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没有退休基本养老金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按最多工资标准计算规定。 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其用人单位支付的最低金额的劳动报酬,仅对在职职工而言。 退休职工不工作,不受最低工资保护。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前,国家有最低退休费的规定,随着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国家用最低缴费工资(不低于上年度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进行调整,不再规定最低退休费。退休职工基本养老金的最低保障数就是缴费年限15年按60%缴费工资计算处理的额度。
这个能不能维权还要综合其他条件一起决定的,没这么简单,从现实的职场来看,像你说的这种因为实际工资跟招聘信息上写的工资不一样去维权的案例很少见。我就根据我个人的理解谈谈你的问题吧,以便和大家交流交流。
在我看来,工厂招工的时候工资信息写的是4000~5000,你去工作了后,结果工资并没有达到最低标准,也就是并没有达到4000,这种情况下能不能维权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有些情况下是不能维权的,有些情况可以去维权。但就维权的成本考虑,就算可以维权,我认为也不划算,所以没必要这么做。
如果你因为刚入职不久,工厂的工资制度规定有一些工资项目你目前还没有,那么你是不能去维权的。因为工厂会辩解说他们写的4000~5000工资标准是转正后所有工资项目的综合数目,你新来的有些项目没有(比如满勤工资、补贴等),工资低于4000很正常,这种情况下你维权没用。
此外,如果你还处于试用期,那么你的工资低于4000也是没办法维权的,因为法律规定试用期的工资可以按转正后的工资80%比例发放,也就是说,如果工厂明确跟你说这4000~5000的工资是转正后的价位,那么你试用期最低工资只有3200,只要工厂给你开的工资不低于3200,比如给你开了3300,那么虽然此时工资低于招工信息上写的4000~5000标准,但法律仍然认为是合理的,所以你这样去维权也不会得到支持。
只有一种情况,就是你试用期的工资低于4000价位的80%,也就是你的试用期工资低于3200,或者你转正了,你的最高工资(包括所有的工资在内的税前应发工资)还是低于4000,那么你可以去劳动局维权。可是这样即便你维权成功了,意义也不大,人家劳动局顶多要求工厂给你补齐4000档位的差额工资,肯定也没有多少钱,有这个精力,还不如多干一天活,啥都有了。而且你一旦因为这个事情去维权,那么你的工作肯定不保,何必呢。所以,当你发现进了工厂干一阵之后,结果发现工资比承诺的最低工资还要低,最好的做法就是赶紧离职,重新找工作,而不是去维权,因为你要选择最划算的做法,维权不一定对你有利,所以不建议这样做,这也是现实中这种维权很少见的关键原因。
总之在我看来,既然工厂能在招工信息上写4000~5000的工资,就一定有理由说得通并且有证据表明你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拿4000~5000的工资,就算你拿不到最低的4000工资也是有原因的,所以你因为这个去维权很难有胜算,就算能赢,我也不建议你这样做,因为你维权花费的精力一定比追回来的工钱要大,所以维权也是一笔亏本的买卖,自然没必要这么做。还是那句俗话,你如果觉得工资太低,感觉上当了,直接离开这样的工厂,重新找工作就行了,维权没必要。
嗯,你说的这个大概是什么意思?劳动者为正常劳动,你是说他没有达到劳动内容的要求,还是无故旷工等等。如果是没有达到你劳动的内容标准,那么就说明他不能胜任这份工作,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你可以给他调动工作岗位调整。如果调整之后还不能达到工作内容的标准,那么你就可以,把他辞退。
能追回,如果签订了劳动合同,更容易一些,如果没签,也不要紧。那么如何追?
一、搜集证据。
如果有劳动合同,合同上约定了工资,合同就是依据,要注意的是,名地的最低工资差不多每年都会调整,总体来说是逐步上调。如果没有签合同,收好自己的工资条,这个也算证据。
二、和单位协商。
要求单位依法补足低了最低工资部分!如果没签劳动合同,有证据证明你在公司工作过,公司是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还可要求单位按月双倍支付余下的工资!
三、寻求劳动仲裁。
也许你不得不走这一步,一个连最低工资也不原意支付的单位,可以想像是一家无视法律的不正规单位,不会讲法讲理,要它支付补偿,估计是绝不愿意干的,所以唯一的出路也许是向当地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只要证据充实,判胜的几率非常高。
希望以上意见于你有参考价值。
———亚丁三郎,感谢你的关注!
合同没到期退租需要签什么协议_门面房合同没到期不想租了怎么办?
交房面积与合同面积不符怎么办_房产证上的面积与实际不符怎么办?
孩子判给男方女方有抚养权吗_抚养权判给男方,女方带孩子是否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