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谢邀。这问题好解决!老板死活不同意放你走的原因,是因为你在该企业里是技术发挥能力或是担任某研发设计领域的得力干将,缺了你某产品缺乏加工或设计能力,由此或使新产品设计中断,半途而废,市场又急等着要,那可是老板心坎里的一块攒钱肥肉。
如放你走的话,岂不是前功尽弃,白忙乎一场,心疼啊!这时你提出的什么加薪要求或对你切身利益的事,一般在这节骨眼上,老板均有可能答应。
所以,你应认真分析,老板不放你的原因,静下心来深思熟虑,理解他,前期事情可能老板做得不好,往往也是私企的任性和随意性的特点,你如不计前嫌,是否再耐心,心平气和地跟老板沟通一次。
看在曾有一段时间合作的基础上,出于公心,向他提出些合理建议,做人的道理,看老板如何应答,如老板经你拨正后,能通情达理面对,并千方百计做出积极姿态,缓解不开心的事。
那你也应原谅他一次(这样反而好象似你在做老板了,笑),毕竟他是老板,过去不合理的事能改就好,老板与打工的也要相识大体,给点面子也是必要的,你说对吧。
那么,经你俩认真交涉后,老板仍执意不改,并又不放你走。那他是完全没道理的做法!现用工制度也灵活开放,而且是双向选择。
如你坚决要走,也要符合劳动法之规定,即交上一份书面申请辞职的报告,待3O天后老板仍沒能回复,那你留好必要记录凭证后,最好是有同事见证,以备不久去劳动仲裁或法院申诉时用,走人也是正当的,老板没理由拦你,但必须记住自交辞职报告书后的3O天时间概念!
以上个人见解,仅供参考。
我在公司做高层管理,可以靠谱的回答你的问题。
我处理过和你类似的员工或职员辞职的情况,一般车间生产员工提前一个月申请辞职,交接班和带新员工,通常十天半个月就可以签字解除劳动合同领工资走人。
我的公司高薪请的电工师傅,合同是干满一年,他在干了八个月就提出辞职申请,我们也同意了。
商量好招聘一个新电工来交接工作,才一周他就打个电话说家里有事走了,就再不回来。公司老板非常气愤,通知财务扣发全部工资,后来他打电话和老板沟通,也做了解释说了客气话。最后就是扣了三天旷工的罚款,其余工资都发给他了。
老板也知道扣发工资不符合劳动法,但是这位员工也做事违反规定。老板也不想公司被仲裁,影响名声。这位员工也不想闹大,对自己个人职业信誉有负面影响。行业的圈子都很小,他也担心到了新东家被人了解这种情况对自己不利。
关于你的情况是:
一,《劳动法》地37.38条有关内容:员工书面提出接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和经济补偿金
你也可以把辞职申请通过快递或挂号信邮寄给用人单位,这样便于保留证据。单位到时不给工资和办理有关手续,你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二,你在公司领导没有在辞职申请签字,就离开岗位回家是违反公司考勤管理制度的,需要接受有关处罚。如果你和公司签过其他有工作利益关系的协定 要慎重不能违反。如果你有异议可以到劳动监督大队投诉。
最后建议你和人事主管协商解决,和领导解释好你的情况,正常办理好有关手续,最好你要带着负面影响进入新的公司和岗位。
我是赢在职场的滴水之恩,请朋友指点评论多关注。
谢邀回答!
个人提出辞退,要看的劳动合同是否到期?如果合同到期,你可以提前一个月告知对方,不继续签定合同。
如果合同未到期自己提出辞职,必须提前一个月申请,待单位批准后,方能转移社保关系。如果单位领导不同意,确实很麻烦。你必须例举辞职的正当理由,如果你的理由合法正当,可申请劳动监察大队或劳动仲裁,或法院执行。如果自己颤自离开单位,可能受损失的是自己 。
这个问题,也只通过第三方去协调解决。
以上只代表个人看法,对错?敬请友友点评。
员工提出辞职,公司不同意,怎么办?
