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错原则和无过错原则_什么是无过错责任原则?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0 17:25:53 人阅读
导读:简单地讲,过错责任原则就是指责任人承担责任是以其有过错为要件的,无过错就无责任;过错责任推定原则实质上仍属于过错责任原则,所不同的在于举证责任上,过错责任原则的...

简单地讲,过错责任原则就是指责任人承担责任是以其有过错为要件的,无过错就无责任;过错责任推定原则实质上仍属于过错责任原则,所不同的在于举证责任上,过错责任原则的举证责任(证明责任人有过错)在受害人,而过错推定责任原则的举证责任在责任人,如果责任人不能证明自己无过错,就推定其有过错并承担责任;无过错责任原则是指责任人承担责任不以其有过错为要件,虽无过错,只要法律规定应该承担责任的,就必须承担责任。

你好,过错责任原则又称过失责任原则,它以行为人的过错作为归责的根据和最终要件;过错推定责任原则是指为了保护相对人或受害人的合法权益,法律规定行为人只有在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情况下,行为人才可以不承担责任。

二者区别为:A.二者在举证责任的分配上不同.过错责任原则采取"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因此受害人需就其主张负举证责任.在过错推定责任中,举证责任发生了倒置,受害人无需就行为人的过错负举证责任,被告只有证明自己没有过错或者存在法律规定的抗辩事由才可以免责。B.过错的轻重对责任的影响不同.过错责任原则将过错区分为不同的程度,据此确定行为人责任的大小与轻重在过错推定的情况下,由于行为人的过错是被推定的,过错本身具有一定的或然性,因而难以确定过错的程度.所以在过错推定责任中,过错程度对责任的大小及轻重没有影响。C.过错责任严格区分受害人的过错与行为人的过错,在混合过错中根据当事人双方的过错程度确定双方各自应承担的责任.由于在过错推定责任中难以确定行为人的过错程度,所以也就无法对行为人与受害人双方的过错程度进行比较.在适用过错推定的特殊侵权行为中,即使能够证明受害人对于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也不能因此而免除行为人的责任,除非损害完全是由受害人的故意引起的。

一、举证方式1、过错责任原则采取“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受害人要提出损害赔偿的请求,需就行为人具有过错提出证明。在我国民法通则中,一般侵权待业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因此受害人应承担过错的举证责任。2、过错推定责任中,采取了举证责任倒置的方式,行为人若不能提出合理的抗辩事由的存在以证明其没有过错则将被推定有过错。举证责任倒置正是过错推定的重要特点。二、行为人过失认定1、过错责任原则将过错区妥为不同程度以确定行为人的不同责任。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在某些情况下,行为人可以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而导致责任的加重,也可以因没有过错或过错轻微而导致责任减轻。2、过错推定责任中,由于行为人的过氏是被推定的,过错本身具有一定的或然性,则过错程度就很难确定了。三、行为人过失程度1、过错责任严格区分了加害了的过错与混合过错的情况,要求在混合过错中适用比较过失规则。2、过错推定责任中,由于过错本身是推定的,因此很难确定被推定出来的被告的过失程度,并以此与原告的过错相比较,所以也很难用“比较过失”理论。3、在过失的推定,特别是在特殊的过失推定中,受害人的一般过失的存在,常常并不能推翻以行为的人的过错的推定,除非行为人能够证明,损害完全是由受害人的行为造成的。扩展资料无过错责任原则构成要件1、损害事实的客观存在。2、特殊侵权行为的法定性。包括侵权行为的法定性和免责事由的法定性。没有法律条款的明文规定,不能构成无过错责任;同时,没有法定的免责事由不能免责。3、特殊侵权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4、行为人不必过错。是指责任的承担不考虑行为人是否具有过错,在认定责任时无需受害人对行为人具有过错提供证据,行为人也无需对自己没有过错提供证据,即使提供出自己没有过错的证据也应承担责任。

无过错责任原则与推定过错责任原则,虽然受害人对加害人主观上的过错都不负举证责任,但二者有着本质的区别。1、过错责任原则采取“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受害人要提出损害赔偿的请求,需就行为人具有过错提出证明。在我国民法通则中,一般侵权待业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因此受害人应承担过错的举证责任。2、过错推定责任中,采取了举证责任倒置的方式,行为人若不能提出合理的抗辩事由的存在以证明其没有过错则将被推定有过错。举证责任倒置正是过错推定的重要特点。3、侵权一般构成要件是侵权行为侵权人过错损害结果侵权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因此一般侵权行为要以侵权为行为存在过错为要件,而且是要件都由受害人承担举证责任。无过错责任,就是撇开了侵权人过错这个要件不问,不管侵权人有无过错,只要有侵权行为损害结果和因果关系,即构成侵权。4、无过错责任原则的立法思想,并不在于对“反社会性”行为的制裁,而是对于不幸损害的合理分配,并以保险制度和损失分担制度为基础来实现损害分配的社会化,因而无过错责任不具有制裁不法行为并预防不法行为发生的作用,已失去了法律责任所固有的含义。扩展资料:在民法上,过错推定是指原告能证明所遭受的损害是由被告所致,而被告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法律上就应推定被告有过错应负民事责任。过错推定又可分为一般过错推定和特殊过错推定。一般过错推定,指在某些情况下,侵害他人人身财产并造成损害的负民事责任,但如果加害人能证明损害不是由于他的过错所致,可以免除责任。特殊过错推定指行为人必须证明有法定的抗辩事由的存在,以表明自己是无过错的,才能对损害后果不负责任。一般来说只有不可抗力、第三人的过错、受害人的过错下才能免责,因此,此种过错推定和无过错责任极为类似,有学者把无过错责任分为绝对无过错与相对无过错,而相对无过错即相当于过错推定,但两者实际上有根本的区别。第一,从责任的性质上看,无过错责任不具有对违法行为的制裁性,而在于对受害人提供补偿,补偿功能是它的一个很重要的法律特征,至于因何发生这种损害行为“则是现代社会必要经济活动,实无不法性可言。第二,从最后的责任分担情况来看,由于无过错责任的基本思想是对不幸损害的合理分配,因此在侵权领域中,无过错责任往往和保险制度联系在一起。通过保险制度实现损害分配的社会化,而过错推定,因为法律加大了加害人的注意义务,因加害人未能尽到义务,所以要对受害人提供补偿,它并不以保险制度而分配损失。

