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要有法律效应该怎么走程序_离婚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1 06:18:54 人阅读
导读:2018年新《婚姻法》若干规定,我是这样学习与理解,本人就学习婚姻法发表个人观点。首先双方签署的离婚协议,在当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的,离婚协议手续就有效。因为民...

2018年新《婚姻法》若干规定,我是这样学习与理解,本人就学习婚姻法发表个人观点。

首先双方签署的离婚协议,在当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的,离婚协议手续就有效。因为民政局他是代表法律的执行者和维护者,签发的离婚证代表政府。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的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达到的协议,对夫妻双方具有法律约束的。


其次,如果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问题反悔的,请求变更或撒销财产分割协议的,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应当受理。法院在审理后,未发现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肋伯等情形的,应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因此离婚协议是双方在平等自愿的情形下达成的协议,男方不再给女方重新分配财产。

根据2018年新婚姻法解释,房子、不动产财产,如果是婚前财产属一方所有,不再进行分割或以货币形式补贴。

你们协议离婚,符合新婚姻法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解释。

附:新婚姻法部分解释。

谢谢邀请,我是来自青岛的专职婚姻家庭律师,现为您回答关于离婚诉讼程序的相关问题,因见“法重情深”律师已就程序方面作了详细回答,我则侧重另外角度给大家碎碎念一下,这些都是我做婚姻律师N年的干货积累,一般人我可不告诉:)

离婚诉讼涉及三个需要同时解决的问题: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

1.诉前准备。在决定起诉前,要对以上三个问题做到心中有数,第一是离婚,如果对方不同意离婚,你要准备双方感情破裂的证据,比如因感情破裂分居满两年,对方有吸毒、赌博、家暴、与他人同居等过错,甚至患有某些会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疾病等的证据,要充分收集,有些可以起诉后申请法院调取,如因吸毒被公安拘留等的证据,你自己去要的话公安不会给你的;如对方同意离婚,不需要再证明夫妻感情破裂,但其中有些证据可以继续使用,用来证明对方有过错,不适合抚养孩子,并应该少分财产等事项;

第二是关于财产分割问题。房产证、车辆登记证,银行存款数额、股票账户资产这些基本证据要有,自己手头没有的话可以请律师调查。要先想清楚自己想怎么分割财产?如果有房子,自己是想要房子还是想要钱?如果想要房子,自己有没有能力支付给对方相应的对价?自己对财产分割的底线是多少?要事先设定好。同时,留意一下他的存款银行,防止转移财产,如果他有公司股权的话,资产就比较复杂,建议请律师介入;

第三是关于子女抚养。如果双方都争取抚养孩子,需要准备自己更适合抚养孩子的证据。孩子的出生证明、孩子日常跟自己生活的照片、孩子由己方父母照顾的证据、自己的收入、住房等情况证明都有利于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以上,自己有能力的,可以自己准备,自己觉得应付吃力的,建议请律师代理,律师代理程序会走得顺畅,会帮你节省时间,多争取利益。

如请律师代理,应先找律师交流,律师会进行具体指导并帮助收集证据,少走弯路。很多当事人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去满城跟踪和捉奸,甚至雇佣私家侦探,收集的却是一些没有多大用处的证据。

2.起诉立案。拟写起诉状,起诉状要简洁,可按网上的范本写,不用像窦娥一样把你婚姻内的冤屈都写上,也不用把你们从入洞房以来的全部眉来眼去都列上,法官没功夫看。自己胸无成竹的,可以找律师代写,如果请律师代理整个案件,所有的文书律师都会代办。写好起诉状,备上身份证、结婚证、孩子出生证、房产证这些主要证据的原件和复印件,去对方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居住一年以上,要有证明)法院立案大厅,递交起诉状,缴纳诉讼费,领取受理通知,立案成功。

其他一些零里八碎的证据可待开庭时提交。

哦,第一次起诉如果没有把握一定能离成的话,可以先不要求分割财产,因为分割财产的诉讼费按标的额收0.5%,不分割财产或财产少于20万的话,诉讼费按件收50-300元;

3.开庭。立案完成后,要保持通讯畅通,法官会安排开庭,开庭前法官会先调解,此时,你的底线就会发挥作用。开庭就是双方陈说诉求和理由,出示证据和质证,家事案件的庭审,相对随意一些,不用紧张。但是,切忌在法庭上吵闹,甚至辱骂对方,这也是家事案与其它案的不同之处,经常会有人把性格带到法庭上,也许他就想给法官留下他很牛、所以女的才要跟他离婚的好印象。

