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当事人的类型包括_民事诉讼法中什么叫正当当事人?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3 01:53:50 人阅读
导读:民事诉讼中,必须到庭的当事人以下几类:1、离婚案件中的原、被告。2、抚养、赡养等案件中负有义务的当事人。3、其他案件中,不到庭无法查清案情的被告。最高法院关于民...

民事诉讼中,必须到庭的当事人以下几类:

1、离婚案件中的原、被告。

2、抚养、赡养等案件中负有义务的当事人。

3、其他案件中,不到庭无法查清案情的被告。最高法院关于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七十四条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的必须到庭的被告,是指负有赡养、抚育、扶养义务和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情的被告。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才能查清案件基本事实的原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当事人的诉讼义务主要包括1.依法行使诉讼权利。当事人必须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进行诉讼,比如,起诉要符合法定条件,要按照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间出庭应诉,上诉要在法定期间提出等等。不依法行使诉讼权利,当事人的民事权利也不能得到有效的保护。2.遵守诉讼秩序。良好的诉讼秩序是保证人民法院审判活动顺利进行的前提,当事人必须依法遵守。例如,不得哄闹法庭,未经审判人员许可不得中途退庭等等。破坏诉讼秩序,构成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履行发行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是人民法院审判权的体现,当事人有义务履行,当事人拒绝履行的,人民法院有权采取执行措施。

法律规定的证据种类,仍需要质证,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第六十五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据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第六十六条人民法院收到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材料,应当出具收据,写明证据名称、页数、份数、原件或者复印件以及收到时间等,并由经办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民诉法中有以下几种分类:   

一、诉讼当事人指原告人、被告人。民诉法第四十八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诉讼。其他组织由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诉讼。   

二、诉讼参加人既包括当事人,还包括诉讼代理人。  

三、诉讼参与人既包括诉讼参加人,还包括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和翻译人员。

民事诉讼的当事人是指以自己的名义,就特定的民事争议要求人民法院行使民事裁判权的人及相对人。要求法院刑事裁判权的人即原告,被诉的相对人即被告。按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一般理论,当事人成为诉讼主体的要件主要有:(1)具有当事人能力和诉讼能力;(2)具有诉的利益。

当事人,除原告和被告以外,还包括共同诉讼人、第三人。所谓正当当事人是指就特定的诉讼,有资格以自己的名义成为原告或者被告,因而受本案判决拘束的当事人,因此又称为当事人适格。

民事诉讼中的当事人,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上的当事人,仅指原告和被告。广义上的当事人,除原告和被告以外,还包括共同诉讼人、第三人。

民事诉讼中的当事人,包括形式上的当事人和实质上的当事人。形式上的当事人是纯粹诉讼上的概念,与实体法律关系没有联系。而实质上的当事人,也称为正当当事人,则是从实体法的角度观察的结果,通常作为诉讼标的的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就是正当当事人。引起诉讼程序开始的当事人,只能是形式上的当事人。在司法实践中,没有形式上当事人概念便无法确定管辖法院,因为管辖根据与当事人的确定有直接关系。地域管辖中的一般原则——“原告就被告”就是指这种意义上的当事人。

民事诉讼法中的第三人属于当事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 诉讼第三人和第三人异议之诉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认为有独立请求权的,有权提起诉讼。 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虽然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案件处理结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他参加诉讼。人民法院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第三人,有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 前两款规定的第三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但有证据证明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部分或者全部内容错误,损害其民事权益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作出该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经审理,诉讼请求成立的,应当改变或者撤销原判决、裁定、调解书;诉讼请求不成立的,驳回诉讼请求。扩展资料: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 当事人诉讼权利能力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 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诉讼。其他组织由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诉讼。第五十七条 法定代理人无诉讼行为能力人由他的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法定代理人之间互相推诿代理责任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其中一人代为诉讼。第五十八条 委托代理人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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