过错责任原则和无过错责任原则的区别:主要区别就是根据侵权行为人的有无过错不同,是否承担责任不同。

1.过错责任是指侵权行为人只有主观的故意过错,才能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2.无过错责任则是指不管侵权行为人是否有主观过错,都需要承担侵权责任。在侵权责任法中,基本原则是过错责任原则,但是也存在一定的例外,则无过错责任原则。PS:遵循无过错责任原则的民事侵权案件有:产品缺陷责任、1.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2.环境污染责任、3.高度危险责任、4.违规饲养动物的责任、5.饲养违禁动物的责任。

工伤认定中的“无过错责任原则”即无论职业伤害的责任在于用人单位、他人还是自己,只要受害者是非主观故意造成的事故伤害,哪怕存在违规操作,都应得到必要的补偿。无过错责任判断的主要依据就是,受伤害者是否存在主观故意。

主要是指工伤认定中,不因为劳动者存在违规操作等客观过错为理由不予认定,是为了保护劳动者享受工伤治疗和工伤赔偿的权利。防止用人单位以劳动者存在违规操作为理由不予认定工伤,导致工伤者得不到好的治疗和休养修复。


下面为您详细解析:

一、劳动者受雇于用人单位,即用人单位在使用机器从事生产活动过程中,都存在对劳动者造成伤害的可能。

1.实际工作中,因为劳动者是人,工作中不存在百分百精准,而人跟机器相比,相对弱小的多。所以,工伤认定中,只要是非主观故意造成事故伤害,都应当给予认定工伤。

2.举个例子,小王入职不到一个月,机器上明明贴着警示标识,不准随意按压红色按钮,他还是好奇按了一下,结果造成手指被机器压断。

这种情况,小王不是想伤害自己借机拿工伤赔偿金,而是无意中被机器伤害。是发生在工作场所、工作时间内,与工作有关的伤害。应当认定为工伤。

二、工伤认定中,对于主观故意造成工伤的情况,是不予认定工伤的。

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存在以上三种情形的,不予认定工伤。

举例说明:小南听说,工伤骨折就能评上十级,能获得将近十万的赔偿金,于是工作时故意把手指头蹭到了机器上,导致骨折,但这一切,恰好被头上的摄像头录了下来。 经过勘查视频录像,判定小南是故意的,社保局不予认定工伤。

三、工伤无过错原则,并非完全免除责任人的责任。

1.工伤事故的发生,如果是因为违规操作,则虽然工伤认定、治疗、赔偿全部依照工伤规定进行,但是如果劳动者因为违规操作对用人单位造成的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是单位责任人错误指挥,则追究责任制的责任。

2.也就是说,无过错原则,并非完全免除当事人的责任。一旦造成损失,劳动者要赔偿用人单位,用人单位要认真调查、分析原因、吸取教训,重大事故或者必要时还要对事故中的责任人追究刑事责任!

综上所述,“工伤无过错原则”,并非是完全免除当事人的责任,关键是要区分工伤事故过程中,劳动者是过失行为还是主观故意导致。如果是主观故意,则不能获得工伤赔偿。只有非主观故意的事故,哪怕存在违规操作,也会被认定工伤。因此,正确理解和运用工伤事故中“无过错原则”,对于加强工伤事故的预防和保障广大职工的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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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性质不同。过错责任的行为具有违法性,无过错责任的行为是法定的,它不必具有违法性特征;

2、前提不同。过错责任以存在过错为承担责任的前提,比如说故意伤害,无过错责任不以过错为前提,比如说产品质量责任;

3、判断条件不同。无过错责任行为人不必过错,过错责任有过错。 具体释义: 过错责任原则是以行为人主观上的过错为承担民事责任的基本条件的认定责任的准则。按过错责任原则,行为人仅在有过错的情况下,才承担民事责任。没有过错,就不承担民事责任。 我国《民法通则》第106条第2款规定,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侵犯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无过错责任原则是民法归责原则中的一个特殊原则。主要含义是指行为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事实客观存在,以及行为人的活动和所管理的人或物的危险性质与所造成损害后果是因果关系,而特别加重其责任,让行为人对损害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过错责任原则:又称过失责任原则,它以行为人的过错作为归责的根据和最终要件。

2、过错推定责任原则:是指为了保护相对人或受害人的合法权益,法律规定行为人只有在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情况下,行为人才可以不承担责任。

3、无过错推定原则与过错推定原则区别如上,在发生事情的时候要运用过错推定原则来进行处理的时候,当事人如不太了解的时候应该要找专业律师来辅助。区别无过错推定原则与过错推定原时,可以来华律网找律师提供对自己有利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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