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1、短期借款利息,按月计提时: 借:财务费用等(本月计提) 贷:应付利息 按季度计算支付时: 借:财务费用等(本月计提、实际支付与上2个月计提的差额) 借:应付利息(上2个月计提) 贷:银行存款(实际支付) 2、长期借款利息,可以设置长期借款的“本金”、“应计利息”明细科目: 按月计提时: 借:财务费用等(本月计提) 贷:长期借款—应计利息 实际支付本金、利息时: 借:长期借款—本金 借:长期借款—应计利息 贷:银行存款 仅供参考
从银行借款,一年内属于短期借款,一年以上属于长期借款,其次利息是怎么约定,根据约定每月要做财务费用,短期借款分录实际发生借款时:借:银行存款 贷:短期借款。计提利息费用时:借:财务费用 贷:短期借款-应计利息 。到期归还利息本金时:借:短期借款-本金 ,短期借款-应计利息 贷:银行存款。
如果是分期付息,到期还本,分录如下: 借:财务费用 2000 贷:应付利息 2000 如果是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分录如下: 借:财务费用 2000 贷:短期借款-应计利息 2000
短期借款利息有以下两种会计核算方法:若短期借款的利息按月计收,或还本付息一次进行,但利息数额不大时,利息费用可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若短期借款的利息按季(或半年)计收,或还本付息一次进行,但利息数额较大时,则可采有预提的方式按月预提、确认和费用。 短期借款的利息结算方式:短期借款的利息结算方式分为按月支付、按季支付、按半年支付和到期一次还本付息方式。如果企业的短期借款利息按月支付,或者利息是在借款到期归还本金时一并支付、且数额不大的,可以在实际支付或收到银行的计息通知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如果短期借款的利息按期支付(如按季),或者利息是在借款到期归还本金时一并支付、且数额较大的,为了正确计算各期的盈亏,应采用预提的办法,先按月预提,计入当期损益,到期在进行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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