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高利贷起诉拿不出钱怎么办_我借了高利贷还不上了该怎么办?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5 01:01:10 人阅读
导读:首先,是不是高利贷不由借款人说了算,由法院说了算。即使真的是高利贷,也不是就不用还钱了。高利贷标准对于民间借贷是否为高利贷有着很清晰的法律规定。在今年8月之前,...

首先,是不是高利贷不由借款人说了算,由法院说了算。即使真的是高利贷,也不是就不用还钱了。

高利贷标准

对于民间借贷是否为高利贷有着很清晰的法律规定。

在今年8月之前,如果借款年化利率在24%以上,超过部分就是高利贷。在今年8月之后,借款利率超过15.4%,超过部分为高利贷。

这里要记住是年化利率,假如借款不足一年,在计算利息时要转换成相应期间的利率。

比如,小张借款10万元,约定6个月后归还,利息为1万元。

经过计算,10万元借6个月,最高利息为10万*15.4%/12*6=7700元。1万元明显超过了7700元,则多出的2300元就是高利贷。

法院不会支持高利贷,但支持正常借贷部分

以上面的例子继续讲。如果小张没有及时还钱,对方诉诸法院后,法院大概率会判决借款合同部分生效。也就是小张必须立马归还本金10万元和符合法律规定的利息7700元。至于2300元的高利贷利息不用归还。

同时,起诉是还要付诉讼费,一般是在几百到几千元不等。而诉讼费由败诉方实际支付。在这个案子中,借款人小张要承担大部分诉讼费,相当于多支出了一部分。

被起诉了如何解决

可以和对方商量,告知对方超过法律规定的利率是不会被认可的,法律规定内的会还。同时,制定还款计划,争取让对方撤诉,这样可以少缴纳诉讼费。

另外,如果借款期限届满超过三年了,而在三年里对方没有来要过债的书面、电子记录,可以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请求法院驳回起诉,但这概率很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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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有普遍性,我是一名创业者,尝试回答。

借了高利贷但是还不上的人,该怎么办?非常简单,不还。

一,高利贷

这就是现今社会的一个毒瘤,一些社会渣滓不劳而获的手段,国家已经明令非法。

二,还不上

可以直接拒绝偿还,直接走法律程序,有什么好怕的?不要被黑暗势力所恐吓,每人命都是一条,想维护自己的权益,就不要装怂。法院判还多少就还多少,有一些高利贷法院可以直接判不用归还。

三,建议

杀人偿命,欠债还钱,高出的利息可以不还,本金和合法利息该如期支付,当时借钱的时候是你自己愿意的,这时候说还不上,有点装孙的味道。

总之,高利贷就是吸血鬼,千万不要去碰。

就回答这些,感谢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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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说的含糊不清,不过根据目前遇到的案件情况可以大概分析一下,应该是被专门放贷的人起诉了,还被判决偿还借款,如果借款真实存在,依法是应该偿还并按照法律规定的利率范围承担利息。

对于高利贷这个词,民间借贷的放贷人因为利息是远远超过银行等金融机构的,从古至今通俗的被很多借款人称为高利贷,法律上是没有这样的称呼,法律对民间借贷的合法利息是保护的,一般是以24%的年利率为标准,没有偿还的部分最高都是以这个标准计算;对于已经支付的利息,最高是以36%年利率为限,这个范围之内的支付的继续有效,超过这个范围的要从本金扣除,没有支付的要按照24%的年利率计算。因此,只要约定的利率是法律规定的范围,正常的民间借贷都是要还款并支付利息,不会因为说对方是放贷人就不保护。

问题情况既然是已经判决,说明借款是客观存在的,至于利息标准肯定是依法判决,超过规定的当然不会支持。另外,现实生活中存在一种以旧债出新条的情况,就是之前的借款没有支付,或者只是支付了部分,就把没有支付的本金和利息再次打借条,这样的情况法院一般审理很谨慎,对于数额较大的,必须要出具付款凭证,证明是出具借条时客观上给付了借款,如果无法证明,只要查实了是换借条,一般还是按照之前的真实借款数额判决,具体操作是按照借条时间逐一核对支付凭证,出借人不能证明的一般不予支持。

欠高利贷反而被起诉,怎么办?

借高利贷的时候没考虑到高额的利息吗?没有考虑到自己的经济状况和还款能力吗?没有考虑到还不上高利贷后随之而来的各种合法的、违法的催收手段吗?亲朋好友、银行那么多的地方借钱为什么要去接触高利贷?法律工作爱好者在此郑重提醒大家,切勿接触高利贷,已经深陷高利贷泥潭的要全力维权,积极应诉。

与民间借贷有关的法律规定

1、 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借期内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除自然人之间借贷的外,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即若借条或者借款合同中未约定利息或者约定不明,则不需要支付利息,已经支付的应当折抵本金,已经支付的利息超过本金数额的,可以要求返还。

2、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即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24%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若已经支付的利息在水平年利率36%以下的,不可以要求返还;若已经支付的利息超过水平年利率36%的,应当返还。

3、 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即支付借款本金应当按照约定全额支付,不可以预先扣除利息,若预先扣留利息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认定本金。

借款3万,每个月利息3000,已经还款18个月,被起诉怎么办?

因为这种情况放贷人去法院起诉的可能性较低,就算起诉和解或者主动撤诉的可能性也较大,所以我们仅仅从法律层面上来讨论这个问题。

咱们来算一笔账,本金30000元,每个月利息3000,那就是月利率10%,年利率120%,借款利率已经严重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按照法律规定,对于已经支付的18个月利息,每个月不需要返还的部分为30000×3%=900元,应当返还部分的为3000-900=2100元。所以当你收到法院的传票时,不要太开心,请抑制住你激动的心情,积极的准备证据材料(借款合同或者借条、每个月还息的转账凭证)应诉并提出反诉,只要你能从支付宝、银行、微信中找到每个月还款、息的转账记录,那么你可以耐心等待法院判决放贷人将多还的钱吐出来给你,并从法律层面彻底解决这件事。

1.若借款合同或者借条未约定利息或者约定不明(此情况可能性不大,因为大部分职业放贷人都有律师担任法律顾问,专门负责设计借贷合同和走法律程序追债),那么你所支付的所有利息都视为归还本金,也就是说你所支付的利息3000×18=54000元都等于在归还本金,实际借款本金为30000,那么他们还需要返还给你14000元。

2.若法院认定每个月多支付的2100元利息应当算作归还借款本金,那么就相当于你第一个月还款2100元,支付利息900元,那么第二个月应当支付的利息为(30000-2100)×3%=837元,第二个月归还本金部分为3000-837=2163元,到第三个月借款本金为30000-2100-2163=25737。以此类推,计算起来过于复杂,但粗略估计他最后应当归还给你的钱应该大于7800元(2100×18-30000=7800元)。

3.若法院认定应当归还的2100元不应该折抵借款本金,而应该直接返还给你。那么这18个月应当归还给你的部分为2100×18=37800元,18个月之后,你仍需要继续支付以本金30000元以月利率2%至款清之日止的利息。

法律才是保护你最有力的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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