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一年公司倒闭如何赔偿_公司破产员工有赔偿吗?具体怎么算呢?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1 00:06:11 人阅读
导读:工资按月发放,隔月发放违法,本月工资下月发合法。拖欠工资,不发工资、克扣工资劳动者可以打12333电话投诉,该电话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电话。也可以到劳动局监...

工资按月发放,隔月发放违法,本月工资下月发合法。拖欠工资,不发工资、克扣工资劳动者可以打12333电话投诉,该电话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电话。也可以到劳动局监察大队投诉。破产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 由于公司未能按时发放劳动报酬,劳动者可以申请解除劳动合同和劳动关系,并要求经济补偿。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行政部门进行举报,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劳动监察大队协调不成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对劳动仲裁结论拒不执行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按《劳动合同法》和《企业破产法》规定,要补偿,而且是优先补偿。

1、补偿顺序。

首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然后得把欠大家伙的工资啊,医疗补助啊,伤残补助啊补上。

然后把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应该划到大家伙的个人账户里的那些钱补齐。

最后是员工的补偿金。

2、补偿标准。

破产之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水平为基准。

按年限,满一年,补一个月的工资。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补偿,也就是得补一个月的工资。

不满六个月的,按半个月的工资算。

最高补十二个月的工资(即最高按工作十二年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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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家公司,缴纳社保不到一年,如倒闭,是否有赔偿?这个问题好像没有问到点上?因为是否有赔偿,跟缴纳社保时间长短并没有直接联系,而是跟企业是否合法解除劳动关系有直接关系。

首先,该企业按劳动法的相关规定,正常的为员工缴纳了社会保险,只是可能经营出了问题,如果真到了倒闭的程度,按规定企业可申请进入破产程序,在进行破产清算时,有一项非常重要的环节,就会涉及员工安置、工资、社保结算等,因为你到公司不到一年时间,可能会给予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另外,虽然你在这家公司的社保缴纳不到一年,但如果你的失业保险累计时长达到申请失业救济金的条件,可向当地社保局申请失业救济金。

当然,也不排除公司在申请破产时,资不抵债,无法承担以上经济补偿金的情况,好在你在这家公司工作时间不长,损失还在可控范围内。建议你不要过于纠结这些问题,尽早收拾心情重新找到适合自已的工作,这才是当务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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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签五年合同,但是工作一年后就辞退了,有什么补偿?


赔偿和补偿与否,以及赔偿标准,主要还是看辞退的原因:

1、单位无故辞退需要赔偿。如果单位无故辞退,员工不接受辞退,可要求赔偿,赔偿标准就是2N(N代表入职年限)个月工资标准。

2、员工与单位达成一致,单位需支付补偿金。如果因为单位经营状况不好或公司调整,单位可以与员工达成解雇协议,一般按照N+1进行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3、员工严重违纪或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单位可不赔偿。一般情况下,单位提前一个月通知解雇,无需赔偿或补偿。

4、遇到辞退情况,可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赔偿,仲裁结果不满意,可再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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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家不签合同、没有保险的公司工作,确实很让人没有安全感。

这样的公司由于不规范,往往存在很多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事情,我们应当抓紧一直并索要相应补偿待遇。

我们具体可以有哪些待遇呢?

第一,补缴社保。依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失业保险在内的5项保险。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一般由职工本人和用人单位共同承担。如果补缴社保,职工个人也需要承担相应个人社会保险费。

企业的损失是,从欠缴之日起,每日加收5/万的滞纳金。相当于一年18.25%的利率,也是非常高的。

投诉用人单位不缴社保,应当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社会保险征收机构投诉,而不是向法院起诉。督促用人单位缴纳社保是行政部门的职权,司法部门没有这样的权力,相应职责我们要搞清。



第二,补缴住房公积金。没有缴纳五险肯定也没有缴纳住房公积金。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用人单位应当给职工缴纳。但是职工不应该向劳动监察部门维权,应当向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住房公积金不属于社会保障的范围。

第三,双倍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建立劳动关系当月签订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没有给职工签订劳动合同,那么应当自签订合同的次月起支付双倍工资。

不过如果用人单位一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就视同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因此,双倍工资的时间是从签订劳动合同的次月至到用人单位工作的一年。

双倍工资,属于经济补偿类待遇,一般应当向劳动争议仲裁部门提出仲裁。一般仲裁机构只支持距离仲裁申请一年以内的双倍工资,因为劳动者长期在用人单位工作,应当知晓用人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劳动仲裁的受理时间是以劳动者应当知道自己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如果我们在用人单位工作两年,这就是超时效了。

第四,经济补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没有给职工缴纳保险,职工可以主动离职。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按照《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职工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的标准按照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应发工资标准计算。

如果用人单位通知职工解除劳动合同,一般应提前30天告诉劳动者,否则应当加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关于题目所说的赔偿,实际上大多数人理解都是经济补偿金。但实际上《劳动合同法》中规定,有一项叫做“赔偿金”。

用人单位什么情况下,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呢?一般是给劳动者造成的经济损失,或者没有按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比如企业不给职工理由就直接撵职工走人。赔偿金的标准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支付了赔偿金就不需要再支付经济补偿金了。

综上所述,职工所有的补偿和有关待遇还是比较多的。职工补交社保以后,还可以享受失业金待遇,所以抓紧去维权吧。

按法律是应该赔钱的。但是一般公司走到倒闭那一步,很多人是拿不到钱的。虽然说公司一年签一次合同,但是劳动仲裁不只看这一项,你做好在这里工作的工作证明,之前的合同就行,有条件的话拿到打卡记录,说不定你还能拿到5个月的工资。

关于企业破产职工安置、赔偿问题,国家早就有明文规定。

1994年国务院《关于在若干城市试行国有企业破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1994]59号),第五条规定:政府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发放一次性安置费,不再保留国有企业职工身份,一次性安置费原则上按照破产企业所在城市企业职工上年度平均工资收入约3倍发放。

1997年国务院发布《关于在若干城市国有企业破产和职工再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1997]10号)。文件明确规定,在企业破产进入程序后,企业职工生活费在破产企业清算资金中解决。

从国务院出台的各种文件中,都可以看出对破产企业职工的赔偿、安置的重视。但是在实际运作中,破产企业赔偿问题存在着很大差异。有些赔偿很不尽人意。其原因:一是破产企业清算后的资金不足以解决职工赔偿费用。二是地方政府从稳定大局考量,每个破产企业职工赔偿均衡问题。

按照规定和贯例,企业倒闭后,政府采取破产或清算:

一是企业亏损不太严重,固定资产转让后,解决所有下岗职工赔偿后,资金有余,便由国有资产行政部门组织清算。

二是企业亏损严重,负债累累,固定资产转让后,资不抵债,政府便委托法院破产。

不管还清算还是破产,企业转让资金必须优先解决职工以下事项:

1、职工工资,包括所欠生活费。

2、职工社保。

3、职工医保。

4、安置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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