法庭是说理讲法的地方,不是出气的地方,声大不代理有理,没有任何作用。

4.撤诉。撤诉是一个诉讼策略,经常用到。有的法官会在开庭前与被告(就是你要和他离婚的那位)沟通,如果对方明确表示不同意离婚,或者,因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等问题达不到他的满意,就拖着不离婚,法官可能会动员你撤诉,此时你最好接受法官建议。先撤诉,6个月后再起诉。这样节省你的诉讼时间。否则如果等一审判决下达,还是要等六个月后再起诉,所需总时间就会拖长。

我还见过一种奇葩男,女方起诉后他不同意离婚,女方遂撤诉,他接着去法院起诉离婚。他以为他活在大清以前,只有男的可以给女的写休书,不可以倒着来。这种时候,不妨维护一下他的自尊,成全他。

一审程序基本就这些了,如还有没说清楚的,欢迎继续提问。

看在潘律师点灯熬油的份上,请点个赞吧!关注潘律师,在捍卫正义的路上,你我同行;分享法律和思想的点滴,你我同在,感谢您的阅读,祝新春快乐!

1⃣️、《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八条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2⃣️、《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九条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

3⃣️、从以上法律规定看,离婚协议没有离婚时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只有在离婚时才产生法律约束力。

4⃣️、对离婚协议返回要求变更或撤销的,要符合一定条件,并且在离婚一年内起诉。

5⃣️、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的财产内容,另一方可以起诉要求履行协议内容。一方后悔要求重新分割,法院查明离婚协议是自愿签订的,驳回重新分割的请求。

1、离婚登记手续:(1)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处理达成协议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离婚登记。申请时,应持居民身份或户籍证明和《结婚证》。婚姻登记机关查明情况属实,准予登记,发给《离婚证》,收回《结婚证》。(2)男女一方要求离婚,或双方要求离婚但对于子女抚养和财产处理未达成协议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2、法律法规依据:1)《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2)《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二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协议离婚以下程序和材料:
第一,需要夫妻双方亲自去民政局办理;
第二,双方携带本人身份证,结婚证, 户口本,离婚协议书,照片去办理;
第三,可以在夫妻双方任意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局办理。

协议离婚的话,主要是看你们双方需要协商多长时间达成一致意见。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离婚协议书,到民政局办理即可。当时办理就能拿到《离婚证》。如果是诉讼离婚的话,那程序就会长很多。通过诉讼程序离婚,首先要通过立案,开庭审理,最后才有判决。其中这期间,如果仅有一审程序,用简易程序审理最迟三个月加十五天。普通程序审理最迟六个月加十五天。如果有二审程序,则再一审程序中再加上三个月。当初能决定结婚在一起,双方一定是有感情的。如果感情出现了破裂,双方多沟通尽量不要轻易说出离婚。如果确实不能继续生活下去,也尽量选择协商等不伤感情的方式平和的解决,没必要最后闹成仇人一般,毕竟曾经也是一家人。

协议离婚是解除夫妻关系的一种形式,指夫妻双方自愿离异后,就其他问题(主要是财产问题和孩子抚养问题)达成合意,经过有关部门的认可即可解除夫妻关系的离婚方式。

在婚姻法学理论中,又将协议离婚的法律程序称为登记离婚,指必须由婚姻登记机关依法对双方的离婚申请进行审查、登记。我国《婚姻法》将协议离婚表述为双方自愿离婚。《婚姻法》31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是自愿离婚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目前我国的协议离婚由《婚姻登记条例》规范,男女双方协议离婚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属于行政登记管理程序。需要说明的是,现实中某些离婚夫妻存在这样的误解,即认为双方只要签署了离婚协议书,婚姻关系即自动解除。这种观点是不对的,双方的离婚协议只有到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登记后才发生法律效力,这道行政程序是必不可少的。

展开原文 ↓

更多 # 相关法律知识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2
    律师解答

    律师根据问题描述给予专业意见

  • 3
    采纳

    采纳回复意见,确认得到解答

Copyright 2004-2021京ICP备18032441号 有害信息举报:线上咨询律师  线下门店解决问题

Copyright © 2020-2021

在线客服 隐私协议 侵权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