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形不适合最低工资标准_员工的工资可以低于最低标准工资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7-03 00:26:43 人阅读
导读:您好,这个问题我们一个个的来回答!工资和最低工资的定义是怎么样的?工资:顾名思义,就是员工付出了正常劳动,企业按照员工付出的劳动支付的劳动报酬,可以简单的解释为...

您好,这个问题我们一个个的来回答!

工资和最低工资的定义是怎么样的?

工资:顾名思义,就是员工付出了正常劳动,企业按照员工付出的劳动支付的劳动报酬,可以简单的解释为员工正常工作时间和其他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总和。

最低工资:一般每个城市不同,属于政府部门设立的底线,就是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内(也就是8个小时)付出了正常劳动能够支付的最低限度的劳动报酬。

哪些收入不属于工资呢?

一、公司为我们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我们知道社保缴费分为个人承担的部分和公司承担的部分。个人承担的部分在工资中直接代为扣除,公司承担的部分是额外产生的,不属于工资。

二、为岗位和工作环境提供的劳动保护费。比如说一些劳动用品的费用,比如说降温费等等,这些也不属于工资范围。

三、节假日福利费。公司在节日发放的一些福利费用,这些是不能算在工资内的。

哪些收入不能算在最低工资的范围内?

一、加班费。最低工资是8个小时之外的,不属于正常工作时间,所以不能算在最低工资的范围内。

二、特殊岗位的补助补贴。比如夜班补助、高温津贴、有毒害岗位的补助等等,这都是额外的,不能放在最低工资范围内。

以上回答,希望可以帮到您!

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最低工资标准一般采取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两种形式,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下列各项以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1)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2)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3)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在现实的生活,确实存在着这种现象,而且很普遍。

坐标长春,去年笔者帮一同事办退休,养老金998.35元,其中基础养老金767.38元,个人养老金230.97元,一共领998.35元,就连当地的最低工资1480元都没达到。为啥这么少,原因很真实,因为她养老保险一直按最低档缴纳,年限也是最低的。所以才998.35元,这就是现实。

但是这个合理合法吗?即合理也合法。

为什么我会这么说呢?

我是晓梒聊社保,接下来由我为大家深入解析,社保交满15年,养老金有多少?900多,还没当地最低工资高,这个合理合法吗?

用法不同

最低工资说白了就是国家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受到用人单位的侵害,给用人单位一个指导性最低工资标准。

而养老金是保障劳动者在年老或丧失劳动能力后,有一份基本的生活收入,也就是可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影响二者的因素不同

最低工资是如何计算出来,它是根据城镇居民生活费用支出、职工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职工平均工资、失业率、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相反,影响养老金多少的因素,这一点在《社会保险法》中已经明确说明,主要取决于缴纳年限、缴纳基数、个人账户余额以及退休当年当地的社会平均工资等。

二者的计算方式也不同

另外二者在计算方式上也大为不同,最低工资的计算公式为:M=f(C、S、A、U、E、a),也是M最低工资标准、C 城镇居民人均生活费用、S 职工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A 职工平均工资、U 失业率以及E 经济发展水平、a 调整因素。

至于养老金的计算则是分别求基础养老金和个人养老金多少,也就是月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养老金。

公式为:

  • 基础养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1% =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缴费年限×1%。

  • 个人养老金=个人账户余额/计发月数,其中:计发月数为50岁195个月, 55岁170个月,60岁139个月;

综上所述,由于最低工资和养老金取决的因素不同,计算方式不同,所以他们二者的金额不同也是正常的。养老金收入低的朋友并不用着急,就近些年的形式看,养老金每年都在不断地增长,来丰富退休人员的生活。虽然每年的涨幅不同,但是总体属于上涨趋势。

如何判定最低工资收入的标准?

最低工资收入,是我们国家要求对提供了国家法定劳动的群体给予的一种最低工资保障。目前的法律规定是《最低工资规定》,2004年3月1日开始实行。

最低工资的标准是要参考当地的就业者及赡养人口的生活费用的情况、当地城镇居民的消费价格指数、职工需要承担的社保和住房公积金个人部分、职工平均工资、经济发展水平和就业情况。

当地的最低生活费用,我要跟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有关,在中西部地区可能养一个人一月500元就够了,但是到北上广深一线城市一月2000元刹不住。

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实际上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也在不停的变化,现在每年基本增长2%左右。

职工平均工资,最近几年增长速度略有放缓过去的10%以上,现在多数地区8%到10%之间。

社保公积金个人部分,说实话这是年年增长的,因为最低工资普遍在社会最低缴费基数以下。由于国家确定的社会最低缴费基数是60%,最低工资普遍在30~40%。通过这一条规定,实际上就透露出最低工资两年一调整不合理了。因为社会最低缴费基数年年增长,最低工资如果包含社保公积金个人部分的话,两年一涨,在第2年不仅不会造成工资稳定,而且会下降。这一部分国家应当优化,像北京、上海直接明确最低工资,不包含社保公积金个人部分,这种做法更加合理。

就业情况也是要考虑的因素。大家都清楚、工资高了,企业的用工成本就大,能够实现稳定就业的人数就越少。所以如果失业率上升的话,最低工资增长情况也堪忧。


实际上最低工资还包含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主要是针对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根据法律规定,企业可以不为非全日制用工劳动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但必须交纳工伤保险。


所以在制定小时工资的时候,还要考虑到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企业承担的社保部分和就业稳定性等因素。


另外,有三类工资不属于最低工资标准范围内的。第一,就是加班费。第二,特殊工作情况下支付的补贴。第三,职工福利费用。

说起工资来也很简单。最低工资也是按照1990年国家统计局规定的工资包含内容来确定的。关于工资总额的确定,实际上只有6大类:

第一计时工资,第二绩效工资,第三奖金,第四津贴补贴,第五加班加点工资,第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实际上绩效工资和年终奖之类的待遇都属于奖金类,所以可以包含在工资里面。

又由于这些奖金类不属于排除在外的最低工资内容,所以可以包含在最低工资标准内。尤其要注意加班费不可以。

这就是有关的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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