1、解除劳动关系的要求
《劳动法》第三十一条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员工私自解除劳动关系的合法规定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3、公司相关文件:员工离职管理办法
1)离职申请:辞职由员工本人填写《员工离职申请单》,其他离职形式由其直接主管填写,正式员工辞职需要提前1个月申请(以部门负责人签署后的《员工离职申请单》提交到人力资源部之日起算)。
2)离职审核:《员工离职申请单》经相关人员审核后生效。
3)离职交接:离职到期之日,由人力资源部通知离职员工办理离职交接手续,并由相关人员填写《员工离职交接表》。离职交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所在部门:工作、工具、资料等交接,由经办人及部门负责人签名确认,如交接事项较多应另附清单。
行政部:收回离职人员文件资料、办公用品、文件柜钥匙、办公室钥匙、电话机、员工证件等相关物品。计算员工考勤(实际工作日截止到通知离职日前一天),由经办人及人事行政部负责人签名确认。(行政部门需将收回物品登记在册)
项目部:收回离职人员项目部业务书籍、软盘光盘、业务帐号等相关资料,并由经办人及部门负责人签名确认
IT部:收回离职人员借用笔记本电脑及借用电脑进行配置检查,并由经办人及部门负责人签名确认。
财务部:对离职员工借支状况进行审核,对离职交接内容签名确认。
离职员工:在《员工离职交接表》上,对离职交接内容签名确认。
总经理签名确认。
4)薪资核算:
辞职人员统一在每月实际发薪日结清所有薪资。
辞退和开除人员在离职3日内结清所有薪资,如造成公司损失的,在薪资中扣除。由人事行政部填写《离职员工工资发放通知单》,报给财务部,由财务部统一造册发放。
1、这是一个非常棘手的问题。
百度上有这样的解答:根据现行劳动法第三十七条之规定,你可以提前三十个工作日提交书面申请,不管企业批与不批,30天后合法离职。虽然法律讲求证据,为防到时公司耍赖,所以你的书面辞职申请一定要用特快专递、电子邮件或E_mail等有据可查的形式递交!记住别不服从安排哦!
但是,在笔者看来,没这么简单!你不办理离职手续,难道不好最后那10天或者15天的工资了?
2、根据笔者20多年的管理经验,笔者认为应该这样面对。
首先,员工提出来离职,从法律上讲,合法,相互选择嘛!但是,从感情上讲,员工理亏,人家辛辛苦苦培养了你,并没有亏待你,你一拍屁股就走人了!
其次,公司为什么要留这位员工,这位员工一般都是高贡献的员工。您想想,如果公司主动让员工离开,还要赔偿。现在,员工主动离职,不需要赔偿,多好!所以,员工的贡献和工资的性价比高,公司舍不得让他走。
3、作为有更好选择的员工来说,领导不让走,怎么办?
第一步,找HR部分,要离职申请书来填写。
第二步,找领导谈,必须找一个非离职不可的理由。比如,老婆怀孕,自己和老婆双方都是独生子女,双方父母年事已高,只能自己辞职照顾老婆。再如,自己的亲戚开公司,要自己去帮忙,等等。
第三步,希望领导签批。同时,主动提出,自己的工作,可以跟小李交接,小李完全胜任。
领导一听,知道您是专业人士,他只好说:行!等我们招到人了,就让您走!我们也有难处啊!
大概过了一个月之后,就跟领导说:我非常感谢公司对我的培养,但是,这么长时间了,公司还招不到人,我走不了,心情很烦。其实,你留我没用!如果公司再留我,我就天天来打卡,不干活。因为,我现在根本没心情工作。
话说到这一步了,一般来说,领导都会让员工走人的。
离职不需要单位领导批准!最近跟很多网友交谈,他们都反映了这样的情况。大概的情形就是向公司申请了离职,也是按照公司的规定提前30天申请的,但由于领导不批准,他们就走不了,到期了还是无奈的要继续工作。如果因为领导不批准而贸然离职的话,工资就会被扣不发,所以他们离职离的很辛苦。每当我看到有工友这样说,我总是不厌其烦的告诉他们,离职不需要单位的审批,员工把离职通知送到领导那里就是了,30日到期之后就可以走人的,公司如果不给员工办理离职手续,员工自己交接各种资料后就可以走人的,是不用承担任何责任的,离职工资也必须给员工结清的。领导不批准员工离职是不合法的 我知道很多员工可能不相信,但是我还是想在此用法律条款清楚的给大家说明一下,让不知道离职真相的众多工友们心里对离职有一个正确的认识。
你好,你这个情况,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依法维护你的合法权利。
第一,虽然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是已经形成事实劳动关系,按照法律规定,单位应当自你入职之日起一个月内与你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未签订的,自入职第二个月起,你可以要求单位每个月支付双倍工资,并且可以随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拖欠工资,构成你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的合法理由。
拖欠工资的情况可以向劳动局投诉反映,也可以依法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还可以通过法院起诉,有多种途径可以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写辞职报告,交掉后一个月他不能不放的,就算有什么保密协议也是要让你辞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老板不开退工单,不让你正常离开,你可以依法向当地劳动部门投诉、或者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满意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这个责任貌似车间主任是担不起的。只是为了要离开这家单位你就可以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你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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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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