验做出验收记录。凡不符合规定者,必须修整合格后再行查验。施工工期内还应定期进行抽查。

对进行高处作业的工作人员需要严格按照要求来执行作业,而现场需要有监护人员对工作人员进行监督指挥,如果发现违规行为,应当立即制止并纠正。不管是否是工作人员,进入到工作现场都应当带好安全帽,配合现场安全工作的开展,树立良好的防范意识。

动火监护人的职责:

1.监火人应由动火点所在单位指定责任心强、有经验、熟悉现场、掌握应急知识的人担当

2.监火人所在位置应便于观察动火和火花溅落,必要时可增设监火人

3.监火人负责动火现场的监护与检查,发现异常情况立即通知动火人停止动火作业,及时联系有关人员采取措施

4.监火人必须坚守岗位,不准脱岗;在动火期间不准兼做其他工作

5.在动火作业完成后,要会同有关人员清理现场,清除残火,确认无遗留火种后方可离开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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